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跑女神」二審開庭 明顯「爆肥」狼狽上銬

被車友稱為「超跑女神」的北市女子林思吟,被控藉投資名義詐騙10餘位親友共約6500萬元,甚至湊足交保金停押,還趁機向友人詐騙2萬元未遂;高院維持台北地院判決,考量林女坦認犯行,但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將她判處8年及7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37歲的林女被控從2010年起,對外自稱專門借錢給需要登記增資的企業,待會計師簽證、銀行完成審查辦妥驗資程序後,就可取回資金並賺取每筆約8%的高額佣金,藉此鼓吹親友跟她投資,標榜可月領2%到4%利潤。

由於林女常以高檔名車代步,營造多金形象,加上打扮光鮮、能言善道,因此深受親友信任,多人投資各數10萬元到2000多萬元,初期確實按月收息,有人持續增資,但林女竟將這些錢用於購置私人豪宅、名牌包、女鞋與珠寶等精品,或出國旅遊玩樂。

案發後林女被羈押,去年7月4日她被裁定以30萬元交保停押,她已湊足交保金,卻仍向王姓友人佯稱,還差2萬元保金仍待在拘留室,企圖向對方詐騙,所幸王姓友人察覺有異未交付金錢。

高院審理後維持北院判決,認定林女涉犯12個詐欺罪,考量他犯罪行為長達5、6年,詐得金額高達6千多萬元,迄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獲得對方原諒,將她判刑8年7月,其中8年須入監。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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