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內政部資訊中心主任施明德,遭檢舉在2009至2011年間,擔任移民署移民資訊組組長期間,承辦移民署入出境資訊系統、外網安全、電腦設備多項採購案,協助廠商綁標、圍標,並收受回扣數百萬,台北地方法院依收賂罪判刑13年6月,幫助詐欺罪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6月。可上訴。
台北地院斥責施男圖謀不法利潤,藉由職掌移民署移民資訊組規劃辦理採購之便,與特定廠商私相授受,妨礙公平競爭,致移民署建置資訊應用系統諸多使用不便及資訊安全疑慮,影響全民利益,斲傷人民對於移民署之信賴,其行為敗壞官箴。
北院考量施男就幫助詐欺取財、公務員對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共同洩密、借牌投標、詐術圍標等部分坦承犯行,惟就收受賄賂、隱匿該不法財物等部分則否認之,,判囚13年半及6月。
施明德涉嫌自2009年起至2011年,利用任職移民署移民資訊組期間,承辦移民署入出境資訊系統7項採購案,收受回扣、協助廠商獲取標案,涉嫌圖利、行收賄等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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