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104人資學院執行的《2016-2017台灣地區薪資福利調查報告》,今年共計729家企業接受調查,橫跨傳統製造、電子製造、知識密集服務及一般服務業。針對工時及休假制度現況,在特休假規定及未休完特休假的處理部分,目前65%的企業未提供新進員工特休假,1%提供1~6天,5%提供7天,另外,29%依照上班天數比例給假。明年1月1日新制上路後,65%的企業將受到直接影響,工作滿半年、未滿1年享3天特休,滿1年享7天特休,滿2年未滿3年享10天特休,滿3年未滿5年享14天特休。

年度未休完的特休假,目前57%企業可遞延或折現,43%企業「歸零」處理。新制上路後,43%企業的所屬員工,年度特休假未休完,在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時,都需發放未休天數的工資。

加班費方面,81%企業員工假日加班費給付比照勞基法加1倍。新制上路後,未來「休息日」加班,除要徵得勞工同意才能出勤,加班費也明顯調高,出勤前2小時加發1.33倍,第3小時起加發1.66倍,出勤不到4小時一律給4小時加班費,4~8小時一律給8小時加班費。

104資訊科技人資長鍾文雄表示,採「一例一休」制對企業最大的影響在於周六(休息日)的加班費計算,對於服務業或實施輪班排班的企業,必須因應客戶服務或產線排班之需,部分核定適用的行業(如金融保險、餐飲零售、旅館…等),建議可採變形工時的排班,如兩周或四周等變形制;另,服務業或業務同仁,很多無法休周六日,則建議排定全年休假日時調移出勤日,或將全年休假日扣除春節連休日數後,分攤到每個月,讓員工依照休假日數進行排休,對於未能休足的天數則以代金補償給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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