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EA理事長陳建弘表示,政府不應在積極促進產業數位轉型的同時,排除扮演電商這樣的重要角色,尤其政府在疫情嚴峻的防疫期間,為降低產業衝擊,積極補助協助商家網路化,例如餐廳上外送平台、零售業上電商平台等;但到了振興階段,卻反過頭來排除電商消費,這是自相矛盾的作法,讓當初參加紓困而把營業重心移至電商平台的業者覺得困惑。呼籲政府在積極促進數位轉型的政策推動下,不應排除電商產業,對於線上平台應一視同仁,方不辜負振興經濟之美意。

TiEA理事生活市集創辦人郭書齊也表示,3000元振興券應適用在所有網路上花費,不要對網路消費有歧視待遇,同時建議,為刺激國內消費,使用上應以設籍於台灣本土的產業為主。

台灣大(3045)總經理林之晨則提出,納稅人用自己的1000元取得3000元振興券,應該讓納稅人自行決定花在哪裡,不該有過多的限制規則。露天市集營運長曾薰儀也表示,政府提倡發展科技立國和鼓勵新創,整個振興方案在各消費性服務業均適用,唯單獨排除電商,希望政府能夠說明特別排除的原因。

TiEA指出,隨著疫情減緩,政府在產業的紓困振興計畫亦推進迅速,值得鼓勵與肯定;然而,若政府對於數位產業升級發展只停留在口號,仍然缺乏對數位經濟本質的理解,推出似是而非的政策,台灣將難以在國際數位經驗大潮中保持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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