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翁茂锺的笔记本意外揭发了台湾司法丑陋的一面,除多名司法人员涉不当宴饮外,高检署也发现,当年银行经理诸庆恩被诉偽造文书案恐有冤情,日前为已亡故的他声请再审。19日高检署检察官陈佳秀在法庭感伤地说,因「失衡的天平」害人冤死,请法官再审,给予公正透明的审判。

法商百利达银行经理诸庆恩因一封匿名检举信,无端惹上官司并遭判刑确定,含冤而死。高院昨进行再审调查,诸的家属未到庭,陈佳秀用投影片花了半小时讲述这起冤案。她说翁的怡华公司在1999年与百利达银行有债务关系,银行选择「自发自买」处理债权,并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

未料,翁与律师找当时的调查官员、最高法院法官石木钦吃饭后,检调只用1封匿名检举信立案调查,并依偽造文书起诉诸,台北地院判他无罪,但二审改判4月、缓刑3年,检方及诸都提上诉,最高法院审理期间诸死亡。

陈感伤地说,2003年诸庆恩死亡前,司法人员在该案审理期间,与翁多次不当宴饮及打球,且高院判诸有罪并未调查对他有利的证据等,希望高院可裁准再审,还死者公道。她说,诸的纪念集提到「冤屈」,字面上像是兔子被尸体压住,出不来。

承审法官提问,当年检察官是否对无罪部分也上诉到最高法院。陈解释,当初是为了诸的利益才提上诉,但因上诉不合法遭驳,案件是有罪定谳而非公诉不受理,所以可声请再审。法官谕知候核办。

法界指出,瞩目案再审应会妥速裁定,一旦再审,检方撤回当初的上诉,让案件回復到一审判决的状况,诸可望无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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