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擬訂防水屋頂設置規則,市民反應屋脊高度限定1.5公尺,進出相當不便,市議員提案盼比照新北、桃園,將高度提升至2.1公尺。都發處回應,正與營建署共同研議中。

基隆天氣多雨潮濕,老舊公寓多有漏水問題,基隆市政府2013年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女兒牆高度在1.5公尺以內」規定,擬訂防水屋頂設置規則,同意5樓以下、10年以上合法建築物,可申請加蓋斜屋頂防漏,為避免淪為違建使用,屋脊高度限定1.5公尺。不過,因高度過低,無法讓一般人直挺站立,導致成效不佳。

市議員楊秀玉表示,規則訂定至今已8年未修法,建請市府比照新北市政府與桃園市政府法規,將第三條規定,「屋脊高度不得超過1.5公尺」,修正為2.1公尺,依目前規定,一般人進入難以行走,若放寬走路動線會較為順暢,市府不用怕民眾違建,不應該「防人民像防賊」,她提及,要蓋防水屋頂必須每層住戶同意,不可能有人圖利。

市議員呂美玲指出,目前市府尚未回應,主要是與母法相抵觸,這是全國性問題,希望中央民意代表能盡責,她怒批,現在立法委員一天到晚搞政治利益,有許多問題被置之不理,沒有一次修法是為老百姓,坦言心中有怨懟。

都發處回應,這段期間與建築師公會討論,專業人士認定鐵皮損壞主要在頂部、外圍修復,因此沒有維修問題,加上現行法規規定,若將屋脊高度修正為2.1公尺,等於是違章,目前雖有縣市放寬規定,列為違章免查報,但市府不認同,正持續與營建署、台北市研議是否有其他方案能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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