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與周邊單位內鬨直接鬧上財委會!地震基金董事長陳明仁31日公開在財委會上表示,地震基金再保費用居高不下,中間安排再保的美商經紀人怡安未依合約談到5%的降費,依約應求償,陳明仁明確指控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要求他不要求償,雙方在財委會引爆從所未見的「唇槍舌戰」。
陳明仁提出,今年4月24日顧立雄親自在金管會召開此事的討論會,除了金管會官員外,地震基金及保發中心都有派人參與,但會議中途,顧立雄請所有人離席,只留下陳明仁,清楚交待三件事:「一是不得求償,二是地震基金總經理侯自維必須留任,三是陳明仁業務費用亂花,可能會丟掉工作,甚至可能跑法院」。
陳明仁甚至在財委會上指控地震基金總經理侯自維,在3月7日安排再保時,「蓄意配合美商保險經紀人怡安」,侯自維隨後也上台,強調沒有這回事,且再保經紀人遴選是陳明仁決定的,排除Guy Carpenter(佳達經紀人),直接選AON(怡安),雖然合約上有載明降費率不到5%有懲罰機制,但地震基金也有口頭承諾,達不到5%,只罰KPI。
顧立雄也上台澄清,4月會議後已明確指示,會發函地震基金,對於其要向美商怡安進行民事求償,金管會將予以尊重,但只要求地震保險的兩層再保不得開天窗。
且陳明仁也承認是自己3月7日先去找顧立雄,表示侯自維「吃裡扒外」應立即撤換;顧立雄也說:「現在各位就知道事情的起源」,因為涉及地震保險的再保問題,金管會就職責所在必須介入了解,且要看再保費用的合理性,及費率未降5%與經紀人合約的問題。
顧立雄先表示,30日已緊急查資料,初步確認美商怡安並不是他擔任律師時的客戶,但是萬國律師事務所的客戶,不過立委黃國昌隨即出示2014年怡安與遠航訴訟案中,顧立雄與同所律師陳黛齡是怡安的訴訟代理人,黃國昌說:「你不是說沒有,不是怡安的代理人?」
未料此資料引爆顧立雄怒氣,強調這是之前的案子,「我承認我資料查得不夠徹底」,但這樣就說金管會完全不能介入處理嗎?「質疑我的人格我就不能接受!」
由於陳明仁說自己也無法提出單獨與顧立雄談話的證據,又指控侯自維蓄意配合怡安,顧立雄亦強調金管會未要求地震基金不得向怡安求償,三方各說各話,在財委會首次出現長達32分鐘以上的質詢,且過程充滿指控與怒氣。
最後財委會主席曾銘宗裁示,32分鐘全程有錄音錄影,將全部移送給台北地檢署正式偵辦,是否有公務人員或金管會相關單位圖利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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