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詐騙層出不窮,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呼籲,承租房子前一定要確認房東身分,除了請房東提供房屋權狀或地籍謄本外,房東也可以利用最新式的「電子產權憑證」服務,於線上免費申請,憑證內容與紙本權狀一致,提供租客確認產權真偽,保障租賃雙方不動產交易安全。
租屋詐騙手法繁多,除了有假房客也有假房東,不少詐騙集團租屋後偽裝成房東,將房子照片放上論壇或臉書的租屋社團,透過刊登精美裝潢而非實際現況的廣告,或提供低於市場行情租金,吸引大批租客詢問,甚至還提供看房服務,一般租客多無警覺,詐騙集團一旦收取定金後就人間蒸發,等租客發現已來不及。
汐止地政事務所主任歐彥熙特別提醒,租客不論是自行透過網站或經由不動產仲介、租賃包租業者找尋物件,於支付定金或簽約前一定要請房東出示產權證明,也不要將現金交付未能確認身分的對象,以保障權益。
汐止地所補充,自今年1月1日起,向地政事務所辦理不動產登記後,除核發紙本權狀外,亦能線上申領電子產權憑證,房東只需透過電腦或手機,憑藉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APP,登入內政部「電子產權憑證系統」入口網,即可產製並下載電子產權憑證(效期3天,逾期可重新產製),提供他人驗證產權,不再需要攜帶紙本權狀或另外申請謄本,且經區塊鏈技術加密防護無竄改風險,安全又方便,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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