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艳、芒果黄、抹茶绿、璀璨红色彩缤纷,口罩款式顏色越来越多,还能与衣服搭配,儘管戴上口罩,依然有造型。但外界质疑部分彩色口罩可能含有致癌「偶氮色料」,食药署警告,厂商如使用偶氮类染剂,最高将面临200万元惩处。

卫福部食药署品管组科长李思钰表示,以往稽查医用口罩,项目均集中在功效,至于查验登记,对于口罩使用塑料上并无特别管制,不过,外层纺织布则有明文规范,共有22项偶氮色料不得用于口罩。

李思钰指出,「偶氮色料」普遍用于纺织品,因为价格低廉,部分业者以此作为色料,但如果接触汗水、酸雨、或在高温下曝晒,恐释出致癌物苯胺,危及健康。

李思钰指出,部分口罩业者使用特殊染料制作特别样式顏色的口罩,但有些染料确实可能危害人体健康。若是民眾担心买到不合格的彩色口罩,建议购买通过认证的医用口罩,相对安全。

李思钰说,未来查厂时,将要求口罩厂商提供採购的原料供应商资料,如检验出偶氮残留,或是出现不应该使用的色素,厂商必须销毁原料,还将面临药事法罚则,处以新台币3万至200万元罚锾。

指挥中心发言人庄人祥说,依据经济部标准检验局CNS15290规定,限定纺织品使用的色料,因此,标检局将执行标示品质和流向等查核,另抽验实体店面、网路通路等市售口罩,购买採样如有检出「偶氮色料」等有害物质,将依据消费者保护法最高罚150万元罚锾。

庄人祥表示,一般口罩的主管单位为经济部标检局,医疗口罩则是由食药署管理,因此,一般口罩的标示品质、流向的查核,均由经济部标准检验局统一管理。(编辑梁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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