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徐巧芯公布台捷援烏相關機密公文,遭外交部告發洩密罪,台北地檢署已簽分他字案調查,將徐巧芯列為被告。媒體人黃暐瀚研判,府院黨同時出手,徐巧芯最後一定被起訴。可能是3年以下的刑法132條第一項的公務員交付或洩漏機密文書。
針對外交部告徐巧芯洩密罪,黃暐瀚10日在《關鍵時刻》節目中表示,府院黨可說同時出手,因為外交部長吳釗燮稱,總統蔡英文、行政院長陳建仁都支持他,現在連民進黨都出來說徐巧芯已經「初四了」,一定要把她告到底,並認為她毫無悔意,所以一定要起訴她。
黃暐瀚認為,在這樣的壓力下,賴清德即將接任總統了,府院黨都出手了,徐巧芯最後一定起訴。起訴之後,法官覺得沒有什麼特別的,可能不一定判很重,這不是7年以下的國家機密保護法的罪,而是3年以下的刑法132條第一項的公務員交付或洩漏機密文書。
黃暐瀚接著點出,這不是很重的罪,可是徐巧芯確實有那個犯行,然後又一直講,她拿出「那個東西」就叫犯行。而民進黨臉書PO出「初四了!巧芯!」這張圖,似乎在暗示法官,要注意徐巧芯有犯意,而且她還一直講,這就表示她毫無悔意,所以在犯行、犯意都落實的狀況下,根據這一條,不起訴她,看起來是絕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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