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博弈教父」、大善人陳盈助涉嫌賭博、洗錢等罪,全案有10多人涉案,嘉義地檢署5日表示,因涉案10多人都坦承犯罪,所涉非重罪,包括陳盈助等10多人全部緩起訴處分,全案緩起訴處分金11億4482萬元,繳回犯罪所得約2億。創下台灣史上最高緩起訴處分金紀錄。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蔡英俊表示,陳盈助本人及所經營公司的8億5500萬元緩起訴處分金已1次繳清入國庫,2億犯罪所得也繳回,換言之,有10.5億已入庫,另外10多人共近3億的緩起訴處金陸續繳納中。

檢方的緩起訴處分理由有6點如下:一、被告等均坦承上開犯行配合調查。二、被告等所犯刑法第268條賭博、洗錢防制法第14條、刑法第214條、稅捐稽徵法第41條之罪均非重罪。三、被告等近20年均無判決有罪之記錄。

四、被告等所經營之賭博網站均封鎖臺灣IP連結,是並無臺灣賭客與之對賭之事實。五、被告陳盈助已逾60歲,患有心臟宿疾,被告並提出相關診斷證明足證被告陳盈助健康狀況不佳。六、被告等均自願繳回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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