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1歲劉姓婦人在2022年4月間施打第三劑莫德納疫苗,當天晚上出現頭痛、嘔吐等身體不適症狀,隔天下午在家過世。劉婦的盧姓丈夫向衛福部請求預防接種救濟補償遭駁,提告請求准許並給予600萬元補償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本件應屬無法確定關聯性而應准予救濟的情形,判盧男勝訴,至於救濟金額為衛福部裁量範圍,由衛福部依法裁量。可上訴。

法院指出,衛福部審議小組該次審查會,有多名委員因請假未到或有外務而未全程與會,最終結論是否經绝大多數委員實質參與討論所形成的共識决,已非無疑,自不符正當法律程序。

再者,依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見解,預防接種與損害發生間,有無因果關係的事實不明時,其事實不明之不利益應歸衛福部,亦即應准許救濟。

本件衛福部以解剖報告、初步鑑定意見及有關醫學文獻,推論接種人接種疫苗與其出血性中風致死無關聯,然其不能證明接種人高血壓的初始病況是唯一致死因素,疫苗是否為促發死亡的因子,且有文獻指出接種疫苗可能導致血壓升高,此因果關係事實不明的不利益應歸衛福部,應認其有判斷瑕疵存在,本件應屬第3款無法確定關聯性而應准予救濟的情形。

盧姓丈夫提告指出,劉婦在2022年4月6日下午4點許,至新竹縣竹北市衛生所施打第三劑莫德納疫苗,施打後晚上出現頭痛、嘔吐等身體不適症狀。隔天下午6點多,家人因她一直未出房門而進門查探,發現已死亡多時而無法急救。

因此,盧男在同年4月12日向衛福部申請預防接種補償救濟,但審議小組認定劉婦是因潛在高血壓引起腦幹出血性中風,致中樞神經衰竭,個案死因與潛在疾病有關,與接種疫苗無關,而不予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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