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基隆市一所高中發生學生251人及教職員工10人陸續出現腹痛、腹瀉等症狀,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對供餐的團膳公司裁罰6萬元,團膳公司不服提告,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採驗學生糞便及午餐餐盒程序上有嚴重瑕疵,撤銷裁罰。可上訴。

台北市衛生局2020年4月29日接獲基隆市衛生局通報,指基隆市一所高中師生716人在前一天中午食用團膳公司供應的校園午餐後,共計學生251人及教職員工10人陸續出現腹痛、腹瀉等症狀,經基隆市衛生局採檢,共計3人檢出金黃色葡萄球菌腸毒素B型。

衛生局依食藥署公布「食品中毒病因物質及原因食品判明標準」,判定屬細菌性食品中毒事件,台北市衛生局認定團膳公司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6萬元,團膳公司不服提起訴願被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雖提出疑似食物中毒案件人體檢驗報告以及食藥署檢驗結果速報單等證據,但採驗學生糞便及原告餐盒程序上均有嚴重瑕疵,不足以證明符合金黃色葡萄球菌之病因物質判明標準,裁罰於法有違,撤銷6萬元罰款。

#高中 #團膳公司 #食物中毒 #裁罰 #午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