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經濟所前所長簡錦漢,與謝姓女助理發生婚外情,遭簡妻提告,並向助理求償60萬元勝訴,卻意外爆發簡男外出開會,謝女「愛相隨」,兩人分別進出國門,相約國外飯店,但謝女返國卻申報到衛福部洽公,詐領薪資,士林地檢署偵結,分別給予簡、謝緩起訴處分,各繳5萬元、法治教育20小時。

57歲簡男自2013年8月至2019年8月擔任經濟所所長,現已回任研究員至今,而34歲謝女,自2016年3月擔任約聘助理,負責處理簡所交辦事務,但兩人不只公事上配合密切,連私生活都黏在一起,2019年4月到12月,分別搭機前往曼谷、香港、新加坡、首爾、北京、墨爾本等地。

中研院前經濟所所長與女助理一起出國同遊,女助理返國竟申報國內洽公溢領4萬多元薪資,檢察官偵結以緩起訴處分所長、女助理。(中時資料庫)
中研院前經濟所所長與女助理一起出國同遊,女助理返國竟申報國內洽公溢領4萬多元薪資,檢察官偵結以緩起訴處分所長、女助理。(中時資料庫)

緩起訴書指出,兩人7次出遊,距離短的則分開前往,部分是簡男先抵達國外,謝女隔了2、3天又搭機碰面,有些則是兩人一起到國外,謝女先行搭機返台,不過謝女在出國期間,耗費天數較長的,兩人一起搭機前往,又在員工簽到紀錄表上,填寫不實的上下班時間,再由簡核准給予公假,共有28日,領取4萬4321元的薪資。

兩人均坦承不諱,對於犯罪深表悔悟,謝女更繳回溢領的薪資,檢察官認為,兩人犯罪情節輕微,考量經歷司法偵查程序,應有所警惕,給予緩起訴處分,並向公益團體分別支付5萬元,參加法治教育2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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