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有應召女騎著小摺進汽車旅館接客。台中市一名陳姓應召女郎,為躲避警方查緝,先搭馬伕開的車到汽車旅館附近,再下車換騎小摺,濃妝豔抹身穿緊身短褲,腳踩高跟鞋騎進汽車旅館,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卻不知員警早就埋伏守候,將她與嫖客逮個正著(見圖,黃進恭翻攝)。

台中市第六警分局何安派出所和行政組人員4日下午在西屯區河南路執行取締色情勤務,3點15分時,見到1名穿著打扮入時的女子,騎著1輛腳踏車(小摺)進入某時尚汽車旅館。由於女子外表嬌媚,穿緊身熱褲,腳踩高跟鞋,卻騎小摺上汽車旅館,實在太奇怪,員警覺得有異,研判女子應從事性交易,於是埋伏守候。

隔了40分鐘後,女子及客人開啟房間車庫鐵捲門準備離去時,員警當場盤查,逮捕31歲林姓男客及30歲的陳姓應召女子,2人坦承性交易,1小時收費4000元。

警方表示,監控陳女騎小摺應召已多時,但先前都查無直接證據證明陳女從事色情交易。陳女是由馬伕開車載到距汽車旅館200公尺處下車,然後將放在車廂內的小摺拿出來,陳女再騎著小摺進旅館應召。

陳女走休閒路線,以為不會被查緝,卻因她外表嬌媚,且騎小摺進汽車旅館太過醒目,反被警方盯上,抓個正著。

警方查出,陳女已婚,她供稱因先生好吃懶做,愛賭博,為扛家計,只好下海賣淫。這也是台中警方第一次抓到騎小摺接客的案例,偵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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