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場集體訴訟中,法院沒有發現阿里巴巴集團,存在任何違法或不當行為。

針對這場和解,阿里巴巴法務部相關人員表示,對阿里 巴巴集團是一個公平的結果。

達成和解後,既有效避免因為漫長的訴訟時間對公司的影響,讓團隊能夠專注於業務的發展,同時也保障股東的利益和價值。

這場訴訟最開始發生在2015年2月底,證券訴訟律師事務所Brower Piven,宣布對阿里巴巴集團提起訴訟,指出後者對公司的業務經營、財務狀況等存在嚴重虛假和誤導性的陳述,這是欺騙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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