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中區知名檸檬餅老店「一福堂」,在2020年12月3日上午近11點發生火警,由於整排建築物都是木造老房子,火勢迅速向兩旁延燒,共波及8間房屋,火場鑑定店招牌電線短路才起火,第三代陳姓負責人遭到起訴,陳辯稱有多次更換電線維護,認為自己沒過失。但法院比對鑑定、目擊證人及影像,發現店內無消防設備,依失火罪判陳8月徒刑,可上訴。

位於中市中區繼光街、中山路口轉角的餅店一福堂火警,由於該區為老社區,房子都是兩層樓木造房屋,火勢一路向兩旁迅速延燒,包括一福堂餅店、滷味店、夾娃娃機店、電子材料行及卡拉ok等8戶店家。

根據消防局勘驗,經調查起火戶及訪查報案人、目擊民眾,並依據現場燃燒狀況、燒損火流跡象、目擊民眾手機拍攝畫面與所見情形等資料,研判起火戶大門口騎樓東側門柱與廣告招牌附近為起火處。研判起火原因為電源配線電氣因素(短路),引燃火災可能性較大。

陳姓負責人辯稱,電線在103年、104年店內之電線都換過,也有定期檢修,並沒有過失云云。辯護律師也辯稱,負責人於歷年來均有對相關之電源、招牌作更換及維修,且一福堂老店是陳家近百年家族之根本,當然會注意,且法律上對於電器用品及線路之更換,沒有課予使用年限之限制,而負責人更在108年已進行更換。

但法官查出,現場並無消防安全設備,陳姓負責人表示沒有設置,法院認為陳沒依照消防法規定,設置消防安全設備,才導致火災發生無法於第一時間搶救,顯見其有過失。

法官認定,陳男為「一福堂太陽餅老店」之負責人,竟疏未維護檢修、維護「一福堂太陽餅老店」之招牌周圍電源配線,導致電源配線短路,釀成火災事故,並因火勢延燒而燒燬8間建築物或物品,犯罪情節嚴重。且陳男犯罪後否認犯行,空言飾詞卸責,難認有悔意,犯後態度欠佳,依失火罪判陳8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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