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名王宥勝的藝人「宥勝」被指控,2016年趁送女助理返回住處時,跨坐、強吻女助理,女助理提告,檢察官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宥勝,台北地院原本辯論終結訂今年5月24日一審宣判,不過,告訴人又遞狀陳報新案情,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仍有再調查必要,今天上午加開辯論庭傳喚宥勝出庭。

法院日前安排社工、被害人出庭作證,不過,被害人的律師指控宥勝透過與被害人共同認識的友人傳訊息,可將交互詰問的有關資料預先提供給被害人作為參考,有教唆串證之虞。

宥勝一方辯解說,宥勝是向對方展現善意,並尋求和解的可能性,合議庭後來裁定宥勝以8萬元交保。

依檢察官起訴,2016年底宥勝結束工作提議送女助理返家,女助理同意,由女助理駕駛宥勝的車子返回女助理的住處,2人抵達後,宥勝藉口要借廁所進入女助理的屋內。

不過,宥勝上完廁所後未立即離開,他假裝心情不佳,突然以面對面的姿勢坐在女助理的大腿上,以手控制女助理的雙手,解開女助理的內衣,以舌舔耳,以手摸胸對女助理猥褻,女助理抵抗,宥勝才停手。

檢方受理婦幼案件報案,偵查認定宥勝涉嫌強制猥褻,2023年11月將宥勝起訴,宥勝被起訴後一度在臉書表示「沒有做過的事,相信法官必定會還你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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