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男子和老婆結婚10多年,某日在妻子手機上,看到她與3名男子的鹹濕對話,「危險動作不做,沒有X交,其他差不多該有的都有啊」、「他說跟我在一起像喝了一百罐蠻牛,都不覺得累」,陳男頭頂綠到不行,怒告妻子與3名小王,求償220萬。

據判決書,陳妻與小王A男在微信對話時,總傳穿著性感睡衣的照片給對方看,曖昧說「你都沒給我你的照片」、「想說找機會跟你合拍又怕不妥」、「I miss you so much 可是離你好遠」。

陳男到大陸出差時,陳妻與小王B男通信,聊及和A男的交往情況,陳妻又對B男相互言語挑逗,「我想去台中吧,第一次有這樣的長時間,回到以前談戀愛的地方走走」、「那個賀爾蒙突然產生變化的時候…哈」

陳妻與友人用LINE聊天,再爆出有第三個小王C男,友人問「你跟他出去後,會在車上挑逗?還是吃飯後都會去恩愛?」陳妻回答「有在車上過,不舒服」、「他說跟我在一起像喝了一百罐蠻牛,都不覺得累」、「(他說) 我其實對丁字褲不是很有興趣,可是偏偏妳穿了我就受不了」、「他跟我說,他可以當我永遠的小王」

3名男子出庭時皆否認與陳妻偷情,新竹地院審理認為,陳男所蒐集通話內容,不足作為通姦證據,判決駁回陳男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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