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籍的何博文去年由板橋選區轉往淡水選區參選立委,國民黨發言人蕭敬嚴及林家興在臉書及記者會上調侃他「自己就是被黨內搓的最大顆湯圓」,還將湯圓與他臉部照片合成貼文,刑事部分蕭、林獲不起訴,何求償600萬元部分,台北地方法院認定,蕭及林的言論,經合理查證毀損何的名譽,國民黨與蕭及林須連帶賠償35萬元。可上訴。

何博文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主張,蕭敬嚴及林家興分別在臉書個人粉絲頁及國民黨粉絲專頁公開貼文,其蕭在2023年4月17日貼文指他「最大顆湯圓」「轉戰淡水區難道不是在搓湯圓嗎?」林則貼文指他「被搓湯圓經驗豐富」還稱他是「湯議員」。

何男指控,隔天蕭及林將湯圓與他臉部照片合成,以他頭像做成湯匙中的湯圓,後來蕭及林在國民黨中央黨部媒體中心舉行記者會,稱他是「最大顆湯圓」,對方及國民黨3次未經查證毀損他名譽,須賠償600萬元。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蕭敬嚴及林家興的言論,雖經台北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但其言論予以深究,蕭、林反覆指稱何博文被搓湯圓,並使用湯圓一詞明示暗示何由板橋選區轉往淡水選區參選為密室交易之結果,違反民主精神。

北院指出,衡酌兩造對話時正值何男赴地檢署舉發違反選罷法案件,彼時為政黨提名階段,選戰即將開跑,蕭、林指稱他被搓湯圓、湯圓,明顯指稱他違反選罷法之意甚明,他遭指責被搓湯圓、湯圓,已足使一般民眾為負面評價,何的名譽權自受有損害,蕭及林須負損害賠償之責。

北院表示,蕭敬嚴、林家興是國民黨之發言人,客觀上為國民黨使用, 國民黨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判決須與蕭及林各連帶賠償10萬、10萬及15萬,共3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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