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鄭佩芬去年因在韓國瑜獲國民黨提名參選總統期間,多次在政論節目批評國民黨被開除黨籍外,她還說韓妻李佳芬「愛錢又愛權」,遭李佳芬控告涉嫌加重誹謗,台北地檢署認為,鄭女是依據媒體報導,表達個人意見,並無誹謗主觀犯意,將鄭不起訴。
李佳芬控稱,鄭在國民黨提名韓國瑜為總統候選人期間,未經查證,在政論節目上評論農舍事件時,提到有金主金援韓國瑜;另在夫人干政議題時,說李「愛錢又愛權」,涉嫌誹謗她及丈夫韓國瑜。
鄭辯稱,媒體報導李佳芬把有爭議的農舍賣掉了,她覺得是有金主以買農舍的方式贊助韓選總統,說李「愛錢」,是因為有人要韓國瑜拿500萬元繳參選保證金,但李不肯,至於「愛權」則是因李女閨蜜高美蘭和兒子都在韓市府任職。
檢方認為,韓、李當時具有總統候選人、候選人配偶身分,其品格問題會受選民關注,鄭言論內容屬可受公評之事,且這些議題均經媒體報導,鄭只是發表個人看法,沒有誹謗犯意,將鄭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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