针对英国政府1月31日开始接受港人申请BNO移民方案,新民党立法会议员、行政会议成员叶刘淑仪昨在《南华早报》撰文呼吁,北京应採取反制措施,可能会终止对港人的特殊待遇,严格执行《中国国籍法》第9条,即禁止港人拥有双重国籍。届时选择外国籍的港人将失去居港权及投票权。

综合港媒报导,叶刘淑仪称,基于歷史原因,北京一直对港人持双重国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她认为随着英国推出BNO「5+1」方案,是时候处理双重国籍问题,要求欲离开的港人在外国国籍及居港权中「二选一」。

她认为,北京当局可提出一个确实「截止日期」,该日子以后获取外国籍的港人,会被视为出于自己意愿,根据《中国国籍法》第9条放弃中国籍。

她强调这些人士会自动失去持有香港护照的权利,亦可能失去香港居留权和香港选举的投票权。至于画线时间,她称要由中央决定。

不过,叶刘淑仪接受《香港01》访问时称,这是她个人意见,没与中央沟通,但相信中央正考虑不同的反制方案。

问及此举会否在社会引起震盪,叶刘淑仪则称,想移民的人应考虑要付出的代价,她又批评部分外国政府有意呼吁港人移民,目的是要吸纳他们的资金,并且希望港人到当地担任廉价劳工,如英国就是例子之一。

据《中国国籍法》第9条至第10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根据上述规定,丧失中国国籍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自动丧失,因定居国外并取得外国国籍;二是主动退出,因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而《中国国籍法》第3条订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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