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工會提出質疑後,台安醫院拿出封條在檢體上。(華航工會提供)
華航工會提出質疑後,台安醫院拿出封條在檢體上。(華航工會提供)

華航企業工會今(4)日在台安醫院前抗議,工會表示,華航跟台安醫院合作員工年度健康檢查,也跟民航局合作做隨機藥物檢測,在辦理的過程中有相當多瑕疵,認為已嚴重傷害到工作權及人權。其中,工會代表更因提出問題,火速遭停職,引發工會不滿。華航回應,現行作業並未影響員工權益,當事人拒絕繳交檢體視同檢測不合格,已暫停其職務,依公司員工工作規則懲處。

華航工會指出,台安醫院在藥檢前並未告知為何要做此檢測,詢問也不清楚;且尿液檢體未給受檢者蓋手印封印,也並未做個人標誌,程序不夠嚴謹。工會代表易湘岳提出此醫療瑕疵,隔天就被公司火速停職,理由是拒檢,工會認為非常不合理。

易湘岳表示,因尿液檢驗後若為陽性就會被開除,因此執業人員非常重視。去年就有提出台安醫院檢驗程序問題,到現在也沒有任何改善,沒想到再提出問題後24小時內就被停職,之間都沒有任何調查,體檢當天晚上也在三軍總醫院受檢,在採集尿液時,還有駐衛警和保全監看,並交由檢驗人員貼上封條檢測,嚴謹程序跟台安醫院做法完全不同。

華航企業工會指出,本會會員代表易湘岳為資深且表現優異的飛機維修工程師,其主要工作為執行華航代理客戶公司飛機簽放,易湘岳體檢當日於三軍總醫院的濫用藥物尿液檢測結果為陰性,即為適格的民用航空地面機械員,華航公司應立刻將其復職,還易湘岳清白與公道,而非以「拒絕檢測」的不實理由懲處員工,工會相信會員能在人權受到保障的前提底下,配合一切安全檢測。

華航表示,本公司訂有「相關飛航作業人員麻醉藥物檢測作業辦法」,並委託各健檢醫院進行檢測,若檢驗結果有異,仍有複檢機制,現行作業並未影響員工權益,且公司均已事先公告作業流程,實行多年。員工有任何疑問,可向公司提出,而非一味拒檢。當事人拒絕繳交檢體,依民用航空法令之規定即視同檢測不合格,本公司已暫停其職務,依本公司員工工作規則懲處。

台安醫院回應,為保障飛航安全也遵照法規規定,同時於健檢時以受檢人員尿液進行航空人員濫用藥物抽檢,台安醫院檢測並無違法或是侵犯人權疑慮。依據交通部民航局「航空人員尿液採驗作業要點」第四點規定,本院依照華航公司委託方式執行尿液採集流程,台安醫院與華航簽約規定,如遇受檢人員未完成採檢,須立即通報華航,後續交由華航公司內部處理。

台安醫院秉持醫學專業與保障飛航安全立場,依法進行相關採檢,並將採檢狀況回報委託採檢華航公司,並無任何特定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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