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01報導,香港元朗西鐵站前年7.21發生白衣人為制止「反送中」群眾,無差別襲擊事件,其中7名男子被裁定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成,22日在區域法院宣判,承審法官宣判時,直斥部分被告行為喪失理智,屬無差別襲擊,分別判處被告3年半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有旁聽人不滿,離庭時破口大罵「狗法官」。

承審法官葉佐文早前在庭審聽取被告求情程序時,指當晚事件中,有人向地鐵月台及車廂內的乘客無差別施襲,即使有被告聲稱要保衛家園,但有些(受害)人已準備離開,惟一眾白衣人仍未停手繼續打,重申案情嚴重。法官明言,部分參與程度較高的被告判處較高刑期。

全案8名被告,只有王志榮(55歲)裁定罪名不成立,其他7人,包括開審前已認暴動罪的林觀良(48歲)和林啟明(43歲)各獲刑4年8月。另5人黃英傑(48歲)3年6月、鄧懷琛(60歲)7年、吳偉南(57歲)4年、鄧英斌(61歲)3年9月和蔡立基(40歲)6年,成立暴動及傷人等罪,宣判後有旁聽人士不滿,離庭時不住破口大罵,環境一度混亂,警員也在法院外拉起橙帶警告制止。

報導稱,有旁聽人士聆判步出法庭後大罵「連狗都不如」、「我出去打佢」,也有人手持大陸國旗的旁聽人士情緒激動,破口大罵,險些在庭內絆倒,還有人大罵「狗法官」、「遲早有報應」。

宣判前後,數十個穿白衣人士在區域法院外,舉起寫有「沉冤待雪」布條,又高呼「元朗冤案」,有人穿印有白底紅字「香江清,中國心」字眼T恤,更有人胸前繡有大陸國徽。現場有十數名員警駐守,曾一度警告白衣人士涉違限聚令,散開後未有發出罰單。

報導稱,本案案發前5天,即2019年7月16日,有反修例示威者在元朗舉行放映會,當晚不同政見人士發生衝突,之後便有人在網上號召周日晚在元朗聚集,以保衛元朗家園。

同月21日晚,元朗區有穿白衣男子聚集,他們曾在區內打人。晚上10時過後,一眾白衣人到元朗西鐵站,不少人並手持木棍及籐條,他們曾進入收費區,一名女子受襲至頭部流血。

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接報到場,並直播情況,林向在場人士稱已報警,但收費區外的白衣男子未有離開,並與收費區內的人士對罵。後來白衣男子進入收費區,並襲擊月台及車廂內的乘客,有人被打至頭破血流及倒在地上。期間未有員警到場。

此外,在西鐵站不遠的英龍圍也有白衣人聚集,攻擊他人,之後還有白衣人返回西鐵站。事件擾攘至近零時,警方派員到場了解才平息。

報導稱,全案開審前,已認罪的被告林觀良求情時稱,他已洗心革面,並向事主道歉;同樣認罪的被告林啟明則指,他已知錯及有悔意,承認當日行為無法解釋,希望盡快改過自身。

5名經審訊被定罪的被告,被告黃英傑求情時堅稱當時沒有使用暴力;當日在現場暈倒的被告吳偉南稱當日昏倒前遭「東西」擊中,險些斃命;被拍到在月台上施襲的被告蔡立基,則指他案發時與平時表現不同;元朗河瀝背村任村長鄧英斌,求情時解釋當日聽到街坊指有人入元朗搞事,擔心有村民牽涉其中,才隻身到元朗西鐵站了解,並執了棍自保。至於被裁定在元朗站及英龍圍均有參與暴動的被告鄧懷琛,則稱曾為趕退施襲者才在地上拾起棍入元朗站。

法官葉佐聽取求情時曾提出質疑,如他稱影片中看不到吳偉南昏倒前受到攻擊,又指被告蔡立基等人當日在站內無差別攻擊,在樓梯上更是幾個人打一個人,形容是好差勁。此外,法官也質疑任村長的鄧英斌聽到有人入元朗搞事沒有報警,反問鄧是否對警方沒信心,他更形容鄧當晚表現「都幾勇武」。對於鄧及蔡均稱當日在地上拾獲木棍,法官也不禁起疑問:「點解當晚咁多棍執?」(當晚哪來那麼多棍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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