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東地區3名鄉長涉弊案命運各不同,屏東崁頂鄉長林光華及代表會主席郭茂良涉嫌崁頂鄉公所工程弊案,疑收賄、圖利罪嫌,被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屏東前麟洛鄉長蔡志和被控在擔任鄉公所主祕涉貪,昨獲判無罪;台東前任大武鄉長趙宏翰涉嫌除草勞務採購弊案,被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
屏東檢調昨大動作搜索崁頂鄉公所及崁頂鄉代會等32處,並傳喚42人到案,遭押的還包括崁頂鄉公所祕書林全明及男子陳文君,另羅姓鄉民裁定10萬元交保,涉行賄的鄧姓、陳姓及鍾姓被告,偵訊後各1萬元交保。除工程弊案外,全案還牽涉人事任用及詐領特別費等違法情事。
屏檢前麟洛鄉長蔡志和被控在擔任鄉公所主祕期間,與馮姓行政室主任為辦理鄉內綠化育苗計畫,因此向南投縣政府領取800棵樹木,事後被發現轉贈給蔡姓等民眾,遭檢方認定涉及貪汙,但屏東地院法官審理認為沒有積極證據證實2人涉案,一審判決2人無罪,全案可上訴。
台東縣大武鄉公所採購弊案,檢察官昨偵查終結,前大武鄉鄉長(現任大武鄉公所祕書)趙宏翰及阮、鄂、賴、許姓等4名包商,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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