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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30 06:48:32| 人氣12,924| 回應561 | 上一篇 | 下一篇

《美國對中共之技術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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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艾著的《美國對中共之技術轉移》(台灣商務印書館,1990)太過時了吧!

自七○年代末期中共開始採行對外開放政策,以及美國與中共建立正式外交關係以來,雙方經貿關係的迅速發展,己對世界經濟造成廣泛的影響,同時美國對中共出口管制政策的逐步放寬,以及高科技和有關工業技術的轉移,將助長中共的軍事潛力,並改變亞洲的政治面貌,引起世人的注意和關切。為此,本書主要是就近年來美國對中共技術轉移的政策、途徑及實際情況的分析,探討技術轉移對中共經齊和雙方外交關係的實質影響,以及技術轉所面臨的限制因素。

是過時了,而且不只是資料、連技術管制的觀念,也跟不上《10倍速時代》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289833015/20070702060923

難怪少見相關技術管制之著作出版,連後貼博碩士、期刊論文,都跟不上下述新聞發展:

中芯 IBM牽手 投產12吋45納米晶圓【聯合報╱胡明揚07.12.28
何美玥:12吋晶圓廠沒必要登陸【經濟日報╱林淑媛 07.12.28
中芯擴產 12吋產能進逼台積電【經濟日報╱陳碧珠、08.01.30  
美台商會籲下屆總統開放12吋登陸、台主攻18吋【聯合晚報08.01.30
晶圓廠 迎接18吋世代【經濟日報╱陳玲君08.03.16
12吋晶圓開放登陸 和艦案將解套【聯合報╱丁萬鳴08.06.27
12吋晶圓廠登陸 馬:合理且必要08/07/11
飛索中芯 合作43奈米製程【經濟日報╱記者何易霖08.08.23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souj/3/1281756333/20061127063004

美台政府比起歐日政府更保守,老是在廠商後面限制。

去限吧!愈限,中共的高科技愈進步。比如還在限8吋、微米級時,人家早就有12吋、奈米級。

吳宗憲《美國對中國出口管制之研究》,中山大學大陸研究所,2006年博士論文

摘要:論文在於提出一個分析美國出口管制的理論架構,探討美國對中國出口管制的起源、轉變、策略與面對的挑戰。冷戰至今美國對中國出口管制,主要基於新現實主義強調的國家安全與新自由主義強調的經濟利益為考量,並視美國面臨的國內外政治與經濟環境的轉變而調整。冷戰結束後美國並未廢止冷戰期間建立的單邊與多邊出口管制制度,911事件後美國更以反恐怖主義理由強化出口管制,並順勢將崛起的中國納入主要管制對象,達到美國的全球治理目的。美國建立的出口管制制度,具有彈性反應、等待機會的政策特質,對我國在兩岸關係、國防與外交政策制定上產生重要的啟示。
http://etd.lib.nsysu.edu.tw/ETD-db/ETD-search-c/view_etd?URN=etd-0702107-170605

張志豪《美國技術出口管制與兩岸半導體產業發展問題之研究》,中山大學大陸研究所,2003年碩士論文

摘要:觀察兩岸半導體產業發展過程,美國對兩岸技術出口管制政策的差異無疑是兩岸發展程度與技術設備水準不同的主要原因,也是台灣半導體產業仍能領先中國的關鍵。中國已傾全力發展半導體產業,以其豐富的政府資源以及內需市場的吸引力,其發展潛力無庸置疑,未來台灣能否繼續維持目前的領先優勢,除了台灣政府的管制政策之外,美國對中國技術管制的態度將是主要關鍵。
http://etd.lib.nsysu.edu.tw/ETD-db/ETD-search-c/view_etd?URN=etd-0210104-145734

敏感科技管制政策>蕭秋德、羅正方

壹、概述:

高科技產業是國家重要的經濟的命脈,也是國家競爭力的重要指標,一國若掌握全球獨步的科技與技術,將可以主掌全球市場,因此各國無不努力保護,避免高科技機密技術、製程與管理經驗與相關設備外洩。我國現已不再是技術的輸入國而已,很多優勢產業在吸取國外經驗後,經過研發與改良,已成為台灣重要技術,甚至成為專利,倘若未適度管制而任憑移轉到中國大陸或競爭對手國,對台灣產業的競爭優勢將形成嚴重傷害。
我國半導體產業歷經政府二十餘年來扶植,已成為台灣當前經濟的重要命脈,由於台灣在全球半導體產業的關鍵角色,也使得台灣具有無可撼動的地位。就台灣戰略發展的觀點而言,確保半導體產業競爭力的領先與優勢的保護,不止是產業發展上的關鍵課題,更關連到『矽屏障』的國家安全概念。因此,我國晶圓廠赴大陸投資,以及將相關科技輸出西進,對台灣與全球的產業消長,確實意義非同小可。
然而隨著中芯國際、宏力漠視相關規定偷渡西進,也因為和艦之技術轉移等問題,台灣的半導體業者的利潤已大幅縮水,從證劵交易市場的表現可以明顯嗅出,高科技股票市值已經跌掉了數兆元之譜,百萬股民(光聯電的股東就有九十萬人,市值由二○○○年的一兆一千億元縮水到三千多億元)的損失不可謂不少,難道我們要到問題嚴重到這些科技股最後變成雞蛋、水餃股才會罷休嗎?
台積電、聯電及其他半導體業者擬將八吋晶圓廠移往大陸,相關舉措曾引發國內論戰,而當初有識者所指出隨著晶圓廠西進所引發的諸項憂慮,包括群聚效應的崩解、核心製程與管理技術的流失、資金排擠效應與付出社會外部成本等等嚴重問題,也在去年和艦案爆發後逐一驗證。當初政府未能認真執行『有效管理』的政策宣示,也讓台灣在半導體產業的優勢迅速逆退,更引發美日相關國家的嚴重關切。國人、產業界與政府必須該認真思考「經濟安全」的重要課題:高科技廠商持續赴中國大陸投資究否對於台灣會造成:(一)台灣高科技產業走上持續掏空的困境?(二)台灣高科技術的競爭優勢是否會逐漸式微?
從一些數字我們即可以觀察,二○○四年按銷售數字所排出的前十大晶圓代工廠商,我國台積電(TSMC)與聯電(UMC)雖仍位居為全球最大與次大的晶圓代工廠,然而更值得注意的是,中國的中芯國際(SMIC)已急起直追逐漸攀升至第四位,銷售額更是成長了一倍以上,達到十億美元,佔中國銷售總額的一半,而在其晶圓代工市場的佔有率也已經達到6%5。因而美國權威半導體雜誌IC Insights在報告中提出,隨著中芯國際的加入,原由台積電、聯電和特許半導體(新加坡公司)形成所謂的全球「三大」純晶圓代工廠商,現在已轉變成為「四大」。兩年前中國大陸晶圓代工廠商的銷售額不過三億美元,在全球晶圓代工市場佔不過5.7%,時至二○○五年六月中國大陸晶圓代工廠的銷售額已經超過二十億美元之譜,佔全球晶圓代工市場10%左右的比例(詳見表一)。相當反諷的是,中國在全球半導體產業的崛起,幾乎是台灣過去長期培植的半導體人才所一手扶植。

貳、國際間產品與技術之出口管制機制:

國際間出口管制架構之執行,指的是國家或地區透過立法、制訂政策,或採取行政命令限制某些貨品或技術,特別是與高科技相關者輸出至國外,防止受管制之貨品流入某些特定的國家或地區。目的是希望透過一些策略,防止軍事武器技術或軍商雙用品(Dual-Use Items),不當輸出到可能會危害世界和平與安全的地區或恐怖份子之手。主要防範的貨品與技術是可用於生產或研發大規模毀滅性武器者,如:核武、生化武器、飛彈等技術及貨品。因此出口管制本質上是以武器管制為主。出口管制制度的起源肇因於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以蘇聯為首的共產主義興起,東歐國家紛紛陷入鐵幕。因此,美國為首的西方同盟國家為圍堵共產主義的擴張,於一九四九年發起成立「多國出口管制協調委員會」(COCOM,Coordinating Committee for Multilateral Export Controls)。即是希望透過一致的作法防止傳統軍事武器、技術、戰略物資流入前蘇聯及東歐前共產諸國,當時成立目的是在於協助NATO抑制共產集團國防工業基礎擴張,因此限制項目範圍相當廣泛,連日常生活用品均受到控制。
不過隨著美、蘇冷戰結束與世界局勢變遷,「多國出口管制協調委員會」於一九九四年宣佈解散,另於二年後成立了「瓦森那協議」(WA,Wassenar Agreements)。「瓦森那協議」共有三十三個會員國,其機制主要是建立工業生產國家之共同出口控制機制,針對具有軍事及商用應用可能之產品加以管制,如:高科技之半導體設備、加密軟體以及夜間監視設備等。目前「瓦森那協議」雖然禁止軍民雙重用途之高科技設備輸往部分國家,然而相關強制性質之審查機制卻付之闕如,對於其會員國向中國輸出敏感科技技術產品等並無任何強制性質之審查或管制機制,因此該協議仍然十分鬆散,亦無正式列舉為被管制的國家,會員國間只在默契上將伊朗、伊拉克、北韓和利比亞等國列入管制對象而已。然而該協定較有約束力部分是所謂的「不破壞原則」(No Undercut Agreement),意思是任一個成員國向協議秘書處提交關於某項敏感科技技術產品之禁止出口報告,那麼其它成員國在批准同類項目之出口時應先向該國徵尋意見。因此可以說,瓦森那協議不過是個關於出口管制的國際意向書而已,並不具有確實的拘束力(No Binding)。(參見表二)
在COCOM成立後國際間為了更進一步加強武器管制,陸續有管制不同軍事項目之相關產品與技術輸出而成立國際組織,如一九七七年成立的「核子供應國集團」 (NSG,Nuclear Suppliers Group)、一八八七年成立的「飛彈技術管制協定」(MTCR,Missle Technology Control Regime)、以及一九八五年成立的「澳洲集團」(AG,Australia Group)。除了這些國際間之非正式組織外,各國亦簽定了幾個重要的國際條約,管制大規模毀滅性核生化武器擴散,包括「禁止核子擴散條約」、「生物武器公約」、「化學武器公約」。

參、美國現階段敏感科技產業之輸出管制政策

ㄧ、現階段美國敏感科技及半導體產業出口執照發放政策

美國政府在管制高科技設備與技術出口至中國仍有管制。根據瓦森那協議(Wassenaar Arrangement),中國仍屬舊蘇聯共產集團的一員,仍然受到高科技設備與技術出口的管制。美國的高科技出口管制規定,可製造0.25微米製程或更精密製程晶圓的生產設備與技術均屬管制項目。但中國上海中芯國際8吋晶圓廠與12吋晶圓廠,不斷從歐洲國家買進或合作採用0.18微米、0.13微米、0.11微米、甚至0.09微米(90奈米)等精密製程設備與技術生產製造晶片。美國出口許可證發放與管制政策主要之規範在於美國商務部所訂定之「出口管理條例」(EAR)的第十五章,而與輸出至中國相關部分則訂於第742.4(a)、742.4(b)(7)等節。
(一)742.4(a)部份主要規範美國的出口及再(轉)出口限制政策管制項目,主要對象係針對於出口那些可能運用於軍事武力之潛在可能性國家(包括中國),因而會對於美國國家安全會造成損害;因此國內廠商若有意將一些半導體製程設備輸往大陸,必須按規定徵詢美國原廠之意見,並向機器設備之原輸出國家提出申請。例如台積電雖然已獲得我國政府之允准可以前往上海投資半導體產業松江廠,然而台積電仍需取得原半導體生產設備之出口國(美國)的輸出同意,才能將設備移往至大陸,台積電目前已就預定移往松江廠的八吋晶圓生產設備,向美國商務部提出申請輸出之許可。
(二)742.4(b)(7)部分則指出,對於申請輸出至中華人民共和國者而言,審核出口許可證的發給除部分項目可能對於中國軍武能力提升有所幫助,或者終端使用者(End-User)之輸入項目另有其使用之目的或其目的為軍事用途需另為申請之外,原則上是以「同意」發給為原則。
美國商務部對於投資中國發展半導體事業之審核係按照逐案審核(Case By Case)原則,目前「出口管理條例」對於美國半導體科技廠商前往中國投資設廠之規定,只要涉及0.25微米的技術,廠商就要向商務部提出申請,由商務部「產業安全局」籌組跨部會小組進行個案審查,做綜合評估判斷,美國商務部尤其重視對於中國大陸終端使用者是否將原屬於商業產品轉作為軍事用途(Military End-User)。因此為能夠有效掌握相關技術、設備輸往中國之使用狀況,美國遂於一九九八年起開始與中國政府協商談判相關之監督機制(Monitor Institutions),歷經六年談判終於二○○四年四月與中國政府達成對於中國之終端使用者勘查(End-Use Checks and Visits)之合作方案,美國政府深信此舉將能有效提升對於高科技管制監督之效率。
除了直接對於中國軍武能力的直接提升情形之外,「出口管理條例」授權商務部「產業安全局」在促進美國國家安全、外交政策及經濟利益之原則下,負責美國的「商務控管名單」(Commercial Control List),列出了近二千四百種分為九類的的軍民兩用產品的控管範圍名單,明定出口特定管制品於特定國家前,均必須獲得審核同意。半導體產業相關之設備材料列在商務控制名單(Commercial Control List)中的第三類(分為:電子產品類、測試檢驗類和材料類等三個部分),而第三類之控管主要目的係為「反恐政策」,其他尚有「核武擴散、導飛彈技術擴散、犯罪發生和國家安全憂慮」等項目。對於中國輸出產品之主要限制原因則是基於「國家安全虞慮」,在限制名單之上之產品通常是限制其運往特定的一些國家,如伊朗、伊拉克、敘利亞、北韓等,然而當運往其他國家(包括中國)具備有以下種因素者,也有可能會被商務部「產業安全局」列為限制因素,包括了:
1.產品之出口可能會導致有不友善目的,
2.敏感科技,
3.終端使用者引發憂慮。

二、美國業者質疑管制政策之正當性

正如我國聯電曹興誠董事長表示「對於政府限制晶圓廠前往中國大陸投資的做法相當不以為然,認為應完全開放。」而美國許多主要半導體公司業者同樣質疑美國政府也在製造高科技技術、設備及材料的出口障礙,認為美國自絕於龐大中國商機之外實為不智之舉,甚至指出美國實際上並無法以軍事理由或其擴散問題說服其他國家(包括:台灣、荷蘭、日本及德國等),在衡量經濟上之龐大利益誘因之下不對中國銷售,並質疑:
(一)雖美國限制半導體機具、設備或技術移轉,中國仍可向他國購得:
例如:美國商務部於二○○一年遲不裁決同意加州ETEC公司之光罩生產系統銷售給中國最大的半導體公司中芯國際,在美國商務部猶豫期間,中芯國際最後仍然改向瑞典商Sweden Micronic of Taby公司購得。因此業者多認為相關限制措施在其他國家在未同樣積極配合之情況下,不合時宜且漏洞百出。
(二)歐、日國家仍同意其業者前往中國投資興建晶圓廠,並允准半導體生產設備、材料、技術等移轉至中國:
中國現階段有許多半導體公司是具有外商或台商的技術支持或投資的,而部分產業也有中國政府資金的挹注。(詳見以下表三)一九九五年上海的華虹公司與日本NEC合資一百億人民幣共同興建了二座八吋晶圓廠。於四年後投入生產,第一年即實現獲利,中國企業也因此興起一片半導體產業熱。另外中芯國際即是透過交換股權模式,與德國英飛凌、新加坡特許半導體、日本東芝、富士通等企業,透過技術合作的模式以換得先進的技術投入晶圓生產10。而德國政府就高科技生產設備給大陸一事上,認為在美國明確指出有戰略上之安全疑慮之前,德國政府認為與中國半導體產業間之合作投資,以及相關機具設備之銷售應不屬於在禁止之列。
(三)業者質疑商務部未建立完整評估機制:
令美國業者質疑,其實美國商務部對於申請赴中國投資之半導體產業申請案件,並未有完整體之評估機制,此外歐洲許多國家目前均允許較高等級之半導體產業技術以及生產機具、材料等赴中國投資,因此中國目前最新設備與技術對於機體電路(Integrated Circuit)製成技術已達到至少0.18微米成熟製程技術,在特定案例中甚而已出現0.13微米甚至更佳之製程技術。

三、美國政府認為:「敏感科技技術」仍應予以管制

根據美國商務部統計,雖然近64.6%的出口半導體設備申請案件中均獲得核准投資或銷售至中國(第三類之電子測試檢驗類和材料),而78.3%的第三類半導體電子材料類多數亦為獲准出口,然而美國政府認為,雖大多數之申請案例均獲得同意出口至中國,然而仍附加有許多之條件限制,包括有:
01.限制移轉屬性(晶圓體之尺吋),
02.限制其可生(量)產之種類,
03附加購買限制或附加市場流通限制等。
過去美國政府雖然缺乏對於最終端使用者(End-User)相關定期之監督(Periodic End-Use Checks)機制,缺乏於不當運用時之相關嚇阻措施,因此相關之出口管制措施可謂形同虛設,毫無實質之約束辦法,然在二○○四年四月與中國政府達成強化終端使用者勘查合作方案及協議後,美國政府相信已經能夠逐步提升關於高科技管制之約束能力。此外,美國政府認為半導體產業之投資、相關設備、材料與技術等確實有移轉作軍事用途之虞,故認為仍應予管制,根據美國國防部高階官員分析,雖然中國目前對於理論與實際運用銜接上仍有段差距,然而半導體技術確能有效提升中國長程飛彈之精準投射控制及防空能力,另外對於半導體業者所提供之IC相關之設備與技術,認為亦會增強中國軍事上之控制、偵蒐與導航能力等。並提醒世界其他國家包括日本、台灣及歐盟成員國家等,表示各國在輸出各自優勢產業之技術而為中國吸取相關經驗經改良後,將成為中國重要科技技術,對於各國產業之優勢將造成嚴重傷害。

肆、美國其他之高科技管制規範及機制

除上述之規範與機制外,為因應突發事件美國也會籌組隨機性質之編組或委員會,例如:2005年3月9日中共聯想集團宣布收購IBM旗下個人電腦事業部時,原為單純之商業買賣,但美國國會擔心先進科技會落入中共手中,因此要求商務部、國務院、國家安全部等十一個政府部會代表組成一個「外國在美投資委員會」(Foreign Investment Committee),在完成國家安全審查後才批准是項交易。此外,為了防止高科技外流斲傷經濟命脈,美國除「出口管理法案」以及根據本法制定的「出口管理條例」之外,亦訂有其他包括了有美國為了保護高科技在一九九六年所制定的「經濟間諜法」(Economic Espionage Act, EEA),可以動用FBI來緝拿商業間諜;其他尚有「敵國貿易法」(Trading with Enemy Act ,1917)、「原子能法案」(Atomic Energy Act ,1954)等。

伍、台灣目前關於半導體產業之管制法令、制度與措施

可以明瞭的是強權如美國者,即使在國內遭到高科技業者質疑其管制之正當性時,為了維繫美國自身高科技產業的經濟命脈,美國還是竭盡其能的予以規範保護,避免高科技外淪為軍事用途而危害其國家安全。因此建立我國科技保護機制,防止不法之侵害,以創造更有利於國內科技之經營與發展環境,實為政府當前重要之高科技產業政策,我國半導體產業之管制法令制度與措施包括:

ㄧ、二○○二年成立專責「科技小組」管制敏感科技輸出
  為因應加入WTO後之「門戶大開」,行政院國科會在總統府國安會的督導下,於二○○二年初召集各部會成立「科技小組」管制敏感科技輸出,建立國家科技安全管制機制。根據國科會邀集各部會研擬所完成的「政府資助敏感科技研究計畫安全管制作業手冊」,所謂的敏感科技係指研發成果若流入大陸地區,將使我國喪失競爭優勢的高科技。管制作業將敏感科技機密等級區分為「一級」和「二級」。被列為「一級」機密者,必須經過事先報准後,才可以公開發表研究成果;「二級」機密者,公開發表前須事先報備。兩岸在成為WTO會員國後,雙方高科技研發成果及貨品的在輸出入互動上更為頻繁。為避免我方技研成果流入大陸地區,因此統整農委會、經濟部和國科會相關部會所研議篩選較敏感的科技項目,提報「科技小組」列管,防範高科技研發成果外流,影響國際競爭力。由於認定敏感科技涉及國家安全,因而「科技小組」的定位超越行政院層級,直接向總總府國安會負責,並接受國安會的督導。
二、制定「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
該辦法第四條即明文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直接或間接投資第三地區公司,並對該公司之經營具有支配影響力,而該公司赴中國投資即屬這項辦法所規範的「在大陸地區投資」。以聯電案為例,聯電對聯日半導體若具支配影響力,透過聯日投資和艦就要受法令限制,投資屬禁止類的晶圓廠也需依法申請。
三、訂定「台灣地區高科技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任職許可辦法」
  政府為了防堵敏感科學技之流失,該辦法不僅規定企業雇用高科技人員要向主管機關申報列管,高科技人員到大陸工作亦採「許可制」,數量也受政府限制,並訂有「旋轉門條款」,離職兩年內仍要接受列管。這是政府首度對台灣地區人民赴大陸工作訂出具體管制辦法,雖然引了起我國科技界的強烈質疑。而此一辦法制定的背景是為了有效管理八吋晶圓廠登陸,為避免高科技人才外流,造成技術流失危及國家競爭力而與制定。根據行政院國科會擬定的「台灣地區高科技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任職許可辦法」規定,台灣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雇用高科技人員,應於僱用契約生效日起一個月內,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報;該辦法實施前已受僱的高科技人員,也要在三個月內申報。
  四、定立「在大陸地區投資晶圓廠審查及監督作業要點」
經濟部於二○○二年公佈之「在大陸地區投資晶圓廠審查及監督作業要點」,有限開放半導體產業到大陸投資,其中規定:二○○五年以前只開放三座八吋以內之晶圓廠赴大陸投資,申請投資的企業必須是在十二吋晶圓廠已正式營運,投資方式是以舊設備轉移大陸,製程技術限於0.25微米以上。在這一規定下,台灣只有台積電與聯電等少數幾家符合規定。目前僅於二○○四年四月批准台積電一家在上海投資興建一座八吋晶圓廠,而台積電上海松江廠可望在二○○五年初開始投入生產。
五、「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禁止類製造業產品項目」
經濟部投審會以負面表列方式訂有「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禁止類製造業產品項目」,詳細細目請參見經濟部網站。
六、「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主要規範戒急用忍的條文為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原條文精神基本上係依據「原則禁止、例外許可」方式訂定13,然而應注意的是過去「戒急用忍」及現在的「有效管理」之所以沒有發揮應有的效果,是因為我國一直欠缺如美國的「經濟貿易法、出口管理法、原子能法案」等等屬國家與經濟安全的完整法律規範與架構,我國現有的管制高科技赴陸投資的法律不多,大多是行政規則、要點或辦法,而且對於違反業者之責任與罰則,相對於業者之營收動輒數百億元可謂無關痛癢,完全不能產生嚇阻之作用,在商業之龐大利益之下,當然亦視若無睹。此外,更欠缺乏有效之監督機制,如:美國與中國政府所達之終端使用者勘查方案。
然而目前我國雖然具備相關之科技智慧財產權及刑法等,然而仍欠缺專法針對「敏感科技」管制部份,且事權分散於國科會、經濟部、陸委會、內政部、國防部、教育部、經濟部、交通部、行政院衛生署、原子能委員會、農業委員會、國安局等單位,徒增紛擾,未來仍需以專法集合相關之專家、學者、政府與產業界人士,籌組專業的審議委員會,用以認定該項技術是否為敏感科技,再決定是否容許其輸出於中國大陸或其他地區。再者有關敏感科技審查時踐行行政程序法所要求之當事人參與等規定,目前相關法規亦付之闕如,故制定新法使申請人能有參與、陳述的機會有其必要。此外因為我國一直欠缺如美國的屬於國家與經濟安全層級的完整法律架構機制,故也有必要參酌各國關於其法制之必要性,以有效維護國家敏感科技之產業發展利益及國家安全。

陸、現階段中國半導體發展對於台灣及全球之衝擊

中國目前至少有十間以上主要的半導體公司,多數均已具備八吋晶圓實力,其中中國政府與日本NEC合資成立的上海華虹NEC於一九九九年率先成為中國八吋晶圓量產生產線公司。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半導體公司具有台資持股、投資或技術移轉,形成了台資半導體產業在中國大陸的舞台上演「台資晶圓大戰」的戲碼,而部分產業也有中國政府的資金挹注,目前大陸主要半導體晶圓製程能力及其持股狀況請見以下表三。
其實台灣半導體產業在中國如雨後春筍般竄升的新興半導體產業環伺之下,在發展上也非一帆風順,例如中芯國際與台積電的官司就是幾近白熱化的爭鬥。中芯國際在大陸的迅速發展與崛起,對於我國的台積電而言則是形成直接的挑戰與競爭關係。台積電曾透過諸多的法律行動,控告中芯國際侵權,對於中芯國際的股票價值與發展也形成了不小衝擊。例如二○○三年十二月,台積電向美國加州地方法院提出中芯國際公司的侵權與竊取商業機密的訴訟。二○○四年三月台積電又以中芯國際侵權多項專利再次向美國加州地方法院提出控告。同年八月,台積電再次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控告中芯國際侵犯其專利權,要求ITC禁止進口中芯國際生產的任何侵害相關專利產IC產品。台積電的法律行動,最後在歷經數十次雙方的協商後,最終與中芯國際達成和解。二○○五年一月,雙方的海外官司訴訟宣告和解。
然而不僅只有台積電行動而已,美國Intel公司面對中芯國際的大步擴張,也感受到競爭壓力。該公司CEO貝瑞特(Barrett)在二○○四年底的記者會上,對中芯國際將投入之部分製程技術多所怨言,並公開批評美國政府放寬半導體製程技術出口中國的規定,將造成中芯國際具有成為全球最先進積體電路製造商之能力。此外,為阻止晶片生產設備進入中國,限制中芯國際的發展,美國進出口銀行(Export-Import Bank of the United States)於二○○五年亦否決了向中芯國際提供近八億美元的貨款保證,阻止中芯國際從美國進口晶片製造設備。顯而易見的是,想要有效抑制大陸半導體產業的發展,正如欲阻擋中國經濟發展一般,相當困難也難以阻擋。因此制定關於敏感科技保護之專法,對於審查輸出或相關之申請案件,增加監督、執法上的效率等,再再說明了其必要性,事實上,連在國家與經濟安全層級及相關科技管制規範、機制都優於我們的美國,雖在管制上都遭受國內外許多的非議,然而美國政府仍認為半導體產業之投資以及相關技術仍有移作軍事用途,危害其國家安全之虞時,難道我們不需要一部完備的法律做為後盾,以最有效率的方式來維護我國之國家利益、產業優勢及國家安全嗎?

七、結論與建議

因為中芯國際、宏力枉顧法令,也因為聯電對於和艦的技術轉移,台灣的半導體業者的利基逐漸消褪,結果就是顯現在股票市值的下跌,而我國產經的發展則因為股市動能的減少而受到相當程度影響,國人是一同承擔。高科技產業是一國經濟的命脈,當台灣好不容易掌握全球獨一無二的技術時,卻不善加保護,若繼續惡化下去將對於台灣產業優勢造成嚴重傷害。為此,為防止國家安全及公共利益有重大影響之敏感科學技術外流,避免國安核心技術優勢流失,行政院已於去年四月提出「敏感科學技術保護法草案」,殊值得朝野各界共同努力支持。由於高科技已成為各國經濟命脈,而晶圓半導體產業對於台灣的經濟發展而言,意義更是非同小可,在政府經歷數十載扶植之下,已讓台灣在全球半導體產業立下無可撼動的地位。台灣半導體業在全球的產值站在全球第四位,時至今日總產值更高達七千億元新台幣,對於台灣經濟成長與貢獻不可謂不大,因此盡速完備相關法規與執行我國敏感科技管制政策,乃是國家當前發展的重要議程。本文提出以下六點之政策建議:
ㄧ、政府為因應全球化競爭及提升我國際競爭力,落實「深耕臺灣、布局全球」之國家經濟發展總體策略,在(一)確保核心技術及關鍵技術人才不致外流、(二)維持高科技產業之競爭優勢,以及(三)保障國內經濟利益及永續發展之前提下,對於敏感科技與商品設備的輸出,必須實施有秩序的管制政策。
二、在中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後,中國對台的威脅更為明顯,我國政府更應當以『積極管理』的態度,審慎推動雙方的經貿交流。
三、目前我國雖然具備相關之科技智慧財產權及刑法等,然針對「敏感科技」管制部份仍需以制訂專法予以規範(「敏感科技保護法」)。朝野政黨應將本法列為優先法案,加速立法的期程。
四、當前政府管理機制之執行成效不彰,主要導因為事涉不同行政部門而造成事權分散,國安會與行政院應更明確建構敏感科技管制體系,統整與督導相關行政部門的執行力,以有效維護國家敏感科技之產業發展利益及國家安全。
五、繼續落實高科技產業赴大陸投資的相關管理,及建立完整配套管理機制包括:
(一)依「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規定,對於赴大陸投資之項目分為一般類與禁止類兩種,對於個案投資在一定金額以上之案件,應採取專案管理措施。
(二)篩選較敏感之科技項目,作為加強管制之重點,並加強對我高科技技術及人才之保護。
(三)配合瓦聖納協議、「戰略性高科技貨品(SHTC)輸出入管理辦法」及相關出口管制措施,依國際同步的原則,加強對高科技設備之輸出管制。
六、至於針對非法赴大陸投資案件,除應依我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除處以行政罰鍰外,未來在敏感科技保護法中,應對於違法者處以刑罰。
台灣半導體產業此時更應就提昇「製程設備自主性上」繼續努力,並保持創新以提升核心競爭力。當尚未提昇產業自主性之優勢前,前仆後繼的放任人才、資金與技術的西進,其引發的後果實令人堪慮。美國政府管制政策與措施帶給我們的啟示是,即使先進、開放的民主國家如美國者,都有其「經濟安全」的考量,雖然國、內外爭議不斷,然而當面對外來威脅的時候,「國家與經濟安全」的考量還是高於商業利益與業者的意向,美國尚且如此,對於面對中國立即而明顯威脅的台灣,的確必須知所警惕。

台灣8吋晶圓赴中國大陸設廠政經分析>丁永康

一、前言

台灣科學園區員工的流行話:海峽兩岸的競爭,除了軍艦、飛彈、“邦交國”,現在還有半導體。就在2000年上海,王文洋投資的宏力半導體8吋晶圓廠破土、前世大總經理張汝京的中芯國際積體電路跨海回臺挖角,掀起了台灣的大話題。一時之間,臺積電張忠謀、聯電曹興誠到中國大陸的任何行程,都成為台灣半導體全面轉進的指標動向。走訪上海張江半導體廠,可以發現:台灣和中國大陸正進行著不同市場、不同產品內涵的半導體發展。熟悉大陸近年政策轉變的宏力半導體總經理蔡南雄就指出,為了避免80年代台灣從日本進口大量DRAM,造成對日貿易大幅入超的覆轍,大陸領導當局決定全力發展半導體產業。大陸的半導體產業採“進口替代”策略,和台灣“出口擴充”策略發展方向不同。以新竹為重鎮的台灣,衝刺的是尖端科技產品中的邏輯晶片與記憶體,比製程技術的先進,也比成本良率,客戶則是國際大廠;以上海做尖兵的中國,目前專攻的是家電產品為主的消費性IC,輔以資訊產品的低階IC,客戶為大陸國內及合資大廠,產品的製程、良率其次,最重要的是能取代進口貨,馬上省下外匯。在這兩條平等線上,兩岸真正的競爭,只有人才。
中國大陸現在已經變成越來越名副其實“世界工場”,世界級的跨國公司幾全部進入中國市場,特別是製造業跨國公司的絕大多數都在中國設立生產基地。而大陸地區是全球個人電腦、行動電話、消費性電子等最大生產基地,對半導體產品的需求極為龐大,因而形成有利半導體產業發展的環境。據估計,自1997年至2005年全球半導體產業營收年平均成長率僅9.4%,而大陸地區卻高達29.9%。大陸市場的相對快速成長,已成為國際半導體產業日益重視在大陸市場佈局的重要原因。
台灣晶圓製造技術具有一流水準,產能甚為可觀,目前擁有仍為世界生產主力的8吋廠22座,同時擁有最先進的12吋廠3座,在世界具有重要地位。2001年3月,台灣“經濟部”完成對“戒急用忍”政策檢討的清單時,便建議有條件開放讓閒置的8吋晶圓廠轉往大陸設廠。11月,由產業人士、政府官員和學者組成的專案小組達成對8吋晶圓廠“積極鬆綁”的共識,但在討論如何“有效管理”的規範時,認同“前總統”李登輝“戒急用忍”政策的人士認為,如果不經管制,將造成台灣資金、技術、人才的流失,不僅強化了大陸相關產業實力,也將造成台灣產業空洞化和失業率上升。
2001年,台灣的聯電、臺積電等世界半導體企業巨頭也先後公開表露對大陸投資的興趣,紛紛為投資大陸探路、佈局。台灣半導體業者的舉動不但在台灣內部引起震撼,而且也引起了世界國際社會的關注。為何台灣半導體業者投資大陸的興趣不斷提高?其中主要原因就是大陸IT市場潛力巨大。據預測,未來15年中國大陸IC年均增長率將達15%,作為IT產業核心的IC產業的增長,將會相應地反應到IT業中,未來大陸IT市場的巨大增長潛力應是可以預期的。
2002年3月,8吋晶圓廠是否開放到大陸投資一事,在扁政府傾向開放之後(以“有效管理為前提”),成為各大媒體爭相追逐的焦點,也引起贊成與反對兩面的激烈爭議,甚至引發以臺教會、台灣團結聯盟,發起一項“8吋晶圓暫緩開放,根留台灣減少失業”的遊行,表達他們反對的意見。台灣“全國商業總會”也表示,8吋晶圓是否登陸的問題倍受關切,如今台灣“行政院”將遊戲規定確定下來,也許部分人士還是不滿意,但畢竟塵埃落定,未來朝野可結束紛爭,不要再將經濟問題成角力點。

二、兩岸關係的調整仍是“政冷經熱”

近十餘年來兩岸關係的互動大致呈現出“政治衝突、經濟整合”的趨勢,概括描述目前兩岸關係是“政冷經熱”。民進黨執政以來,作為上層建築的政治與意識型態,是採行漸進式的“去(de-ling)中國化”政策;但是在作為下層建築經濟則也是被迫採行“去(go to)中國化“政策。也就是說,這種概括背後所蘊含的深層內涵,凸顯了目前兩岸關係的“唯物辯證”的結構本質。還原這個結構本質之後,我們或許才能再為兩岸互動找出新的出路。
目前兩岸關係結構是一種不完全的管理(governance)結構。一方面雖然兩岸政府,都企圖建構由上而下的管理兩岸互動的權威與秩序,但是雙方又因各種原因不願或不能直接交鋒和接觸。另一方面必須透過半官方的代理者或民間的力量作為仲介。亦即兩岸關係不是一種純粹以“政府”為中心的結構,而是“國家”和民間一起參與的多行動主體的結構。在這個結構中,權威動作其實呈現去集中化的現象,沒有真正單一的權力中心的存在,公、私和自願團體部門在這個網路中互為中心,任何問題的解決都已不能被化約成某單方面努力的結果,而是各方共同作用下的結果;亦即,在這個結構中,各行動主體是互賴而不是互斥的;他們之間可以因應不同時空情境自行自發的改變互動的組合,“國家”或“政府”一方面是這種網路中的一個節點或環節,而另一方面充其量只扮演網路中協調者的角色,使這個網路中的參與者能夠持續互動,並形成各種因時制宜的安排去解決各種問題。
處理兩岸經貿關係是民進黨上臺後面臨的重要課題。為適應入世的壓力與緩解台灣經濟發展的困境及面對新一波高科技臺商大陸熱,民進黨當局在兩岸經貿政策上也進行了相應的調整。上臺後不久,就針對各界強烈不滿的“戒急用忍”政策進行研究討論。在2001年8月召開的“經發會”上,各界在兩岸經貿問題上達成多項共識,台灣當局于2001年11月正式以“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取代“戒急用忍”政策。在具體施政上也採取了一些開放措施,主要包括:一是放寬臺商赴大陸投資限制,建立大陸投資“動態調節機制”與“專案審查機制”。二是開放兩岸直接通匯,建立“大陸資金回流機制”。三是推動金門、馬祖與建沿海的“小三通”;擴大“境外航運中心”功能;提出在“不能被矮化、地方化、邊緣化”的原則下“委託民商談三通”。四是有限開放海外大陸人士等赴島旅遊。但在開放時機上,多從選舉需要考慮;在執行策略上,“有效管理”重於“積極開放”,特別是在開放半導體產業對大陸投資與限制科技人才赴大陸工作問題上,更趨保守,引起工商與科技界“雖不滿意還能接受”,質疑未來政策的執行走向。

三、台灣IC產業隨傳統產業也爭相投資大陸

作為台灣經濟主要支柱之一的電子產業近些年來,出現了規模空前的投資大陸熱潮。台灣電子業的核心是IT業,而IT業的核心是IC(半導體產業)。那麼,到底有多少電子產業的廠商西進大陸投資呢?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執行長羅懷家表示,“目前上市上櫃(指規模較小的上市公司)幾乎在大陸都有據點。”他表示,從半導體設計到電路板與主機板,從電腦系統到電腦周邊零組件,甚至從通訊硬體到網路軟體,至少有155家業者已經在大陸投資設廠或辦事處。
不管台灣當局如何設限,事實上,早在8吋晶圓大陸投資政策還未獲台灣正式通過時,不少臺商就以各種投資形式建立辦事處,在大陸佈局。2000年以來,台灣半導體產業也開始在大陸投資。2000年台灣宏仁集團董事長王文洋與大陸合作在上海浦東張江科學園投資16億美元興建8吋晶片廠並於11月動工,開創了台灣半導體產業投資大陸的先河。目前,以中芯國際、宏力半導體為代表的大型積體電路製造企業的落戶,上海張江工業園區已經迅速集結起70多個積體電路項目和企業,投資總額超過40億美元,形成了包括晶圓製造、晶片設計、封裝測試、設備安裝、配套服務等在內完整的產業鏈。由於聚集效應的吸引,加上中芯、宏力等“晶圓代工”廠家遊說,全球第二大半導體封裝廠日月光已經決定先在上海配合“8吋晶圓”生產需求設立封裝測試廠,並同步推動在杭州的投資。
最近兩年,民進黨的陳水扁“總統”上臺執政,台灣內部政經環境不穩定及國際環境(尤其是美日)經濟不景氣,是台灣廠商出現大陸投資熱的主因。最近兩年,台灣高科技產業者赴大陸投資金額增強一倍,前年是這波西進熱潮的高峰潮,去年則是最多業者在大陸設立據點。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於今年初公佈一項針對資訊電子產業的調查結果顯示,因為台灣政經環境不穩定,形成廠商赴大陸的投資熱潮,投資大陸的廠商數目大幅增長,前年底有30.5%的電子業廠商投資大陸,到去年底已升高至52%。
台灣內部相關評論認為,台灣資訊電子產業廠商投資大陸的家數及金額,比官方或民間團體調查所得為高,通常廠商們接受有關調查時都有所保留。台灣高新科技業掀起了大陸投資熱,其主因還包括在臺營運成本過高,以及大陸工資和原物料成本較為低廉。而最近這波大陸投資熱,則是注重於大陸龐大的內銷市場。
羅懷家表示,大陸勞工成本只有台灣的十分之一,土地成本則是台灣的三分之一,而建廠成本也只是台灣的三分之一;台灣業者多為國際大廠代工,而代工講究低價生產的製造能力,在成本的壓力下,廠商自然選擇到大陸佈局。不過,羅懷家表示,兩岸其實是互補而非競爭。兩岸高科技產業應該合作,才能應付外商的競爭,創造雙贏。
長期關注兩岸經貿關係的美國加州大學聖地亞哥分校國際關係研究院的諾頓(Barry Naugfton)教授概括了2001年兩岸經貿關係的最大特點,他說:“2001年兩岸經濟關係最重大的變化是,台灣電子工業中幾乎所有的部門都認定他們現在可以在中國大陸生產高新技術的產品。這個變化很大,在此之前,台灣在大陸的產業主要是勞動密集型、低技術產業。現在他們的觀點改變了,導致去大陸的投資大幅度增加。台灣資訊電子產業業者皆認為,大陸市場對台灣企業非常重要,兩岸現已相繼加入WTO,希望當局應該以主動積極的開放政策,代替消極圍堵禁令,協助廠商投資大陸,進行全球化佈局,並利用大陸資源來強化臺商的競爭力。 臺積電董事長強忠謀,在去年提出一種定律,認為每五年會發生一次不景氣,而同一個國家的業者一定要經過兩次的慘痛經驗,才會認識到不應該過度擴張生產能量的教訓。根據這一定律,他預測世界半導體產業到2005年可能再度發生不景氣,而中國大陸現在全力發展半導體製造業,而且重心是走專業晶圓代工的路,很可能是下一波不景氣的製造者。台灣企業界根據這個“張忠謀定律”認為,8吋晶圓技術並非台灣獨有,台灣公司不去大陸投資,別國公司也一定會去。作為台灣晶圓生產的兩大龍頭,臺積電和聯電都有品質管理的優勢;如果能在相同工資、地租基礎上與他國公司競爭,他們很有可能成為大陸市場的領導廠商,進而維持8吋晶圓市場的價格秩序。

四、民意取向傾向贊同大於反對

根據台灣“中央社”2002年3月24日報導的一項民意調查顯示,有半數以上民眾贊成開放8吋晶圓廠赴對岸投資,此一比例遠高於反對者的35.61%。有65%接受訪問的台灣民眾認為,“政治不應干預經濟”;同時,對於“台灣團結聯盟”日前上街遊行反對開放8吋晶圓廠赴對岸投資的活動,也有半數民眾不表示支援。該項調查還顯示,有58%民眾支援當局取消“戒急用忍”政策,顯見半數以上民眾認識到大陸市場的重要性。另外,有60%民眾不認同島內產業移往大陸即是“不愛台灣”的說法,說明多數民眾主張將專業經濟問題與當局的“意識形態”脫鉤。
台灣團結聯盟只有13個“立委”,但是“立法院”開議以來,接二連三地拋出富有爭議性的議題如“臺生法案”、“臺語列為第二種官方語言”、“8吋晶圓登陸法案”……。每一個議題,都聳動而有震撼力,轟得“立法院”昏頭轉向,在媒體出盡了風頭。台灣團結聯盟、臺教會、《自由時報》反對8吋晶圓廠西進中國的主要理由之一是,過多的台灣資金跑到中國大陸,會惡化台灣的經濟,造成關廠、失業、金融壞帳等等,即“錢進中國,債留台灣”。也因此暴露出了台灣經濟惡化的少許真相。眾所週知,《自由時報》是三重幫的報紙,三重幫是炒地皮財團,如今成了台灣團結聯盟的黨報,是修理西進中國大陸的重炮。炒地皮財團由於資本外移經濟惡化,土地資產大大縮水,受傷嚴重,因此反對西進中國大陸可想而知。但是,炒地皮財團由於炒地皮獲取暴利,導致資本必須分割一大場面的利潤作為炒地皮財團的地租,利潤縮水,因此,促使資本外移。所以,《自由時報》反對資本西進中國大陸,是一大諷刺。

五、大陸政府的“政策傾斜”與中芯、宏力的拋磚引玉

1、在“政策傾斜”的重點發展下,中國半導體正全面起飛當中。上海市長陳良寧曾公開表示:“有差別才會有重點,有重點就需要有政策傾斜。”中國前電子工業部長,現任政協副主席,同時也是上海華虹半導體董事長胡啟立也曾撰文指出:“中國政府要提供不遜於周邊國家的優惠政策,營造適合發展半導體產業的大環境。”
以去年動土的宏力半導體為例,據傳建廠資金有2/3來自中國政府的貸款,如果以宏力宣佈的第一期資金16.5億美元計算,中國政府給予宏力的貸款額度便高達11億美元。此外,中國政府也補貼宏力與中芯半導體2%的利率,並享有3%的軟體開發增值稅優惠(原為17%)。為了要發展上海浦東成為中國最大的高科技產業基地,上海政府還給予新建的半導體晶圓製造、封裝、測試等項目特別的租稅優惠,優惠期限比既有的規定延長3年,新技術研發的成果在5年內實現的增加值、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都可以獲得補貼。
因為宏力和中芯半導體的進駐,在台灣名聲驟然打響的張江高科技園區,該園區總經理戴海波更是直言:“在我心目中,張江是一處介於矽谷與新竹模式的規劃。”張江高科技園區成立於1992年,最早是規劃為發展生物醫藥及資訊科技的工業園區,過去進駐的廠商以軟體公司居多,1年多前上海市政府才開始規劃張江高科技園區為微電子設計及製造中心。戴海波指出,以往張江的半導體廠商是以IC設計為主,但是帶動整個半導體產業進駐效果不高,因為中國IC設計業的水準不高,設計出來的產品也未必在中國國內製造。因此去年上海市政府轉而將重點放在晶圓製造,希望能藉此帶動IC設計及後段封裝測試廠商的進駐。
王文洋與張汝京攜資金、人才及技術投資大陸受到的禮遇當然也會觸動兩人心弦。而隨大陸“未來發展IC產業重點”的出臺,以及吸引外資企業投資半導體產業的優惠政策,對晶圓代工兩大龍頭(臺積電與聯電)而言,又怎能不動心?形勢比人強,就在台灣討論是否開放8吋晶圓廠赴大陸設廠的提議時,大陸連一座晶圓廠都沒有,可是如今已有中芯、宏力半導體搶在臺積電、聯電之前,眼看更多國際廠商紛紛前往大陸卡位,如果拖延下去,丟掉的恐怕就不僅僅是龍頭地位了。無論中芯或宏力,跨海招攬台灣工程師的手筆,都動軋數十人到數百人。從基層製程工程師到副總經理級管理人才,幾乎各階層都需要。台灣的一位業界人士沉重地表達企業人才流失的痛苦。台灣的DRAM人才為何要去大陸發展呢?一是考慮升遷的機會(opportunity for advancement),二是因為冒險的機會(opportunity for adventure),三是開創新局面(pioneering)的企圖心。
晶圓代工製程精細,專業know-how非短期可養成。“會建廠,不一定懂營運”,比起中芯和宏力,臺積電、聯電無疑已經晚了半拍,便可推測的是,一旦晶圓代工雙雄在大陸建8吋晶圓廠,從建廠速度、技術能力、管理績效、市場佔有率等方面分析,最終恐怕會開成雙雄爭霸天下的格局。而早先一步的中芯和宏力,無暇顧及臺積電及聯電的西進動作,為保障產能,對外招兵買馬,對內側拉攏客戶參與投資晶圓廠。先行開張營運的中芯,明顯感受到巨大的壓力,雖然張汝京表示,大陸半導體的內需要市場太大了,光靠中芯也吃不完內地的市場。但本著能多走一步算一步考慮的張汝京,則暗中開足馬力,追趕生產進度,每天晚上中芯廠區內都燈火通明地試機、趕工。
根據美林證券統計,光是上海,到2005年,將有12家6吋及8吋不等的晶圓廠落成使用,除了上海先進、上海貝嶺、中芯、宏力之外,NEC、飛利浦、摩托羅拉、三星、英特爾等國際知名半導體企業,也選擇在上海生根。

2、台灣晶圓代工兩大龍頭的大陸競爭。儘管8吋晶圓廠已有條件開放赴大陸設廠,但臺積電及聯電進軍大陸的態勢已經很明確。
(Ⅰ)聯電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指出,聯電在大陸和新加坡合資的蘇州工業園區投資十億美元建設的八吋晶圓廠,佔地四十公頃,已經悄悄地進行建廠工程,預料一年多後可建成和投產,年產量可能是四萬片。該報道指出,吸引聯電到蘇州工業園區的主要因素是因為園區免費提供土地建廠,和給予非常具有吸引力的稅務優惠配套。蘇州工業園給予聯電十年百分之十五的公司稅減半優惠。
曹興誠“快刀斬亂麻”結束了興日立合資Trecenti12吋晶圓廠計劃。左手與日立交涉處理掉聯電四成Trecenti股權,縮減對日投資,右手與超微(AMD)洽談12吋晶圓廠合作案,把重心集中在“西進”上。曹興誠目的很明確,借助超微的先進技術,合作12吋廠,才有實力跟臺積電一較長短。與中芯、宏力半導體出人、出技術還要出錢的作風迥異,聯電西進大陸不用出人或資金。但曹興誠的如意算盤很精:從上海貝嶺合建8吋晶圓廠,到近日和上華半導體在蘇州合建8吋晶圓廠的股權及經營主導權。這對於連年虧損的貝嶺,以及香港股票上市失利的上華半導體而言,無疑是為股東群解套的好方法,而一量在這段期間,8吋晶圓廠能開出不順利,或是尋覓到更好的合資對象,聯電撤資另圖就相當方便,而且對曹興誠而言,實在是一項投資風險最低的好交易。聯電還有另外的算度。不論是股份、代工產能、營運表現,臺積電是絕對的老大,但到大陸,每家晶圓廠,都得從頭開始。“與臺積電一較高下的戰場,非中國大陸莫屬”。曹興誠已經放出豪言。
(Ⅱ)臺積電
臺積電董事長張忠謀雖然稱要等到政策明朗後才行動。但實際上,張忠謀在臺積電內部主管會議中,已經將8吋晶圓廠登陸一案,成立項目小組,從財務、廠務、人力調派、技術支援等各方面人員調度已具雛型。他本人則屢次強調“應儘速開放8吋晶圓廠赴大陸投資”。兩年前,當中芯國際、宏力半導體等晶圓廠開始在內地建廠的時候,張忠謀一直表態“臺積電三五年內不會到大陸建廠。”但在去年8月的威盛論壇上,張忠謀忽然一語驚人——“內地將成為世界半導體製造重鎮,臺積電不能在這場競爭中缺席,”兩個有後,臺積電正式宣佈在上海設立代表處,正式啟動了設廠考察的步伐。
作為臺積電的探路先鋒,吳旭東稱自己絕對看好內的晶圓市場:內地發展晶片工業走的就是台灣10年前走過的路,大批的留學生回國來創業,整個晶片發展的政策環境也比以前好,所以臺積電投資內地一定會得好很好的發展。張忠謀在解釋自己的轉變時則說,內地鼓勵設廠的條件非常誘惑,此外,中芯國際的建廠速度、企圖心都比他原先預計的要快、要大;同時內地市場相對封閉,如果不在內地設廠就很難拿到相應的市場份額,因此臺積電不得不考慮西進。臺積電此時的落戶決定一方面是受到了來自對手的競爭壓力,另一方面也是受到了上海方面的優惠政策誘惑,一位業內資深的人士分析。周志宏闡釋臺積電選擇設廠的標準,“不外乎就是人才的取得、接近客戶、將來能夠成為一個群聚、設廠需要基礎設施都比較完善而且比較穩定。”上海方面已在松江為臺積電的落戶專門預留了1000畝土地。

六、政策管制VS市場力量的交鋒

2001年8月13日,台灣“陸委會主委”蔡英文對外宣佈,台灣“經發會”兩岸組已達到共識,將以“積極開放,有效管理”代替以前的“戒急用忍”政策。台灣當局將取消現有對大陸直接投資超過5000萬美元的禁令,對大陸大宗投資的申請將建立專案審查機制。這標誌著一向扮演對大陸投資政策“踩剎車”角色的“陸委會”對大陸的政策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從此,晶圓廠開放赴大陸投資的討論就變得更加熱烈起來,島內業者最為關心的8吋晶圓廠赴大陸投資案呼聲也日益高漲。今年2月,台灣新一屆“行政院”開始動作以來,一場由是否開放半導體8吋晶圓赴大陸設廠而引發的風波在島內愈演愈烈。台灣各界要求開放的呼聲一浪高過一浪。臺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則樣自拜訪台灣“行政院長”,並承諾在台灣投資7000億元,以換取台灣政策的鬆動。
(Ⅰ)對於“晶圓外移”的“縱虎噬兔”說。“陸委會主委”蔡英文2002年3月5日表示,她是引述業者比喻的“放兩隻老虎去吃兔子”的說法,願意是當局藉開放讓主導業者產生規範市場的力量,同時讓大陸投資與台灣半導體產業發展產生關聯性,以確保赴大陸投資的兩家廠商是“我們的老虎”。蔡“主委“指出,5日上午她應“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邀請進行相關部會首長座談,討論有關八吋晶圓廠是否開放登陸問題時,有人比喻臺積電及聯電是兩隻老虎,為避免大陸成為下一波晶圓產能過剩的源頭,如果讓兩家廠商赴大陸投資晶圓廠,將有助於整合大陸產業過剩的情形,就好比“放兩隻老虎去吃掉兔子”。蔡“主委”強調,此一比喻純屬業者解釋希望開放晶圓廠赴大陸投資的原因之一,希望外界不要作錯誤解讀。蔡“主委”在台灣團結聯盟黨團座談中也強調,現階段當局的作業在於建構有效管理機制。此一有效管理機制必須貼近現實,一方面確保廠商能夠進行從全球佈局的角度投資大陸;另一方面,也要建立機制及提供誘因使資金回流,並且在兩岸投資適當比例,以使台灣和大陸兩地產業產生互利的關聯性。
(Ⅱ)台灣島內最強烈的反對聲音卻是來自於李登輝及台灣團結聯盟。3月19日,“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等人,到醫院探視李登輝。李登輝還借此反對日圓向大陸開放。李登輝說,台灣團結聯盟一直反對8吋晶圓廠登陸,是要強調台灣應先做好“有效管理”,到目前為止,未見有效管理的機制,如果八吋晶圓廠貿然過去,台灣團結聯盟要林信義下臺也沒有錯。
李登輝之所以持反對態度,表面原因就是害怕大陸的技術會領先台灣。他說,8吋晶圓廠目前還是台灣的主流,而12吋晶圓廠並未成熟;如果8吋晶圓廠未來飽和,12吋廠也發展成熟,再讓8吋晶圓廠到大陸也不晚,因為屆時台灣的技術仍會領先大陸。其實,李登輝等所持反對意見的背後,就是晶圓赴大陸會威脅台灣。但是,這種威脅確產存在嗎?
據美林證券認為,投資大陸的8吋晶圓廠將僅佔台灣一小部分產值,不足以威脅到台灣經濟競爭力,應不須太過擔心。因為,目前晶圓市場上的需求仍以高端的0.18微米為主,0.18及以下微米仍是晶圓廠主要營收來源,也是目前需求持續上揚的製程,因此,台灣晶圓廠商若將8吋晶圓廠轉移到大陸市場,其實不致對於台灣晶圓廠造成威脅或衝擊,更不需擔心所謂的大陸晶圓廠強過台灣的問題。
(Ⅲ)“行政院陸委會”于2002年3月29日公佈“開放晶圓廠赴大陸投資相關政策說明”。說明:開放晶圓廠赴大陸投資的考量因素、開放之原則及條件、積極開放的重要意義、有效管理的落實執行、產業升級之配套政策、以有效管理達成積極開放目標。
(Ⅳ)台灣“經濟部”發佈公告開放8吋晶圓赴大陸投資。4月24日,“經濟部”正式公告“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製造業及農業禁止類之產品項目”清單,同意開放8吋(含8吋以下)晶圓赴大陸投資。“經濟部”稱,8吋(含8吋以下)晶圓赴大陸投資需符合總量管制原則;至西元2005年以核準投資三座8吋廠為上限;個別廠商申請須在12吋晶圓廠建廠完成且進入基本量產連續達6個月以上。大陸市場的誘人前景使得臺商心動不已,大陸國家資訊產業部預測,到2005年時,大陸半導體市場總值將增長至261億美元,遠遠超過台灣的半導體市場規模。台灣電電公會分析認為,目前大陸的IC市場僅次於美國、日本、台灣,佔全球市場4%,每年成長24%,遠高於世界平均之10%,大陸對半導體需求量近年來有激增現象,到2010年時,大陸將成為僅次於美國的全球半導體第二大市場。這一市場需求使臺商使出種種方式,明修棧道、暗度陳倉。

七、代結論——兩岸產官學業各自評估

台灣內部圍繞著是否允許8英吋晶圓登陸展開了一場激烈的較量,當局相關政策難產,不僅內容一再更改,出臺的時間也一拖再拖。茲就兩岸產官學界對8吋晶圓廠赴大陸設廠的各項評估作一總結。
(1)台灣執政者對晶圓廠至大陸建廠的憂心與壓力。台灣執政者對晶圓廠至大陸建廠的憂心有以下幾點:(Ⅰ)開放政策可能將台灣半導體業完整的垂直分工及群聚效應的發展經驗移轉大陸,加速培養大陸競爭對手,轉而構成島內產業的競爭壓力。(Ⅱ)開放後若不能有效管理,可能出現過度投資以及核心技術及高科技人才外流等問題。(Ⅲ)若產業外移速度過快,可能對島內上、中、下游相關業者尤IC設計業尚不致有明顯衝擊,因為IC設計業者的生存條件是在產品的不斷創新,與晶圓廠設立地點並無必然關係。
(2)李登輝與台灣團結聯盟的反對。8吋晶圓“登陸”遭到了“台灣團結聯盟”、“臺教會”、“長老會”等組織的強烈反對。他們提出,8吋晶圓涉及高科技領域,會對台灣的“國家安全”造成衝擊,開放8吋晶圓“登陸”是“犧牲台灣的優勢產業協助大陸發展半導體產業”,還會導致島內“企業資金外流”,違反了“台灣優先”的原則。為此,“台灣團結聯盟”籍“立委”不僅在“立法院”頻頻作梗,還要糾集一些社會團體組織集會遊行和靜坐示威。
“前總統”李登輝6月16日更是當著陳水扁“總統”面前,對“三通”問題強硬表態。李登輝表示,如果中共不熱接受台灣主權存在,仍然堅持一個中國、國內事務,我們對於“三通”問題當然沒有讓步的必要。“三通”是一場攸關“主權獨立”的戰爭,但因為外有中共施壓,內有親共人士、媒體推波助瀾,讓台灣民眾的對“國家”認同產生混淆、“三通”頻頻被提出,這可能讓中共不費一兵一卒即可攻佔台灣。他呼籲民眾要為“國家主權”團結奮鬥到底,並建立堅持“國家”認同意識,才能長治久安。
李登輝更指出,一些企業家推銷“一國兩府”,不顧政治現實,只考慮自己利益,不但對當局兩岸政策形成不必要干擾,更已造成無法彌補的影響。李登輝指出,兩岸關係影響台灣生存發展,考驗執政者的智慧,如果能夠就事論事,考慮對等、相互有利,就能推升兩岸交流。
(3)以臺積電、聯電等為代表的產業界人士贊同。他們認為,大陸是全世界半導體市場成長最快的地方,無論是從企業的全球佈局還是從台灣產業發展前途來看,當局都應該開放8吋晶圓廠赴大陸投資。台灣半導體為全球電子產業供應鏈中的重要一環,張忠謀表示臺積電赴大陸設廠主要原因之一是,大陸官方鼓勵設廠的條件充滿誘惑,此外,中芯建廠速度、企圖心,都比他原先預期快得多,因而改變他原先認為全球晶圓代工產業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地區,只有台灣。但是大陸市場是封閉式的市場,存在著稅負障礙及消費者購買習慣的非稅負障礙,與歐美、日本等半導體大宗市場的開放特性截然不同,如果不設法進去,將來就會失去這個市場,因此臺積電不得不考慮西進。
(4)兩岸競爭的只有人才。以新竹為重鎮的台灣,衝刺的是尖端科技產品中的邏輯晶片與記憶體,比製程技術的先進,也比成本良率,客戶則是國際大廠;以上海做尖兵的中國,目前專政的是家電產品為主的消費性IC,輔以資訊產品的低階IC,客戶為國內及合資大廠,產品的製程、良率其次,最重要的是能取代進口貨,馬上省下外匯。在這兩條平行線上,兩岸真正的競爭,只有人才。中芯預計在明年(2002)底將達到400名資深工程師規模,其中200名會是台灣人。台灣半導體界的菁英,將大量失血。但業界人士預估,在10年內,中芯都不可能取代臺積電、聯電的地位。假設投效宏力半導體的台灣晶圓廠工程師,也是這個規模,那麼,不到兩年,台灣半導體界,就流失超過400名資深精兵。
(5)中國大陸市場力量正在崛起。中國大陸政府看重半導體,主因還是經濟成長帶來的龐大需求,冷氣、彩電、電話、冰箱……各民生工業領域,中國大陸將成為最大消費國,其中的IC雖然多半價格不高,但消耗量一大,卻就是一筆天文數字。根據美國Dataquest的評估,2000年中國的半導體市場達到125億美元的規模,Cahners In-stat更預測,到了2010年,中國將成為全球第二大半導體市場,僅次於美國。張汝京指出,未來幾年內,全球半導體產業的年平均成長率只有15%左右,中國市場則可達30%,此外,中國國內自行生產的產能僅及總需求量的14.5%,中國新興的晶圓廠可說存在著很大的商機。
目前中國半導體市場是以低階消費性IC為主流,高階產品的內需市場仍舊相當有限。低階消費性IC,即使是在台灣生產,主要市場也是在中國大陸,而且比重勢必還會不斷提高,因此,在哪生產,就只是“經較成本”上的差異而已,中國市場崛起的大趨勢,則是無庸置疑的。在於中國以國家力量為主導,“動起來”發展半導體產業的力量讓人嘆為觀止,更讓人不敢小看其後勢。“行政院”開放8吋晶圓廠登陸的消息迅速在大陸傳開,各地方政府準備依循中共國務院18號及51號批文,以“同等優先”吸引台灣晶圓廠進駐;“搶建及削價”,則成為大陸現有晶圓廠的因應對策。
(6)中國大陸發展IC產業的障礙不少。儘管台灣半導體業者一片西進熱潮,中國大陸面對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的挑戰,如何在快速發展的資訊產業中擁有自主知道產權的核心技術,關係到中國大陸資訊產業的生命力。根據IC業者與大陸官方的分析,中國大陸資訊產業核心技術發展方面,目前存在下列的一些障礙必須跨越:
(Ⅰ)是技術水準嚴重落後,核心技術依賴進口。資訊產業發展中,軟體是大腦,積體電路是心臟。中國在“大腦”和“心臟”最核心的技術方面,與國外相差至少30年。
(Ⅱ)是核心技術受制於人,嚴重制約產業發展。微軟公司控制了軟體的操作平臺系統,中國的資訊產業是建立在美國晶片和軟體運行平臺上的產業,這種依靠國外壟斷的關鍵技術而成長的資訊產業是不牢靠的。
(Ⅲ)是安全隱患嚴重,風險不可預測。外國生產商不僅熱知這些軟硬體設備的調控方法,而且許多技術設備事先就安裝了隱藏的“暗通道”和“後門”,這對中國的資訊安全造成了嚴重隱患。
(Ⅳ)是科教體制改革滯後,核心技術人才匱乏。據有關部門統計,目前中國急需的軟體開發人才只有15萬,每年培養的資訊產業人才只有4.8萬,其中能開發核心技術的人才更微乎其微。造成中國資訊產業人才尤其是核心技術人才嚴重匱乏的原因,除了科技創新體制存在某些不完善的原則外,還與中國的教育制度改革滯後於經濟發展的需求有關。
(Ⅴ)是創新體制尚未形成,認識尚需要逐步統一。技術開發不僅是技術問題,更重要的是管理體制、組織方式和創新環境。一項再好的技術發明創造,如果沒有好的組織制度、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為創新投融資的機制、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體系、人才的培養機制、用人機制、大規模生產經驗的積累等是不可能發展成為一個有生命力的新興產業的。而目前中國這些方面還很薄弱。
(Ⅵ)過去中國半導體製造業的基礎薄弱,法令稅制繁複多變。外人難以掌握理解,廠商的求變之道,造成中國半導體走私進口十分猖獗。但是近幾年來,中國政府計劃性大力扶植半導體產業,IC設計產業的增值稅已下降至3%,大幅提高了廠商在中國當地生產半導體的誘因。然而企業經營,終究不是單靠政府的力量就可畢其功。中國企業在半導體產業最至關重大的景氣判斷和市場敏感度上頭,仍與台灣廠商有很大差距。中國希望成為世界半導體生產基地的夢想短期內還不會很快實現。
(Ⅶ)人工等方面的優勢可能會被基礎設施的缺乏而抵消。大陸半導體巨大的增長潛力目前已被業界經常談及,而台灣的代工廠商正受益於這股“大陸熱”。一位資深半導體業者指出,“宏力和中芯國際只是利用‘中國’來籌集資金。”有人認為在大陸投資半導體廠沒有多大意義,因其財務風險相當大。而相對於其他晶片生產基地。如日本和台灣,大陸的成本優勢不太明顯。製造晶片確實相當昂貴,且勞動力成本並不是關鍵因素,這將使中國擁有大量的低廉優秀人才優勢受到削弱。ING霸菱台北的半導體分析師謝偉民認為,“在人工等方面的優勢,可能僅會令整體生產成本降低3%左右,但這3%的優惠可能會被基礎設施的缺乏而抵消。
諾貝爾經濟獎得主海克曼(James J. heckmam)指出“中國人力成本低、薪資管制嚴”的競爭優勢是對的。但他批評主張8吋晶圓緩去中國是“政治多於經濟,非常短視而且錯誤”則未免武斷。由於中國強力管制低薪資以吸引外商投資的磁吸效應,全球人力密集型產業轉移中國乃大勢所趨,但半導體屬於高精技術的資金、技術密集型產業,需要高階技術、管理人才,中國的人海戰術並無用武之地。
(Ⅷ)設計能力尚顯薄弱。在台灣半導體業者通常喜歡群聚,但在中國各個晶片廠較分散,這將給銷售、設備維修及原材料採購帶來物流方面的問題。而且儘管在上海擁有不少封裝和測試企業,但中國在較為關鍵的晶片設計能力上還較薄弱。業內人士表示,大陸需要發展自身的晶片設計產業,這樣就可以晶片加入中國特色的內容,以及吸引跨國公司將設計業務外包。中國晶片設計正處萌芽階段,規模相當小,不足以支援本身生存。而明年3月將量產的宏力半導體則估計,初期大部分訂單將來自海外,隨著時間推移,本地設計公司規模逐步擴大,我們亦有來自他們的訂單。
(Ⅸ)高端技術轉讓受限。另外高端技術限制亦是一個大問題,美國等發達國家仍對高端技術轉移至中國存在限制。若這種限制沒有取消,像英特爾這樣的跨國公司是不會願意把生產廠設在中國的。已開始投產的中芯國際的技術就是向新加坡特許半導體和日本東芝購買來的。目前國際“瓦聖納協定”(Wassenaarar Arrangement)禁止軍民雙重用途高科技設備輸中國。台灣雖限定025微米技術的8吋晶圓廠轉移中國,但不能排除中國改裝零件獲得0.18微米以下技術。美國智庫和參院前外委會主席赫姆斯等國會保守派議員的關切。原因是美國自1996年簽署“瓦聖納協定”後,就開始管制半導體等軍商兩用的設備和商品出口到中國。美國商務部出口管制局目前對美國廠商前往中國投資設廠即規定,只要涉及0.5微米的技術,廠商就要向商務部申請,由商務部出口管制局組跨部會小組進行個案審查 (本文作者單位:台灣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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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晶圓產業之利基與競合>高登

一、 前言

經濟部依行政院3月核定的「開放晶圓廠赴大陸投資相關配套措施執行方案」於日前公布「在大陸地區投資晶圓廠審查及監督作業要點」,分兩階段審查業者赴大陸投資晶圓廠;台積電、聯電等業者須通過「審查小組」審查,取得投資許可後,再經「專家小組」取得輸出許可,才能順利赴大陸投資。本文就兩岸晶圓產業之利基與競合作一分析。

二、台灣IC產業發展分析:

我國IC產業整體發展歷程,可概分為萌芽期(1964年-1974年)、技術引進期(1974年-1979年)與技術自立及擴散期(1979年-現在)三個階段。通用儀器(GI)在高雄從事封裝,啟動我國IC產業的萌芽發展;而工研院電子所自RCA引進引進7.0微米CMOS製程技術,開啟我國IC自主技術的序幕。電子所IC示範工廠設置計畫與超大型IC計畫等,以及工研院電子所陸續衍生聯電、台積電、世界先進等公司,將我國半導體技術推向超大型積體電路的前台。尤其1994年世界先進成為我國八吋廠的先鋒後,至2001年國內總計22座八吋晶圓廠的陸續投入,使我國成為全球第四大IC生產國。

三、大陸IC產業發展分析:

大陸IC產業亦經三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1965-1978年)以科研為導向,不具商業化生產能力。第二階段(1978-1990年)改革開放以後,利用外資引進設備與技術,但受限於「多國出口聯合管制委員會」(COCOM)管制,且沒有統一的發展計畫,在地方與中央爭相投入下引進許多條生產線,但並未產生效益。第三階段(1991-至今)則採取集中與專案發展方式,於1991-1995年執行的『908工程』興建一條0.9微米六吋晶圓生產線,並重點扶持首綱日電、上海先進、上海貝嶺、華晶、華越等五大骨幹廠;1996-2000年期間執行的『909工程』,興建華虹日電0.5微米的8吋晶圓廠,大陸首座8吋晶圓廠華虹NEC已在1999年2月底完工試產。2000年全球半導體景氣極佳,加上大陸國務院於當年6月宣布18號文件獎勵8吋晶圓廠的投資,大陸掀起興建8吋晶圓廠的熱潮。
至2001年,大陸IC產業已形成設計業200多家、製造業20多家與封裝測試業40多家的規模。大陸IC設計業廠商離多,但大學或研究機構所佔比例甚高,專業設計公司比重較小,尚未發揮效益。2000年大陸設計業總營收約10億人民幣,中國華大、大唐微電子、華晶矽料與士蘭微電子等四家年營業額超過一億人民幣。大陸本土IC設計公司在技術能力上,以從事反向工程居多,整體設計能力仍低。不過,在中共積極推展積體電路和軟體政策逐漸發酵下,近年來大陸大型電子系統公司已衍生不少設計公司,如深圳中興、熊貓微電子、海爾等。同時,大陸政府利用風險資金吸引留美學人回國創業的行動業已展開,如中芯微電子就是代表例子之一,其後續發展值得關注。
大陸半導體生產線眾多,但具規模與獲得政府重點扶持且已開始生產的晶圓廠,包括上海華虹NEC、天津摩托羅拉、上海中芯、北京首綱tJNEC、上海先進、上海貝嶺、華晶與華越等8家。除了前三家為8吋廠外,技術主力仍為5-6吋低階技術,同時在產品線創新不足情況下,有逐漸轉作代工的趨勢。同時,受到優惠獎勵投資與大陸IC市場潛力日益顯現的影響,後續仍有多座8吋廠興建與規劃中,例如宏力、華夏、上海貝嶺、上海先進等。
在半導體產業中,封裝、測試業對資金需求與技術門檻較低,且人力需求比較高,在大陸充沛與低廉的勞動力資源下,已吸引許多的整合元件製造商(IDM)進入,設立工廠封裝測試自有產品,目前全球前二十大半導體廠商在大陸大多設有封裝生產線。200l年專業封裝代工廠Amkor、ChipPac等外商為因應大陸8吋晶圓代工興起的後段商機,已搶先引進CSP先進技術。
大陸IC產業發展仍由政府主導,通過政策引導,鼓勵資金、人才等資源投向積體電路產業,以促進IC產業發展。在『十五計劃』期間(2001-2005年),上海宣布將IC與軟體產業列為發展重點,計劃投資約100億美元建立10座以上8吋晶圓廠,使上海成為大陸規模最大、水準最高、配套最全與出口最多的IC設計、製造與封裝中心。上海IC產業『十五規劃』的總目標是:在上海埔東新區形成IC製造基地;張江、潛河溼等高科技園區形成IC設計基地;松江、南匯等區域形成相對集中的封裝基地。北京市亦計劃在未來10年內將投入2,000億人民幣,建立20條晶圓生產線並成立200家IC設計公司。

四、兩岸IC產業發展之競爭與合作

八吋晶圓是否應開放赴大陸投資引起各界關心,而且主要爭論點不外集中在投資卡位、技術差異、兩岸競合、與對台灣衝擊、和群聚效果等五大面向。以下擬就此五大面向,以嚴謹之論證審慎地檢視正反雙方之論點,俾供政府制定相關政策之酌參。

(一)投資卡位

一般均認為大陸IC市場發展潛力可觀,對於台灣廠商,如何進取大陸蓄勢待發的商機,正、反雙方意見迥異。正方強調的重點有:(1)投資卡位、就近服務客戶;(2)晶圓產出,須在8小時內送到客戶中,因此大陸接單台灣生產不是最好的模式;而反方則主張(1)WTO架構貿易體系是消除關稅壁壘,以貿易代替投資,對半導體業,投資卡位說不重要;(2)大陸接單、台灣生產模式,或謂他們來買,對台灣衝擊較小。
整體而言,雙方的主要爭議,似乎在於企業因應全球化或市場板塊移動趨勢的策略選擇問題。台灣的半導體產業,以首創的晶圓代工模式,順勢崛起,不僅催生了本地的IC設計業,而且美國、乃至於歐洲的主要IC設計業者都是台積電和聯電的客戶。歐、美半導體產業的發展是以整合元件廠(IDM)和IC設計為主軸,有意無意地避開晶圓代工所牽涉的鉅額資本投資。台灣晶圓代工廠過去在爭取美、歐IDM或IC設計業者訂單時,在當地投資設廠的壓力不大。不過在1996年以後,台積電與聯電為就近服務客戶與爭取IDM訂單,已分別在美、日、新加坡等地興建8吋、甚至於12吋晶圓廠。
大陸目前發展本土半導體產業標舉進口替代和仿效竹科模式兩大策略。這意味著台積電、聯電、甚至於我國的IDM業者在進取大陸市場時,都將會與大陸當地業者面對面競爭。事實上,大陸的潛在競爭力量已起,而且其他國家半導體相關業者在大陸的佈局動作在近年也已有加速動作。2001年大陸已投產的8吋廠計有華虹NEC、摩托羅拉、中芯等三座,製程技術0.25微米,後續有多座8吋晶圓代工廠興建或規劃中。
最近一年來,國際級外商在大陸半導體領域的佈局動作頻繁。其中,世界第三大晶圓代工業者,新加坡的特許半導體,在2001年12用與中芯達成協議,將移轉0.18微米的邏輯IC製程給中芯,雙方並將就專利相互授權 而特許並以技術作價方式取得中芯等值股權與部分產能。這項交易案急劇地提高我國半導體業者赴大陸投資的迫切性。此外,外商在大陸的佈局也包括光罩與IC設計、封裝、測試等領域。
本土廠商與外商在大陸的佈局加速,除了與蓬勃的內需有關外,也與大陸履行WTO之「資訊科技協定」(lnformationTechnologyAgreement;ITA)之時程有關。在2002年初大陸已開始履行ITA,進行大幅降稅的動作,其中更有若干產品直接採用零關稅,較最終目標年提前2-3年。表面上,大陸半導體關稅的調降,應有助於台灣本土產品直接出口到大陸,甚至於削弱到大陸設廠的必要性!但足,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大陸提前降稅,固然使進口品不再受限於關稅,然而卻可能使得供貨的即時性、接近市場、與客戶就地支援服務等因素成為進取大陸市場的重要競爭要素,如此一來,投資佈局反而成為不容忽略的策略選擇。
台商西進的半導體商機為何?一般認為除非就處理舊設備而言,DRAM業者目前似乎無迫切需要進大陸。晶圓代工為目前是否開放的核心點,整體而言,大陸IC設計業者最高設計水準為0.35微米,但產品不多,而主流設計能力在0.8-1.4微米。故以政府目前欲開放的最高0.25微米製程廠來看,短時間大陸本土IC設計能力確仍有一段落差。因此,台積電與聯電若要赴大陸投資,「就目前時點而言」,可能是「卡位」的意義相對多於「市場已有立即需求」。
但是這個卡位性質,在特許半導體「加持」大陸晶圓廠的動作下應有其必要性。再者,國際大廠如IBM、lntel也就部分訂單要求配合在大陸地區生產,也加重了晶圓廠赴大陸投資的壓力。
再進一步而言,大陸不僅已成為世界大三大的資訊產品、和首要的消費性電子產品生產國,而且,在部分「非漸進式」技術創新領域可有蛙跳式躍進的潛力,這意味著大陸的系統廠商、IDM可能藉此發展出對技術與市場的影響力。不僅台積電與聯電須正視在大陸設廠問題,而且,後續也可能引發我國的IDM,如旺宏、華邦,應如何進取大陸市場問題。

(二)技術差異

就兩岸態勢而言,無論就技術、產能、與業績而言,我強彼弱,而且差距頗大。由於當地晶圓廠的建設相較於全球整體的晶圓製造/代工生產線而言,屬於後進者的地位,因此有較大的機會可以順應著當前技術創新的成果與應用產品市場變化的腳步,使得這些新設晶圓廠在規劃與設計上可以一次到位地與當前主要的IC產品線接軌,減少對於晶圓生產線經營的業者對於客戶需求的摸索時間以及製程技術上的開發時間。同時,新加坡特許半導體對中芯的0.18微米技術授權,將可使其技術世代演進加速。
面對大陸對領先群的快速追趕,台灣廠商應如何自處呢?固守台灣看起來似乎不會有助長對方的疑慮,但是這種看法可能較短視。反之,在大陸廠商羽翼末豐之際,決戰於對方戰場,或有戰略上的必要性。台積電和聯電可憑藉其產量經驗、技術專利,與客戶、元件資料庫(library)、IP、和設計執行服務等廠商間關係的優勢,在大陸市場迅速立足,甚至於壓抑大陸本土廠商的發展。再者,台積電與聯電也可以設備投資、技術授權、作價等方式,去影響、甚至於左右大陸廠商的發展。如此一來,兩岸分工演進過程中,台灣廠商比較會有掌控權和影響力。西進有參與及影響大陸本土發展的策略意義。

(三)兩岸競合

對於兩岸競合的發展,正方主張大陸可成為低階產品量產基地,台灣則朝高階發展。而反方則憂慮引發連鎖反應,使大陸群聚形成,反噬台灣。事實上,大陸的半導體群聚已雛形略具,尤其在大上海地區。上海的半導體群聚應可謂略具規模,並非台灣廠商去才導致其群聚現象。不過,以台積電、聯電動見觀瞻的影響力,是可能號召部分台灣測試及IC設計業者隨同前往。惟若逐步開放投資,相關廠商的因勢西進佈局較能控制在適當的規模。不過,就測試封裝而論,充裕的人力與土地在價格競爭上具有相當影響力。而且,我國大廠,如日月光、矽品等早已經過投審會審議通過,在大陸投資電晶體封裝早已有跡可尋,未來觀察重點應放在先進封裝在台灣的開發或引進。
就正方所主張的大陸為低階產品量產基地,台灣朝高階發展,在短、中期內是可能有條件地成立。它成立的基本前提在於,台灣晶圓廠的西進投資循序漸進,而台灣本土發展也同時深化、技術升級。基本上,我方持續升級的標竿不見得要完全以八吋或十二吋晶圓的世代交替為惟一基準,畢竟大陸『十五計畫』的IC製造發展目標是以0.35--0.18微米製程為主,而台積電與聯電的八吋晶圓技術已發展到0.13微米,甚至於規劃0.09微米。就十二吋晶圓的發展而言,台灣明顯享有優勢,而且,十二吋晶圓廠所需的設備更精密,瓦聖納協定對大陸的設備取得將形成障礙。
再者,台灣晶圓廠西進,以台積電和聯電與IC設計業互動緊密的作為來看,對大陸IC設計業實力的提升應會有相當助益。儘管傳統上,台灣的IC設計長於資訊IC,而大陸偏重於消費性IC,但是外商及台商IC設計業者登陸投資擴張,將可能對台灣本土低階IC設計業務衝擊壓力日益增加。

(四)對台灣的衝擊

正方認為若不去大陸投資,台灣會失去國際競爭力;而反方對造成失業、資金流失有所憂慮。就某種程度而言,兩邊都有可能有點言過其實。
大陸本土晶圓製造實力羽翼末豐,但可在低階產品上低價搶單,擾亂市場價格,影響的是台積電與聯電部分市場區隔產品的毛利率,但是短時間內很難劇烈地撼動雙雄在國際市場77%之晶圓代工市場佔有率。
就反方所憂慮的失業與資金流失問題而言,我們就直接效果來看,一座八吋廠平均人力1,600人,若未來只移出二~四座八吋晶圓廠,則受影響的將會約3,200—6,400人。但這些人力可能會以部分西進大陸,部分移往其他廠(含十二吋廠)方式處置,不見得個個失業。但是就西進大陸人力部分,也為台灣可貴資源,或許應有適當規範機制。
就資金流失而言,若以舊廠外移為原則來看,也不應被過份誇大。一方面,目前法令規定單一公司赴大陸比例,淨值50億元以下者不得超過40%;50至100億元者不能超過30%,100億元以上者不能超過20%,已形成限制。而且,舊廠投資,實際資金需求相對有限。反之,各界應正視的是,台灣如何兌現廠商對外投資所可能產生的利潤。

(五)產業群聚效果

反對台灣高科技業者赴大陸投資論者經常所持的理由,是我們不應以台灣的科技實力扶植大陸科技產業的發展。其實,大陸由於其龐大市場商機及低成本的土地、勞工及科技人員,自1995年以來,即已快速大量的吸收國內外資金投資高科技產業。
若針對八吋晶圓業者在台灣所形成之群聚效果,對比外商連同大陸本土企業在大陸所形成的群聚效果而言,台灣應擔心的是,若未即時切入並主導大陸IC產業的群聚效果,將來由外資輔導大陸本土企業所形成的群聚效果,會對台灣IC產業的群聚效果造成嚴峻的競爭威脅。若政府限制台積電和聯電不准去大陸投資八吋晶圓廠,則中芯和宏力可能佔了在大陸主導兩岸產業分工及群聚效果之優勢。
企業對外投資會影響的,除了群聚效果,還有整體產業升級的帶動效果,我國八吋晶圓廠的多餘產能(也是以資料處理IC為主之產能)移到大陸就近供貨也是自然的趨勢。政府應關心的是,這些留在國內的IC設計廠是否隨著我國整體產業升級,亦同通訊、消費性電于、工業用、自動化等更高等級的IC設計升級。尤有甚者,後面這幾種IC設計一直無法在國內蓬勃發展的原因主要是市場需求不足,一旦政府允許八吋晶圓的舊廠外移大陸,反而可望帶起我國爭取IC市場朝產品多元化的方向發展。客觀而論是利大於弊。
我國業者若赴大陸投資亦同樣會視情況採取水平分工或垂直分工。以我國目前較強的晶圓代工及IC設計兩段製程而言,廠商必定有其掌握高階或核心技術的水平分工規劃。封裝測試適合在兩岸執行垂直分工外,其他製程均以水平分工為佳。
反對八吋晶圓廠外移的主要論點之一,是八吋晶圓廠外移會製造國內失業。事實上,我國目前應擔心的是高科技人才供給不足的問題,絕非高科技人才的失業問題。而且,產業結構轉型所造成的失業問題,留住八吋晶圓廠亦無補於事。
但是運用大陸高級專業人才時,要求廠商與大陸員工簽訂競業禁止與保密契約,以避免將來員工離職造成對台商公司的衝擊。

五、結 論

基本上,我們的分析顯示八吋晶圓廠赴大陸投資有其經濟上的堅實立論基礎,在有秩序地開放前提之下,對台灣而言利大於弊;但是,有效管理機制也需確立。雖然大陸正履行WTO之「資訊科技協定」已降低半導體相關產品之進口關稅,但是先進國家的半導體相關業者及大陸本土業者已積極在大陸市場佈局,尤其新加坡特許半導體在大陸著力甚深,突顯台灣相關業者赴大陸投資之迫切性。再者在市場藩籬與關稅壁壘降低之際,半導體業者進取大陸市場之競爭要素也會隨之遞移,由原先以價格因素為主轉而加重供貨的即時性、接近市場、與客戶就地支援客戶等因素的影響力,因而激發了國際級大廠及台灣半導體業者赴大陸投資佈局的企圖心。
就兩岸技術差異而言,的確我強彼弱,廠商赴大陸投資固然有助長大陸本土產業發展的疑慮,但是在大陸廠商羽翼末豐之際,讓台灣廠商赴大陸投資,可使他們利用現有優勢快速立足大陸市場,一則可壓抑大陸本土廠商的發展,再則可使台灣廠商有機會左右大陸相關產業的發展。因此,半導體廠商西造有參與及影響大陸當地發展的策略意義,以營造對台灣有利的兩岸競合關係。
就兩岸競合而言,反對者固然擔心台商西進會導致大陸半導體產業群聚的形成,但是事實上卻忽略了大陸以上海地區為主的半導體產業群聚,在大陸本土及外商近年來積極投資下,早已雛形已具。不過,以八吋晶圓的技術世代而言,台灣不論就製程技術或量產產能都遠超過大陸的領先業者,但也由於國際級半導體外商近年來在大陸積極佈局,使大陸在追趕像台灣廠商的先進者有速度上的優勢,使台灣廠商不能無視於他們的發展動向,任其逕然坐大。因而,台灣晶圓廠赴大陸投資一則有進取大陸市場的意義,另一則有掌握優勢防範於未然的策略性意義。
開放八吋晶圓廠赴大陸投資之爭議在於若台灣最具競爭力之晶圓製造業西進後,可能衍生之產業外移、資金流失及失業增加等之不良影響,然而若末即時切入主導大陸IC產業的群聚效果,而由外資輔導大陸本土企業所形成的群聚效果,將會對台灣IC產業的群聚效果造成嚴峻的競爭壓力。加之,企業對外投資會影響的除群聚效果外,還有整體產業升級的帶動效果,應關心的是這些留在國內的IC設計廠是否隨著我國整體產業升級,亦同通訊、消費性電子、工業用、自動化等更高等級的IC設計升級。一旦政府允許八吋晶圓的舊廠外移大陸,將可釋放人力加速12吋廠發展,並配合矽導計畫SoC研發投入與科專計畫寬頻有線、無線通訊、微機電系統、奈米與生物晶片等應用研發,反而可望帶起我國朝產品多元化的方向發展。客觀而論是利大於弊。
我國目前應擔心的是高科技人才供給不足的問題,絕非高科技人才的失業問題。而且,產業結構轉型所造成的矢業問題,留住八吋晶圓廠亦無補於事。若因外移後兩岸產業及科研分工規劃得當,則可在台增加對中級人才的需求。而高級人才仍不足的問題則需仰賴自先進國家引進或運用大陸留學人才與大陸當地專才。八吋晶圓廠外移在解決高中級人才供需不均衡問題上,反而是正面因素,而非負面因素。目前研議中可以舊廠外移觀之,舊廠投資,實際資金需求相對有限。再者,企業亦可採行發行海外公司債、海外存託憑證(ADR)及海外融資等管道在海外募集資金,以避免資金排擠。
若考量全球資訊電子產業發展生態和企業全球化佈局,企業赴大陸投資不但是拓展其經營市場,亦是國家經濟實力之延伸;「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如馬之雙翼,缺一不可,是以開放八吋晶圓廠赴大陸投資,尚須輔以有效管理機制之規範。(本文作者目前任職於經濟部工業局)
http://72.14.235.104/search?q=cache:sS3FoE6EEPIJ:www.fcu.edu.tw/~itra/trade/file/141.doc+%E7%BE%8E%E5%9C%8B%E6%8A%80%E8%A1%93%E5%87%BA%E5%8F%A3%E7%AE%A1%E5%88%B6%E8%88%87%E5%85%A9%E5%B2%B8%E5%8D%8A%E5%B0%8E%E9%AB%94%E7%94%A2%E6%A5%AD%E7%99%BC%E5%B1%95%E5%95%8F%E9%A1%8C%E4%B9%8B%E7%A0%94%E7%A9%B6&hl=zh-TW&ct=clnk&cd=27&gl=tw

美國為何強化對華出口管制

近年來,隨著美國安全戰略新變化和中國國防現代化發展,美國在立法、清單管理、機構設置、部門協調、多邊體系等諸多方面,進一步強化了對華出口管制力度。
一是修訂和規範對華出口和再出口的許可證制度,擴大管制物項範圍。2007年6月,美國正式公佈了新的對華出口管制政策。新規定對疑用於“軍事最終用途”的對華出口商品均要求申領許可證,受控清單涉及航空發動機、水下系統、鐳射器、貧鈾等20種不同產品門類的商品、軟體和技術,及對應31個出口控制分類編號。如必要還可追加受控物項,某些原本不在清單內的商品也可能被列入進去。
二是強化“視同出口”管制。美政府規定中國學者和研究人員在接觸其敏感知識和技術時,必須申請“視同出口”許可證。其範圍既包括在美中國公民,也包括可能將敏感技術攜帶來華的外國公司。2005年,美商務部還提出限制生於中國、但擁有他國國籍的個人獲得美國技術的提案,雖遭學界和商業團體等強烈反對而不得不撤銷,但仍然表示,將進一步加強“視同出口”管制執行力度。2006年底商務部專門成立了“視同出口建議委員會”,向商務部長建議如何強化包括中國在內的“視同出口”管制。2006年美政府審議的865個“視同出口”許可證中,有60%針對中國公民。
三是加強出口控制機制建設,提高管制效率。設立新的協調機構;加強黑名單制度管理;強化“最終用戶訪問”制度。
四是加強對違規的本國和外國企業與個人的懲處。包括所謂嚴懲涉嫌對華出售敏感技術的國內企業和個人,加強對外國公司的制裁,刻意炒作涉華間諜案。2005年以來,美先後炒作“馬克間諜案”、“慕可舜間諜案”等。2007年11月,美中經濟與安全評審委員會宣稱,中國正在從事一項間諜計劃,以獲取美軍事工業關鍵技術,要求立即採取措施,全面評估中國的“違法技術轉移”,並對出口管制執行與反間諜工作提供額外資金。
五是推動強化多邊出口控制體系,阻撓和破壞他國與中國正常軍貿合作。
出口管制一直是美國維護國家安全和實施對外戰略的重要手段之一。近年來,進一步強化對華出口管制,與“9·11”以來美國全球安全戰略調整密切相關,從根本上講是為了服從和服務於美對華軍事遏制戰略。
首先,“9·11”之後,美國家安全觀念發生歷史性變化,把反恐、防擴散作為其全球安全戰略核心。美官方認為,中國出口控制制度在法律體制、許可證發放和規章執行方面仍有諸多缺陷,某些公司具有“不良”記錄,因此有必要對華實行更嚴厲出口管制政策,以便與美“更廣泛的國家安全和外交日程”相適應。
其次,繼續強化對華軍事遏制,確保對華絕對軍事技術優勢。美官方認為,進入新世紀以來,中國國防現代化加快發展,國防基礎工業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接近甚至趕超西方強國,某些尖端技術方面如核工業和載人航太技術,已達到世界領先水準。因此,美有必要在全球範圍內阻止先進軍事技術和裝備流入中國,阻滯中國國防現代化進程,維護其軍事霸權。
再次,美現有法律法規滯後,難以趕上技術更新和擴散步伐。美官方認為,從技術來源變化看,軍方已不再是先進的兩用技術最主要來源,現在很多尖端技術是從私有企業流向軍方,這使政府界定軍用技術並將其列入控制清單更為困難,監控任務更加複雜。互聯網迅猛發展後,獲取技術資訊的手段變得更加便捷,技術擴散力成倍增強。跨國公司在全球尋求投資、生產與銷售,其結果是生產和工序技術流向海外子公司,兩用技術轉讓到國外不可避免。
此外,多邊出口控制機制存在種種弊端,需要採取彌補措施。冷戰結束後,隨著各國重點由高度注重安全轉向經濟福利和商業競爭,美國與盟國在出口管制問題上分歧顯露。瓦森納安排取代“巴統”就是這一分歧的產物。它既沒有正式列舉被管制的國家,也沒有嚴格的管制制度,組織結構十分鬆散,成員國參照共同的管制原則和清單自行決定實施出口管制,自行批准本國的出口許可。美官方認為,該機制難於監督兩用技術出口,“應著手進一步協調各國許可證政策以便縮小國際出口管制體系中存在的一些差異”。為此,美敦促修改某些條款,以便更大程度地協調成員國許可證政策,堵塞多邊出口控制制度中存在的漏洞。(作者 劉卿 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美國研究部副主任、副研究
http://www.stnn.cc:82/pol_op/200803/t20080321_750698.html

中美關系中的美國對華技術轉讓問題

一段時期以來美國國內一些勢力不斷借口美國對華技術轉讓問題大作文章,造謠稱中國在過去 20 年內曾通過中美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竊取美國先進軍事技術,危害美國國家安全。這給中美關系蒙上了一層陰影,嚴重破壞了中美兩國首腦互訪所創造的發展雙邊關系的良好勢頭。本文擬就美國對華技術轉讓問題進行一曆史的回顧,探討一下 80 年代以來美國對華技術轉讓的目的、在中美關系中的作用,以及美國國內目前這種鼓噪對發展中美關系的不良影響。

一、美國對華技術轉讓是中美關系發展良好的體現和戰略合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對中國進行技術禁運是新中國成立後相當一段時期內美國對華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新中國成立時美國已經糾集其盟國在 1948 年成立了巴黎統籌委員會 ( 簡稱“巴統” ) ,統一管制美國對社會主義國家的出口。 1949 年美國制定了《出口管制法》,控制一些具有軍事用途的産品和技術進入社會主義國家,並根據出口對方是否是社會主義國家、與美國現存以及潛在的關系狀況,以及對方所奉行的政策對美國國家安全的影響等七個因素,將出口對象分爲七組—— Z 組、 S 組、 Y 組、 W 組、 Q 組、 T 組和 V 組 ( 按管制嚴寬程度順序排列 ) 。新中國成立之初被列爲 Y 組,在與美國的貿易上享受與蘇聯一樣的待遇。朝鮮戰爭爆發後,中國軍隊赴朝參戰,美國把中國列爲 Z 組,開始了對中國的禁運。 1953 年,在美國的指使下,“巴統”成立了專門的中國委員會。美國這種對華技術禁運政策一直持續到 70 年代中美關系改善前。
美國對華技術禁運的松動是隨著中美關系的改善而實現的。 60 年代末 70 年代初,共同的戰略利益將中美兩國推到一起。雙方領導人適應曆史發展的潮流,逐步采取了一些友好姿態。 1971 年 4 月,作爲改善對華關系的一個信號,尼克松政府結束了對中國的禁運,重新將中國劃入 Y 組,允許向中國出口相當于對蘇聯出口商品的 70 %。隨後向中國出口了十架波音 707 飛機。尼克松因水門事件下臺後,美國在改善對華關系方面裹足不前,對華技術出口政策也沒有大的進展。直到中美建交,美國一直堅持對中國和蘇聯采取同樣的出口政策,不能出口蘇聯的技術和産品也絕對不許出口中國。
美國對華技術出口的解禁是中美關系正常化的必然結果。 70 年代末,蘇聯在全球的擴張達到高潮,美國則處于二戰以來最嚴重的戰略劣勢。這促使美國加快與中國關系正常化的步伐,對華技術出口被提到議事日程。 1978 年春,在國防部長布朗和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布熱津斯基的建議下,成立了由不同機構人員組成的委員會,專門檢討對華技術轉讓和含高技術産品的出口問題。 11 月,美國通知英、法、聯邦德國等,“美國將不再禁止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的成員國向中國出售武器”。但此時,美國對華禁止出口武器和嚴格的技術轉讓政策並未迅速改進。
1979 年 1 月 1 日,中美關系正常化。 5 月,美國國防部專家向布朗提交了一份報告,提出增強中國對付蘇聯的軍事能力是符合美國國家利益的。在此基礎上,布朗向卡特建議放寬對華出口具有高技術産品的限制,並得到卡特政府的同意。 1979 年 9 月,美國負責研究與工程的副國防部長威廉?佩裏率團訪華,與中國軍方專家就美國向中國轉讓軍民兩用技術和對中國軍用物資銷售問題進行了專業性磋商。佩裏回國後,美國國防部宣布,它已批准美國公司提出的向中國出售包括防空雷達、運輸直升機和電子檢測設備在內的 20 多個申請。
1979 年蘇聯對阿富汗的入侵促成了布朗提前訪華,加快了中美在軍事領域的合作,推動美國對華技術出口邁出了關鍵的一步。 1980 年 1 月,布朗在訪華期間答應向中方提供可能用于軍事用途的地球資源衛星。 3 月,美國國務院公布了“第 81 號軍品控制簡訊”,列舉了六類 30 種不同的可在“逐案審理”基礎上對中國出口的産品,包括防空雷達、通訊設備和運輸設備等。 5 月 25 日,卡特總統宣布將中國從 Y 組劃出,單獨列爲 P 組,以示與蘇聯不同,並使中國能得到非殺傷性軍事設備。同月,美國國防部批准向中國出口 212 架貝爾特直升機,並放寬對中國出口計算機和通訊設備的限制。至此,美國在對華技術出口和轉讓政策上終于邁出了漫長、審慎而又艱難的一步。
美國對華技術産品出口與技術轉讓是中美戰略合作的重要內容,在促進雙邊關系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視的作用。中美建交後,卡特政府雖然在對華出口政策上有所放寬,但仍有很多限制。 1981 年 7 月裏根總統提出了新的對華技術出口政策,即“雙倍政策 (the double threshold policy) ”——允許美國廠商向中國出口的技術和産品在性能和水平上可能是美國向蘇聯出口的兩倍。但由于“雙倍政策”是建立在與對蘇出口比較的基礎上的,概念十分不清楚,總統的意圖沒有得到實現。 1983 年初,美國政府又進行了一系列的研究,認爲進一步放寬對華技術出口限制符合美國的切身利益。 5 月,裏根總統指令將中國從出口管制的 P 組升爲 V 組,並于 11 月 23 日生效。
美國這一政策公布後,向中國出口技術及其産品的申請迅速增長,但審批手續十分複雜。一般項目審批手續需 200 天,其他項目則要 270 天,此後還要“巴統”審查三個月。在“巴統”內,由于由美國審批後報到“巴統”的向中國出口的項目增長迅速,其占“巴統”收到的同類申請的比例不斷上升。
1982 年美商向“巴統”提出的申請占“巴統”所收到申請總數的 54 %, 1985 年更上升到 95 %。由于美國申請的急劇增加,“巴統”接到向中國出口的申請也相應飛速增加。
這種複雜的審批手續使總統放寬對華技術出口限制的意圖不能實現。美國商人在向中國出口技術和産品過程中,與歐日商人相比處于不利地位,僅審批時間就爲前者的兩倍。故從 1985 年起,美國多次協同“巴統”調整政策,不斷簡化審批手續。至 1988 年,美商共提出 6900 份對華技術産品出口申請,價值 36 億美元,獲准 6200 份,占申請項目的 91 % 。
冷戰後的美國對華高技術出口是在新的限制基礎上謹慎進行的。 1989 年 6 月 5 日,美國總統布什簽署命令,停止一切對華政府間和民間的軍品銷售,停止對中國出口管制政策放松的審議。 7 月 14 日、 15 日,參衆兩院通過一系列提案敦促布什政府對中國實施更嚴厲的制裁措施,重新研究對華核技術輸出及其産品的出口,凍結實施對華技術出口已經給予的優惠待遇。此後美國國會通過的 1990 年和 1991 年的《對外關系授權法》規定暫停給向中國出口的某些商品——列在《美國軍火清單》上的防務用品、美國制造的用中國火箭發射的商用衛星發放許可證。美國關注中美關系的專家評論道:“在 1989 年政治風波前,美國國防部每周都收到 30 多個對華出口申請,之後,對華出口軍品控制單上商品的任何申請,如果沒有特別的豁免,都被拒絕。制裁不僅用于新協議的簽訂,而且運用于包括可追溯到 70 年代所有現存協議的實施。幾百個商業出口申請被拒絕,商業的和政府間的合同被中斷。” 這樣,中國原擬進口的軍民兩用技術以及真正用于民用而被美國看作具有潛在軍事用途的技術和産品受阻。據不完全統計,僅中國航空航天部就有十個此類合同被終止,另有十個合同被推遲 。
在當今國際社會相互依存日益密切的條件下,完全割斷中美雙邊之間一切有關高技術的交往與合作是不可能的。特別是由于技術的進步,一些限制早已過時,對這些産品的限制嚴重影響了美國出口商的利益。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對這些限制的重新放寬在制裁宣布不久就重新開始了。 1989 年 7 月,布什總統采取個案處理的方式批准波音公司向中國民航出售四架波音 747 飛機。 12 月,布什總統引《對外關系授權法》——該法規定如果總統向國會提出報告,以爲給某一商品發放出口許可證是符合美國利益的,那麽暫停給這些商品發放出口許可證的規定就可以免于執行——通知國會:爲了美國的利益,他將簽發“亞洲衛星一號”的對華出口許可證。同月,又批准向中國出口高級計算機和其他一些高技術産品。 1991 年 12 月,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宣布布什總統決定解除因 1989 年政治風波而中斷的四宗對華軍售項目。雖然如此, 1989 年美國對華的一些高技術禁運的規定在布什政府時期並沒有太大的松動。  

二、美國對華技術轉讓成爲美國內政治幹鬥爭的一個議題

克林頓是借美國經濟再一次進入衰退之機擊敗布什而入主白宮的。上臺之後,他提出以維護美國經濟安全、擴大對外出口爲主要任務。而技術含量最高的商品是美國最具競爭力的商品,若堅持對華技術産品的禁運顯然是不利于其振興經濟的目的的,也是美國企業界所不能同意的。克林頓上臺不久,赴矽谷闡釋其振興美國經濟的計劃,當地企業界 20 多位經理向其抱怨,美國對華技術出口限制條例妨礙了美國計算機和其他先進技術對中國的出口 。因此,克林頓在取消對華技術制裁方面繼承了布什時期的政策,繼續逐步放寬對華出口限制。
美國對華技術轉讓受到美國對華總政策的影響。冷戰的結束,蘇聯的解體,打破了曾經作爲美國對華政策基礎的聯華抗蘇共識。美國對華政策不斷成爲美國國內政治鬥爭的議題。首先,圍繞對華最惠國待遇以及人權問題,在政府和議會之間、在國會內部出現了曆時數年的辯論。接著,圍繞對華政策到底應該是“接觸”還是“遏制”,進行了長時間的爭論。期間,臺灣這一中美關系中的關鍵問題因爲美國對臺出售先進戰鬥機和美方邀請李登輝訪美,引起中美關系兩次大的波折。在這樣的氛圍下,美國對華技術轉讓和出口政策不斷受到各種各樣的所謂中國向巴基斯坦、伊朗、利比亞出口核技術的謠言影響。美國政府還時不時借之施加新的制裁。如克林頓上臺不久,美國國務院發言人于 1993 年 8 月 25 日宣布,美國有“確實的證據”證明中國違反《導彈及其技術控制制度》的有關規定,向巴基斯坦出售了 M — 11 導彈技術,爲此決定對中巴實行爲期兩年的二類制裁,即禁止向中巴出口電子設備、太空技術及軍用飛機。同月在北京進行訪問的美國共和黨參議員拉理?普雷斯勒表示,除非中國公開宣布今後不再出售違背導彈及其技術控制的武器,並接受檢查,否則美國國會將通過新的針對中國的法律 。直到 1994 年 10 月中美雙方簽定導彈聯合聲明,美方才又宣布取消這些技術制裁,放寬了民用技術及其産品的出口。但在軍品的出口方面,步子遲緩,直到今天,美國對軍品的出口限制仍然沒有取消,未恢複到 1989 年以前的水平。
美國對華技術轉讓和高技術産品的出口成爲美國國內政治鬥爭的議題。如 1985 年中美雙方達成的有關雙方核技術合作的協議,本來是爲促進美國利益而制定的——裏根政府與中國簽訂這一協定之初,希望利用中美在核技術領域的合作實現其外交政策目的:推動中國實行更加嚴格的不擴散政策,加強出口管制;使美國公司能在中國競投中國的合同,增進中美關系等 。這一協議在 1989 年被中斷,迫使雙方在這一領域的合作長期無法進行。盡管在此期間,中國加入了國際原子能機構,並成爲指定理事國,承諾不幫助無核國家發展核武器,還加入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禁止生物武器公約》、《全面核禁試條約》等一系列國際公約,並在 1997 年 9 月頒布了核出口管理條例。但直到 1997 年江澤民主席訪美,雙方在這一領域的合作才重新啓動,簽訂了《關于和平利用核技術合作的意向性協議》。 1998 年克林頓訪華時,雙方最終簽訂了這一協議。但其實施至今還受到中國“核間諜案”的影響,無法認真落實。
另一個爭論的焦點是中美在衛星發射領域的合作。 1988 年,裏根總統批准出口美國衛星由中國火箭發射。美國現任國家安全事務助理伯傑稱美國政府的政策完全是爲了美國的利益:刺激中國幫助美國制止導彈技術擴散,提高美國在全球衛星生意中的競爭力,有助于向中國傳播西方的思想和價值觀。由于 1989 年新的出口限制,批准用中國火箭發射商用衛星的申請需要總統的豁免。布什總統在 1989 年到 1993 年的三年中爲九項衛星計劃發出這種豁免。克林頓延續了這一政策,在上臺後的五年中爲 11 項這種計劃發出了豁免。在 1996 年 2 月的一次發射過程中,發生火箭爆炸、衛星被毀的事故。事後,美方合作者勞拉公司派專家到中國與中方專家一起就事故的原因做了調查,找出了失事原因。誰知兩年後,美國媒體報道,在爲美國空間衛星公司工作的科學工作者向中國提供了關于制導系統的專門知識,把中國核導彈的可靠性大大提高了,嚴重威脅了美國的安全。甚至有些議員指責說中方是故意將衛星引爆的。就在克林頓訪華前夕,包括衆議院長金裏奇在內的 152 名衆議員以“美國向中國出口敏感導彈技術問題尚未查清”爲由,聯名致信克林頓,要求取消他的中國之行。克林頓決定爲了美國的利益提前訪華後,美國國會匆忙組成了以加利福尼亞共和黨參議員克裏斯托夫?考克斯爲首的調查委員會,曆經六個月的調查于 1998 年 12 月向國會遞交了長達 700 頁的報告,指責中國在過去的 20 年中通過偷竊手段獲得了美國軍事技術中某些最機密的技術,包括核武器設計技術。報告還提出了限制向中國出口的 38 項措施。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美國有關向中國轉讓衛星技術的調查報告尚未正式公布,美國輿論界再次就中美之間的技術合作問題尋找借口。 1999 年 3 月 6 日,《紐約時報》報道,“中國原子能間諜從美國的實驗室竊走了原子彈機密”。隨後,美國媒體連篇累牘刊載此類消息,稱早在 80 年代初就有一位在加利福尼亞州一實驗室工作的出生在臺灣美籍科學家,將美國中子彈的機密資料泄露給中國;到 80 年代末,又有人將美國 W — 88 核子彈的技術交給中國,使中國改進了核子彈——減少彈頭的重量,增加了威力——改進後的彈頭可以裝在瞄准美國的多彈頭洲際導彈上,嚴重威脅了美國的安全。最後他們把目標鎖定在華裔科學家李文和身上,指責他利用到中國進行學術交流的機會將機密泄露給中方,因此中國才會制造出了類似的東西。中國七位著名科學家于 1999 年 2 月在《人民日報》海外版發表公開信,列舉了許多證據予以駁斥。但至今未見哪家美國報紙有勇氣發表這封公開信。 3 月 18 日,美國總統克林頓公開表示:中國盜竊美國核技術機密的說法是沒有事實根據的。但此事遠沒有過去,調查還在進行。無論結果如何,這件事已對中美關系造成了嚴重的不良影響。

三、美國對華技術轉讓在中美關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冷戰後期美國對華技術出口政策完全是美國單方面根據其國家利益的需求而決定的。其重要目的是爲了聯華抗蘇,改變美國在全球戰略格局中對蘇聯所處的不利地位。對華技術轉讓和技術産品的出口,是作爲加強中美戰略合作回擊蘇聯擴張的手段而采取的。卡特時期的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布熱津斯基回憶說,增加對華輸出先進技術被視爲中美戰略合作的一個主要組成部分。中美之間以技術轉讓和武器出售爲代表的戰略合作,與其說是限制蘇聯的行爲,還不如說是爲了懲罰蘇聯的侵略行爲。在此過程中,美國企業界爲經濟利益所驅,不斷促使美國政府放寬對華技術轉讓方面的限制。但美國政府一直非常謹慎,常常是進一步退兩步。如中國雖然從 1983 年起被列爲出口審查中的 V 組,卻不能受到與該小組其他成員同等的待遇,是該小組中唯一受“巴統”審查的國家。研究表明,美國還不斷將對華技術出口與雙邊關系中的其他問題聯系起來,在具體問題上發生摩擦時,技術轉讓常常被當作對中國施壓的杠杆。在向中國出口武器問題上,甚至在中國的內政,如計劃生育等問題上,都發生過與技術轉讓相聯系的作法 。
冷戰後美國對華技術出口與轉讓體現了雙方在貿易上的互補性,符合兩國利益,最能促進雙邊關系。高技術産業是美國最具競爭性的産業。如 1998 年在美國對外出口中,技術産品所占成份已達其對外總出口的 1/4。而中國在這一領域有很大的需求。高技術領域最能體現雙方在貿易上的互補性。如,在核技術領域,美國大約有 100 座商用反應堆生産全美大約 19 %的電力,目前美國國內尚沒有核電站待建。而中國有最大的潛在核電市場,目前只有三座核電站在運行,但計劃在 2020 年之前把核發電能力增加至少 5000 萬千瓦。它意味著在今後 25 年內,美國對中國的商用技術出口及其設備的出口可能達到 500 億~ 600 億美元之間。根據設在華盛頓特區的美國核能協會稱,其中美國供應商對中國的出口額每年可達 16 億美元,這些出口可保證 2.5 萬個技術性就業機會 。
美國的航天計劃不論在技術能力還是開發方面都居世界領先地位,但對美國衛星的需求超過美國國內的發射水平。如在以承擔得起的費用發射衛星的能力方面美國遠遠落後于中國。使用美國國家航天和航空局及其所屬的承包商或五角大樓的設施發射 1 磅的載荷需要花費 1 萬到 1.2 萬美元。而中國僅收 4000 到 5000 美元。對于發射一顆商用衛星 ( 如勞拉航天通訊公司獲准從中國發射的衛星 ) 來說,可從這種價差中節省 5000 萬美元或更多一些 。在過去的十年中美國只發射了 296 顆商用衛星,據美方估計,今後十年,美國將發射 1200 顆商用衛星 。在這種供不應求的市場上,中美雙方合作將給雙方帶來豐厚的利益。
但是,美國始終有些人不這麽理解,他們將雙邊在技術領域的互惠合作看作是出口國對進口國的恩賜,橫生枝節。他們這麽做,首先受到影響的是美國出口商的利益。冷戰結束後,美國在對華技術出口和轉讓方面所重新設置的限制本來已經嚴重影響了美國在高技術這一美國最有競爭力的領域與其他國家出口商在中國市場上的競爭地位。如在美國對華技術限制的情況下,美國政府批准向中國出口的、屬于高技術的産品所需時間本來就比其他大多數國家多將近一倍。正是考慮到美國輿論界的鼓噪可能給美商造成的損失,國會對美國對華技術及其産品出口的阻撓是美國商界所特別擔心和堅持反對的。在美國國會組成的特別調查委員會對中美衛星發射合作進行調查期間,國會向商務部發出了大量的、時間特別短的關于提供情況調查的要求,幾乎凍結了對向中國出口的許可證的審理。包括美國電子協會、美國進出口商協會、美國電子工業協會和半導體制造商協會在內的技術轉讓産業聯盟驚歎道:“如果說這會在今年最後一個季度給美國出口工作者造成災難性的後果,那並不過分。”
其次,嚴重影響中美關系的健康發展。美國對外技術及其産品的出口占其對外總出口的 1/4 ,但克林頓任期前五年所批准的對華軍民兩用技術出口,只占美國對華總出口的 5 %。美國前國防部長唐納德?拉姆斯菲爾德領導的委員會在所作的一份報告中指出:中國在高技術領域沒有對美國的競爭力造成威脅,但它將來可能造成這種威脅,特別是在機電産品這樣的領域。到 1996 年,電子産品已成爲中國對美國出口數量最多的産品。然而正是在這一領域,美國遠不如其他國家的對華出口。 1998 年美國對中國的機電産品出口只有 89 億美元,而日本是 151 億美元,歐盟是 148 億美元 。美國對中國技術産品出口的限制,削弱了美國在其最有競爭力的技術産品領域的競爭能力,增大了美中之間的貿易逆差,而這又成爲美國國內一些勢力攻擊美國對華政策、破壞美中關系的借口。如果美國對中國的技術及其産品出口所占比例上升到其技術産品在其總出口中所占的比例,那麽中美貿易額不僅會增加,中美貿易逆差也將會大大縮小。

四、中美技術領域合作成爲問題的含義

美國在對華技術轉讓政策上的變化反映了美國對華戰略政策的變化。冷戰時期,美國眼中的主要威脅是蘇聯,因此對外技術出口限制的目標是以蘇聯爲首的社會主義國家。美國對外技術出口,包括對中國的技術出口都是是圍繞著這一目標進行的。冷戰結束後,美國失去了主要對手,急于找一個對手。政局穩定、經濟持續穩定發展、仍然保持社會主義制度的中國成爲美國一些輿論搜尋的下一個目標。“中國威脅論”的論調一浪跟著一浪。在他們看來,中國加強國防現代化的任何行動,中美擴大軍事交流的任何努力,都是對美國重大的軍事威脅。特別是冷戰結束後,隨著國家安全和禁止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擴散成爲美國對外技術出口管制政策的核心,中國擁有核武器和導彈技術能力的事實,爲這些人制造謠言提供了論據。美國既想利用雙方在這一領域的合作影響中國在導彈和核技術方面的政策,又擔心這種合作會提高中國的能力。
在對華技術出口上的鼓噪是一種忘恩負義的表現。在冷戰時期,技術合作、特別是具有軍事用途的高技術領域的對華技術轉讓是中美戰略合作的主要內容,是促進中美關系、對付蘇聯擴張的主要手段。需要提醒的是,美國不應該忘記正是中美雙方在包括技術領域的合作,促進了雙方在戰略領域的合作,阻擋了蘇聯的擴張勢頭。在那一段時間內,美國並沒有提出對華技術出口威脅美國安全問題,因爲那時對華出口技術甚至武器都是服務于美國國家安全目的的。然而如今蘇聯倒臺了,美國卻忘了雙方在這一方面合作所得到的益處,反而說中國過去 20 年“購買技術的努力是一種嚴重的、持續的”“盜竊”活動。這豈不是一種以現在的觀念思考十年前的處境的過河拆橋的行爲 ?
對中國技術出口成爲美國國內政治鬥爭的一個工具。體現在總統與國會之間的美國兩黨矛盾由來已久。冷戰,明確對手消失結束,美國國內失去了凝聚力,兩黨矛盾進一步表面化、激烈化。這在克林頓政府時期體現得尤爲明顯。克林頓擊敗布什而當選美國總統對共和黨是一個打擊。因爲在一些共和黨人看來布什當了八年的副總統,爲 80 年代美國經濟的持續高速發展立下了汗馬功勞。任總統期間,他促使了東歐的垮臺,蘇聯的瓦解,並且還取得了海灣戰爭的勝利,爲冷戰後美國的世界領導地位創造了條件,爲冷戰後世界秩序提出了“宏偉”藍圖。而克林頓,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州州長,競擊敗了布什。他們始終難以咽下這口氣。因此,克林頓一上臺,對他的各種各樣的指控就沒有停止過。據《華盛頓郵報》報道,美國國會之所以要從與中國合作過的航空航天公司入手,是因爲他們是民主黨的主要贊助者。如受到調查的勞拉公司總經理伯德納?施瓦茨據說是 1996 年對民主黨競選的最大贊助者。而克林頓之所以能臨危不懼堅持他批准中國火箭發射美國衛星沒有錯的原因——也是他回擊共和黨的主要理由——用他自己的話說:“這是已經執行了十年的政策……我並不認爲我們的國家安全利益受到了犧牲。”即他的政策並不新鮮,只是布什和裏根兩位前共和黨總統的政策延續。
值得思考的是,中國只有少量的導彈,而且中國自從有核武器的第一天起就承諾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美國擁有世界上最先進的技術和武器,其中包括核潛艇、戰略轟炸機和 500 枚遠程導彈組成的戰略力量,且至今還沒有承諾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就連美國太平洋司令部丹尼斯?布萊爾在國會作證時也明確指出,“中國在軍事上構不成對美國利益的威脅。中國人民解放軍要過許多年後才能對美國力量形成重大挑戰。”顯然,現研究表明,美國還不斷將對華技術出口與雙邊關系中的其他問題聯系起來,在具體問題上發生摩擦時,技術轉讓常常被當作對中國施壓的杠杆。在向中國出口武器問題上,甚至在中國的內政,如計劃生育等問題上,都發生過與技術轉讓相聯系的作法 。
冷戰後美國對華技術出口與轉讓體現了雙方在貿易上的互補性,符合兩國利益,最能促進雙邊關系。高技術産業是美國最具競爭性的産業。如 1998 年在美國對外出口中,技術産品所占成份已達其對外總出口的 1/4 。而中國在這一領域有很大的需求。高技術領域最能體現雙方在貿易上的互補性。如,在核技術領域,美國大約有 100 座商用反應堆生産全美大約 19 %的電力,目前美國國內尚沒有核電站待建。而中國有最大的潛在核電市場,目前只有三座核電站在運行,但計劃在 2020 年之前把核發電能力增加至少 5000 萬千瓦。它意味著在今後 25 年內,美國對中國的商用技術出口及其設備的出口可能達到 500 億~ 600 億美元之間。根據設在華盛頓特區的美國核能協會稱,其中美國供應商對中國的出口額每年可達 16 億美元,這些出口可保證 2.5 萬個技術性就業機會 。
美國的航天計劃不論在技術能力還是開發方面都居世界領先地位,但對美國衛星的需求超過美國國內的發射水平。如在以承擔得起的費用發射衛星的能力方面美國遠遠落後于中國。使用美國國家航天和航空局及其所屬的承包商或五角大樓的設施發射 1 磅的載荷需要花費 1 萬到 1.2 萬美元。而中國僅收 4000 到 5000美元。對于發射一顆商用衛星 ( 如勞拉航天通訊公司獲准從中國發射的衛星 ) 來說,可從這種價差中節省 5000 萬美元或更多一些。在過去的十年中美國只發射了296顆商用衛星,據美方估計,今後十年,美國將發射 1200 顆商用衛星。在這種供不應求的市場上,中美雙方合作將給雙方帶來豐厚的利益。
但是,美國始終有些人不這麽理解,他們將雙邊在技術領域的互惠合作看作是出口國對進口國的恩賜,橫生枝節。他們這麽做,首先受到影響的是美國出口商的利益。冷戰結束後,美國在對華技術出口和轉讓方面所重新設置的限制本來已經嚴重影響了美國在高技術這一美國最有競爭力的領域與其他國家出口商在中國市場上的競爭地位。如在美國對華技術限制的情況下,美國政府批准向中國出口的、屬于高技術的産品所需時間本來就比其他大多數國家多將近一倍。正是考慮到美國輿論界的鼓噪可能給美商造成的損失,國會對美國對華技術及其産品出口的阻撓是美國商界所特別擔心和堅持反對的。在美國國會組成的特別調查委員會對中美衛星發射合作進行調查期間,國會向商務部發出了大量的、時間特別短的關于提供情況調查的要求,幾乎凍結了對向中國出口的許可證的審理。包括美國電子協會、美國進出口商協會、美國電子工業協會和半導體制造商協會在內的技術轉讓産業聯盟驚歎道:“如果說這會在今年最後一個季度給美國出口工作者造成災難性的後果,那並不過分。”
其次,嚴重影響中美關系的健康發展。美國對外技術及其産品的出口占其對外總出口的 1/4 ,但克林頓任期前五年所批准的對華軍民兩用技術出口,只占美國對華總出口的 5 %。美國前國防部長唐納德?拉姆斯菲爾德領導的委員會在所作的一份報告中指出:中國在高技術領域沒有對美國的競爭力造成威脅,但它將來可能造成這種威脅,特別是在機電産品這樣的領域。到 1996 年,電子産品已成爲中國對美國出口數量最多的産品 。然而正是在這一領域,美國遠不如其他國家的對華出口。 1998 年美國對中國的機電産品出口只有 89 億美元,而日本是 151 億美元,歐盟是 148 億美元。美國對中國技術産品出口的限制,削弱了美國在其最有競爭力的技術産品領域的競爭能力,增大了美中之間的貿易逆差,而這又成爲美國國內一些勢力攻擊美國對華政策、破壞美中關系的借口。如果美國對中國的技術及其産品出口所占比例上升到其技術産品在其總出口中所占的比例,那麽中美貿易額不僅會增加,中美貿易逆差也將會大大縮小。
值得思考的是,中國只有少量的導彈,而且中國自從有核武器的第一天起就承諾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美國擁有世界上最先進的技術和武器,其中包括核潛艇、戰略轟炸機和 500 枚遠程導彈組成的戰略力量,且至今還沒有承諾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就連美國太平洋司令部丹尼斯布萊爾在國會作證時也明確指出,“中國在軍事上構不成對美國利益的威脅。中國人民解放軍要過許多年後才能對美國力量形成重大挑戰。”顯然,現面臨威脅的是中國而不是美國,真正應該加強防衛的應該是中國而不是美國。美國口口聲聲說中國利用間諜在美國竊取技術,叫嚷中國有多少導彈部署在何處,同時又直言不諱地說是美國從在華的間諜那裏得到的情報。可見是美國向中國,而不是中國向美國派出間諜,竊取對方的安全情報。因此,真正應該提高警惕,加強保密工作的應該是中國而不是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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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對華高科技産品出口管制新動向及對策研究>王立 漆建國

美國是當今世界上經濟、科技勢力最強大的國家,也是執行技術出口管制最嚴格的國家。美國在其國內法和國際組織的基礎上建立了一套嚴密的技術出口管制制度,成立了一套專門的組織機構對本國技術的出口和國際技術出口事務進行監督,並經常運用技術出口限制作爲制裁其它國家的工具。

一、美對華高科技産品出口管制新動向

  6月15日美國商務部公布了新的對華高科技産品出口管制清單。此清單是根據去年7月6日美國商務部出口管制政策産業和安全局(BIS)公布的《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和再出口管制政策的修改和澄清及新的授權合格最終用戶制度》前後經過一年多的論證才最終修訂而成的。美國商務部聲明稱,這些被禁産品包括那些“可能增強中國軍事實力”的産品和技術,這些受限的産品、技術和軟件共涉及20個大類、31個條款,這20類産品包括:航空器及航空發動機、航空電子、慣性導航系統、激光器、光學纖維、貧鈾、水下攝像機及推進系統、先進複合材料以及高科技通信器材、防空的儀器等。根據該清單的規定,中國的企業如果符合美方的所謂“授權合格最終用戶”資格,無需每次購買高科技産品時都申請許可,經美國政府審核後,這些合格的最終用戶可更容易地購買到美國的電子儀器、半導體和化學品等高科技産品,而這些“授權合格最終用戶(VEU)”不能和中國軍方有聯系,並接受美方人員的“現場調查”,預計美方將最早在7月份發布初步的名單。另外,該對華管制清單出臺前,金額在5000美元以上的高科技産品進口需加以審核,而條例修改後將這一標准上調至5萬美元,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中國進口商所需申報的手續。
  新條例還規定,將成立一個審查委員會,對進口商及管制産品和技術的申請進行審批。這個委員會由美國商務部牽頭,包括了美國國務院、國防部、能源部以及其他相關部門的代表。委員會的審核標准包括進口商此前的記錄、是否需要進行實地評估以及與美國和外國公司的關系等。條例規定,委員會需要在收到申請後的30天內作出裁定。進口商要獲得批准必須在委員會獲得全數通過,而要取消進口商的進口資格則只需要多數通過即可。如果進口商對于決定存在異議,可以向跨部門組成的出口政策顧問委員會提出申訴。

二、美國對華高科技産品出口管制的國家安全戰略定位

  美國長期執行對華高技術産品出口管制政策,有其毋庸言表的戰略背景和目的;其最新動向和特點無不契合“9?11”以來美國最新國家安全戰略的定位。
  半個世紀以來,美對華高技術産品出口管制政策的變化,無不搭扣美國家安全戰略的跳動脈搏,其主要目標在于維護國家安全。以美國主導的巴黎統籌委員會(後被瓦森納協定代替)對華多邊高技術管制規定爲例,美國放松管制,把中國從1950年的Z組(敵對國)逐步升至1983年的V組(友好的非盟國),正是美國對我國戰略定位從“朝、越戰爭中的敵手到合作抗蘇的助手”這一變化的具體體現。“天安門事件”後,美國對我實施一系列新的高技術管制措施,凡涉及到中美兩國軍事技術、尖端技術的交流、合作項目都被美國單方廢止,也是基于對中國作爲“僅存社會主義大國將是美國最大威脅”的戰略判斷。克林頓時期,美國對我國管制政策雖有松動,卻無實質變化,只不過是美國爲獲取更大的經濟利益及受中美關系好轉影響而采取的階段性政策調整。
  布什政府作爲美國最保守的共和黨政府,上臺伊始爲“告別克林頓時代”,積極醞釀戰略調整,並在“911”引發的曆史變遷助推下,重塑美國全球戰略。從“反恐劃線”、“邪惡軸心”到“先發制人”,美國全球戰略貼上了以布什主義爲標志的反恐標簽。“911”至今,美國先後發表了《四年防務評估報告》、《核態勢評估報告》、《年度國防報告》、《本土安全戰略報告》、《網絡空間國家安全報告》、《國家安全戰略報告》、《打擊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國家戰略報告》和《打擊恐怖主義國家戰略報告》等多個戰略報告,不僅勾勒了美國以反恐爲核心的全球戰略調整概貌,也顯示出美國國家安全戰略重心已由反恐轉向制止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擴散和使用,以及改造“虛弱國家”。同時,這些報告字裏行間仍彰顯美國對傳統大國爭奪的戒心,不但加快在歐亞大陸謀取最新地緣戰略利益的步伐,也對亞太格局日漸關注,“東顧”傾向頻頻擡頭。可見,美國利用反恐衍生的戰略機遇,正把階段性反恐目標納入全球霸權戰略框架,以鍛造美國絕對安全的“世界新秩序”。由此,從反恐、反擴散到防範新崛起的傳統大國挑戰,以美國總體安全戰略爲主軸,受中美戰略態勢演變影響而上下波動的美國對華高技術産品出口管制政策,理所當然地會在新的國家安全戰略的要求下,體現出更趨嚴厲的對華封鎖新特色。
  “911”以後,美國爲聯合反恐、打擊伊拉克、解決朝核危機以及防止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對華倚重面加大,中美關系由此進入“自尼克松訪華以來最好的時期”(鮑威爾語)。布什政府對中國定位也由“戰略競爭者”轉爲“建設性合作者”,並在《國家安全戰略報告》中重申“歡迎出現一個強大、和平與繁榮的中國”。然而,美國“和平演變”、“以壓促變”、“以談促變”的總體對華戰略目標並未改變。去年美國《四年防務評估報告》在論述中國軍力部分的第一句話就強調:“作爲一個主要的和新興的大國,中國最具有與美國進行軍事競爭的潛力;如果美國沒有反制措施的話,中國很可能發展破壞性軍事技術,從而打破美國在傳統武器方面的優勢。”具體到對華政策,報告“鼓勵中國在亞太地區發揮建設性的、和平的作用,並在應對共同安全挑戰方面成爲美國的合作夥伴”。美國的目標是確保中國繼續成爲一個“經濟合作夥伴”,並成爲一個“負責任的利益相關者”和一支“對全球利益有利的力量”。針對中國的武器裝備和作戰能力,加上中國陸地縱深、亞太區域遼闊的特點,以及美軍在區域內保持軍事存在所面臨的挑戰等問題,報告還呼籲美軍應大力“加強遠程投送能力”。《核態勢評估報告》中,不但要求美國“發展新的能力,挫敗新近出現的威脅”,還把中國等7國列爲可實施核打擊的目標,仍把我國視爲潛在對手。此後相繼出臺的《國家安全戰略》等報告,在強調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是美國面臨的最大安全挑戰的同時,宣布將使用包括核武器在內的“所有手段”,打擊制造、擴散、運輸、藏匿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敵對國家,借機敲打有擴散“嫌疑”的中國。而且,報告還開宗名義地宣示,美國的政策及戰略目標在于“政治自由”和“人性尊嚴”,美國的主要挑戰在于民主與專制的鬥爭,並直言“不允許一個敵對軍事強國的崛起”,“不允許任何外國勢力像在冷戰時代一樣挑戰美國的力量”。美國國防部于今年5月25日公布了《2007年度中國軍力報告》。該“報告”擔憂中國開發高端武器系統技術的能力,強調指出,中國具備有與美國軍力抗衡的“最大潛力”,擁有能多次抵消美國傳統軍事優勢的“破壞性軍事技術”,將中國描繪成一個冷戰風格的敵對國家。不僅誇大海峽兩岸軍事實力對比,指責中國全力“防獨促統”,而且武斷地宣稱,中國還在爲諸如爭奪資源與領土的沖突等其他地區性突發事態積蓄軍力。尤其是,“報告”不顧當前國際與地區政治安全形勢的最新發展變化,竟然說中國軍力的擴張是導致亞太軍事力量平衡變動的重要因素,甚至對近年來中國在中俄合作、北京“中非峰會”及“日本入常”等問題上的政策也提出責難。更污蔑中國出于對國際能源需求的考慮,加強與一些違反國際人權、支持國際恐怖主義與核擴散的國家的關系,等等。可以看出,“報告”中不顧基本事實的一些錯誤觀點再一次在誤導著國際輿論。
  受美全球戰略和對華戰略制約,以及布什政府決策圈內對華鷹派勢力影響,中國至今仍是美國出口管制政策的重點對象。美國對華出口高技術管制政策受中美關系戰略態勢變化作用,雖有轉圜和跳躍的空間,但如同受地板和天花板的制約,美國政府內心深處難以消除對我“潛在對手、敵手”的戰略定位,其通過出口管制保持科技水平領先中國兩代人、利用技術出口制裁推進中國人權和反擴散等政治、外交目標的政策標准並未改變。

三、我國應對美國高科技産品出口管制的策略

  美國認爲中國是其科技封鎖的頭號目標這一判斷,在短期內不會改變。其對華高科技産品出口管制的政策及其行爲也不可能是短期行爲,具有長期性。鑒于中美關系是我夯實新世紀戰略機遇期的重中之重,我宜政治上與美同步,高舉反恐、反擴散和保護知識産權大旗;經濟利益上當仁不讓;政策上擱置,求同存異;行動上爲自己爭取迂回空間,在國家安全利益和商業利益之間尋找平衡點。
  (一)以積極的姿態強調合作,打消對抗,特別是打消美國民衆、商界、社會團體和輿論界的恐華心理。
  1、積極推動中美兩國高層領導人的接觸,推動兩國科技合作。在廣交朋友的基礎上,做好美國科技界領導人和有影響的關鍵科學家的工作。美國過去60年的經濟增長有50年依靠技術創新,而技術創新的關鍵在于美國不斷吸收全世界的優秀人才,在美國科學和工程領域裏授予博士學位中50%以上是非美國公民,美國的諾貝爾獎獲得者、技術企業家、科技領袖中,出生在國外的比重高得出奇。因此,美國對外科技合作交流的限制得到美國社會尤其是學界、科技界以及企業界的廣泛支持。
  2、借助美國利益集團,尤其是可利用在華跨國公司的利益影響美對華出口管制階段性松動。最近幾年,中國仍希望從美國進口電子元器件及其生産檢測設備,美國政府的歧視性出口管制阻礙著美國企業向中國的出口。比如,中國需要進口先進機床設備,給美國制造廠商帶來了良好的貿易機會。由于美國政府嚴格的出口管制,衆多美國公司正常的對華貿易活動難以開展。此類事例,不勝枚舉。美國政府歧視性的對中國出口管制政策,不僅使大量中國用戶對美國出口商失去合作機會,也使美國出口商喪失了貿易機會。據有關方面的分析,由于美國歧視性的出口管制,近幾年,美國每年都要至少喪失對中國出口上百億美元的貿易機會。
  (二)大力聯合其他發展中國家,爭取形成要求發達國家放寬出口管制標准的國際環境。進一步做好分化美國與其西方盟國的工作,打破美國對華技術封鎖。例如,瑞士和日本是精密儀器設備的重要國際提供商。借助中國市場、資金、技術互補優勢,以中歐簽訂GNPS研發協議爲發端,制定與歐盟長期、持續、穩定的科技合作戰略。
  (三)對內修煉內功。科技合作交流不僅只盯住美國先進科技本身,美國的科技之所以在國際上遙遙領先,與其組織管理以及科技發展戰略密切相關,因此在中美科技合作交流中還應加強對美國組織管理、戰略層面上的合作交流。
  積極推動中美兩國民間、企業和學者的科技合作交流。在兩國科技合作交流中,積極爭取主動,確定合作戰略重點,以更多爲我所用。強調合作交流的雙向、互利與雙贏,這樣合作才能深入與持久。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繼續利用我擁有豐富的特有礦産資源、動植物品種、特殊地形地貌、良好的天然試驗場所以及龐大優秀的人才資源等優勢作爲合作之籌碼。
  美國對華科技封鎖著重于國家安全、獲取壟斷經濟利益。在安全上,一方面防止中國獲得先進科技從而縮小美中科技、軍事等差距,威脅美國國家安全;另一方面,基于對中國的嚴重不信任,防止相關先進技術、設備經由中國擴散到會直接威脅到美國國家安全的國家或組織手中,因此爲樹立國際形象、增進國家利益,同時也是爲了自己的安全考量,中國應當與國際接軌,加強對外經貿管理,建立健全自己的出口管制體系。做好國內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的管理工作。甚至在必要時參與多邊出口管制機制,以在今後的國際出口管制規則制定中爭取主動,贏得美國溫和派的理解與支持。
作者: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 美洲大洋洲研究部 王立博士 漆建國副研究員
http://www.itrade.org.cn/article.php?autoid=143&;colum=%B9%FA%BC%CA%C9%CC%CE%F1
港媒稱空警-2000所配超級計算機雷達均系國産  2009年10月29日國際在線
 
国产空警-2000预警机技术超前
 與近幾年才熱衷引進預警機的一些國家不同,中國對預警機作用有著較強的“戰略前瞻性”。早在20世紀60年代末,中國就曾自主開展過預警機研制工作。此後,中國又開始關注以色列的預警系統。中、俄、以三方在1994年達成了相關的協議。按照約定,中國將購買4架安裝有“費爾康”系統的預警機。然而,三國的合作最終因美國的阻撓而流産。從此,中國開始進行獨立發展預警機的“一號工程”,用近3年時間就研制出“獨具特色”的“空警-2000”預警機。
  據香港中通社報道,“空警-2000”的雷達天線並不像美俄預警機一樣是旋轉的,相反它是固定不動的。這印證了“空警-2000”采用的是固態有源相控陣雷達,由于它只需以電子掃描進行俯仰和方位探測,所以不需要再采用落後的機械掃描轉天線。專家指出,“空警-2000”上所裝置的雷達、超級計算機、控制臺及軟件都是中國自行設計和生産的。
http://mil.news.sina.com.cn/2009-10-29/1102571851.html
 
另參本館:超級電腦大戰
《美國對中共之技術轉移》
 
中國成功研制出千萬億次超級計算機 全球第二
 
我國首臺千萬億次超級計算機系統——“天河一號”由國防科學技術大學研制成功。在今天中國高性能計算機TOP100組織公布的2009年度前100強排名中,天河一號高居榜首。有關專家認爲,“天河一號”的誕生,是我國戰略高技術和大型基礎
科技裝備研制領域取得的又一重大創新成果,實現了我國自主研制超級計算機能力從百萬億次到千萬億次的跨越,使我國成爲繼美國之後世界上第二個能夠研制千萬億次超級計算機系統的國家。
“天河一號”在科技部的領導支持下,通過與天津市濱海新區密切合作,由國防科大計算機學院承擔的國家863計劃“千萬億次高效能計算機系統研制”課題的重大成果。該系統突破了多陣列可配置協同並行體系結構、高速率可擴展互連通信、高效異構協同計算、基于隔離的安全控制、虛擬化的網絡計算支撐、多層次的大規模系統容錯、系統能耗綜合控制等一系列關鍵技術,系統峰值性能達每秒1206萬億次雙精度浮點運算,內存總容量98TB,點點通信帶寬每秒40Gb,共享磁盤容量爲1PB,具有高性能、高能效、高安全和易使用等顯著特點,綜合技術水平進入世界前列。
 
回應
 
剛看到特大新聞時,熱血沸騰,可看到一半時,我的心冰冷至極啊,確卻的說,這臺計算機不是完全國産的,中國只生産了其副件,主件CPU是美國,也就是這臺計算機不是我國自主研發的計算。還記得國産第一個龍芯問世,全國人民熱烈歡呼,中國終于有了自己的心髒,然而這次千萬億次計算機研發成功,人們卻好像什麽也沒有發生一樣。因爲它不是完全國産的,讓人們大失所望,有多少網友問:“爲什麽不用國産龍芯”。難道中國永遠依負美國而生存嗎?用了美國的CPU,那就沒有秘密可言,中國的方方面面將全部展現在美國人面前,銀河麒麟系統也不過是個晃子。失望啊!龍芯何在,龍芯何在,中國要有自己的“芯”髒才不受制于人啊,中國要有自己的操作平臺才能利軍匹敵,可國産的東東都哪去了,是胎死腹中還中途夭折,強大的祖國卻讓小小的芯片牽著鼻子走,可恥!可憐!可恨!更怕啊!
 
另部件 那國不能用 你敢說美國的 計算機 就沒有中國的另件 過去有人在中國買了一 臺原産日本的索尼電視機 去

維修時發現裏面有中國另件  就去告商家說人家賣假貨  最後日本公司證明是真貨  人家就說了 爲什麽日本電視機不能用中國另件 現在那個企業不是 全球采購 誰做的好就買誰的 CPU 美國做的好 我們用了有什麽關系 你要說用了人家另件 就認爲自己什麽也不是 你要有本事你也買個CPU 你設計個計算機來 讓大家看看 那麽多國家爲什麽不設計出來那 是美國不賣他們CPU 嗎
 
第二有什麽用呢? 日本鬼子會說:我們一樣能造,可我現在就是不造,因爲我非常有自信的告訴自己,當我需要的時候我用一周就能造出世界第一的來。而有人還在爲一個第二而沾沾自喜”。
 
按照計算次數可以推斷集成技術,1毫米=1000 微米=1000*1000納米=1000*1000*1000皮米=1000*1000*1000*1000飛米
每秒可計算 12060000000000000 也就是一個指令周期 由此可得 每12.06秒 可以計算一次浮點運算 注意是浮點運算。確實是了不起。
 
大型計算機難點是陣列並行體系結構和互聯互通  讓各個CPU相互協作所以才那麽快
重點是結構體系根本不是什麽CPU   解決了這個體系構架用什麽CPU基本調節一下都可以 龍芯肯定也可以但整體速度要稍微慢一點  也許更好上千萬次

還有CPU現在對我們來說根本不難 龍芯也不是差  就是軟件有技術堡壘  硬件我們解決了沒軟件照樣跑不了  軟件差會不穩定或者慢  所以龍芯暫時還很難普及  要避過微軟的核心和指令  可是避過了就可能用不了許多大家普遍習慣的軟件應用或者要運行就得軟件上繞一圈又會變慢

所以樓上的有點錯怪我們的科技人員了   而且沒有物理連接不聯網又屏蔽就算他裝個信息收集發射器也是不會泄密的  別以爲用個零件機會泄密   現在世界最多的就是中國制造   那外國不是更愁
 
其實我們國家的超級計算機研制能裏還是很強的  這個消息也是真實的  至于CPU不是國産的  我認爲這不是重點  誰也不敢保證一件産品從元器件開始都是國産的  有的網友說用了美國的CPU就不值得高興 就不能沾沾自喜  聽來也對  至少說明我們的CPU不如美國的  但這不能阻止我們制造超級計算機的計劃 我們總不能沒有好的CPU就不造超級計算機了吧? 這個消息既然由官方發布 說明在世界上還是能拿的出手的  計算機制造技術不是只憑借CPU吧? 至少天河一號總體技術還是國産的吧?再說發布這個新聞只不過是告訴世人中國有此事物 有豈是沾沾自喜?? 有些人看到此類新聞就“右傾”, 總是認爲中國不行  我對此不以爲然 雖然不能盲目自大 但更不能長他人志氣 滅自己威風 中國是在不斷進步的
 
我敢說日本就沒這個能力,很值得驕傲了。以前在計算機上我們和日本交過幾次手,那是在美國不出口我們大型計算機的情況下,當時許多工程都需要10萬億次計算機,和日本合作才發現,他們還要偷學我們的呢,後來美國聽說我們研發出上億次計算機,馬上同意出口10萬億次計算機了。從此看出,大型計算機必須靠自己。目前國內研發計算機的好幾家,能制造出千萬億次的很驕傲了。CPU是關鍵,但也是個很小的部件,物理隔絕下,美國也偷不了什麽。計算機是工具,不是什麽敏感東西。
 
研發原子彈的時候,數學組打算盤計算數據的鏡頭,在我腦中久久不去。後來用的計算機又是手搖式的,計算率也慢。這次我們的成功真的是很驕傲了。
 
放眼世界,哪個國傢的超級計算機CPU不是用美國的Intel or AMD,超級計算機是一個很尖端的繫統工程,美國有CPU不也才搞出來沒幾天嗎?
 
中國的IC産業與美國差距太大太大,而且每年這種差距還在進一步拉大,半導體這塊如果中國不能獨辟蹊徑,基本無希望超過美國(我一親戚在美國德州儀器、IBM和國家半導體都做過工程師,回來了解了一下國內的情況,徹底失望)
 
這麽容易失望,難怪你親戚弄不出什麽尖端技術,只能在美國打工,雖然錢多點,可在科學領域的成就永遠都難以突破。學學錢學森,人家可是在國家最艱苦,最需要的時候回來的,條件這麽差人家都沒失望,沒放棄。你那親戚??????我實在不想多說什麽了。人比人,還是不能比呀。
 
鄙視那些妄自菲薄的,用美國的CPU怎麽了?日本也用美國的CPU,爲什麽他們造不出來千億次的計算機?造計算機不是簡單的部件堆砌,超級計算機更是複雜,雖然我們和美國有差距,但也僅僅是和美國有差距,和其他國家比,我們可以很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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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專家稱神舟飛船從神八開始進入批量生産
资料图:“天宫一号”与“神舟八号”交会对接示意图。
“天宮一號”與“神舟八號”交會對接示意圖。
  新華網甘肅酒泉2011年9月29日電 (新華社記者李惠子、徐壯志、趙薇)成功發射天宮一號並將在2012年底前,完成無人和載人空間交會對接試驗……我國瞄准基于空間站需要的下一代載人航天技術。
  作爲我國目前研制的最大的載人航天器,天宮一號目標飛行器將與11月中旬發射的神舟八號飛船進行無人交會對接,並在明年與神舟九號和十號飛船進行無人或有人的交會對接試驗,這將爲2020年左右建立60噸級載人空間站奠定重要的技術基礎。
載人航天總設計師周建平說,每個國家都是經過多次試驗才能成熟掌握交會對接技術,曆史上的航天事故,絕大多數都發生在事先沒有想到的那一點。周建平說:“我們的指導思想就是在全力以赴保證設計正確,保證地面試驗驗證真實、充分,保證産品生産質量的基礎上,充分考慮想到及沒想到的各種意外,做足應急預案。”
  針對風險,科技人員采取了諸多手段提高系統可靠性。“首先,在設計上采取備份手段,東方不亮西方亮;采取余裕度設計手段,有個比較大的包容量,能夠包住可能出現的偏差。”“其次,我們反複研究飛行程序和策略,一旦出現想到的和想不到的各種意外情況,也要有手段來應對,繼續執行後續飛行任務,或進入安全模式和保護狀態。”“第三,充分發揮工程全系統的能力,例如當發生火箭入軌偏差較大的問題時,用天宮一號的動力來彌補;當一個系統遇到突發情況,用其他系統的能力來幫忙。”  
  火箭方面,我國正圍繞空間站研制新一代、更大推力的運載火箭。載人航天工程運載火箭系統總設計師荊木春說,由于空間站的每個艙重達20噸左右,發射升空需要新一代更大推力的運載火箭。“我們已經在爲2020年空間站的發射做准備。”
  運載火箭系統副總設計師宋征宇說,數字化、無毒無污染的中國新一代系列運載火箭長征5號、長征7號有望在2014年左右實現首飛。預計2021年左右新型火箭的各項技術將趨于成熟,並逐步替代現有的長征2號、3號、4號系列。  
  此外,未來的我國空間站上,航天員在軌工作時間增加,這就需要更多措施抵抗失重環境可能帶來的不利影響。王憲民說,骨丟失對抗儀等實驗裝置隨天宮一號進入太空。儀器會以不同強度和頻率敲打航天員的腿部骨頭,根據記錄來分析其效用,從而進一步研制失重對抗設備。他說,2008年搭載神舟七號飛船上天的航天員開始使用中醫對抗失重不適等症狀,效果很好。
  王憲民說,我國首次選拔的女航天員也正在進行交會對接任務訓練,最早可搭載神舟十號飛船上天。“女航天員的工作和生活用品與男航天員不同,目前已設計好,正在研制。”
中國航天員科研訓練中心已成爲繼俄羅斯、美國之後能獨立培養航天員的世界第三個航天員訓練基地。
 
天宮一號油箱可反複加注重複使用 屬國內首創2011-10-01揚子晚報
 
  中國航天科工集團四院南京晨光集團公司曆經十年,爲“天宮一號”設計研制出特殊的“油箱”。這個長得像手風琴風箱的“油箱”,叫做大型液體燃料貯箱膜盒。據記者了解,大型液體燃料貯存箱是載人航天二期工程的五大關鍵技術之一,而其中的膜盒是該貯存箱的核心部件,屬于國內首創。
  “這個膜盒的外表結構像是手風琴的風箱,只不過手風琴風箱是長方形連接,而我們的膜盒是圓形膜片連接。”該公司研發中心的施雲鵬高級工程師是參與設計研發該膜盒的人員之一,貯箱膜盒是用特殊的金屬材料制作而成。
  在地面上給汽車加油時,由于汽油本身有重力,一般是用泵把汽油灌到汽車的油箱裏。但在太空中推進劑是失重的,而且必須以液態的形式輸送。而“天宮一號” 的運行時間很長,需要持續不斷的運行動力做保障,所以要做成手風琴風箱的形狀。運用空氣的壓力,擠壓膜盒,將膜盒內的燃料“擠”到“天宮”發動機裏。燃料裝在膜盒裏,膜盒要具備伸縮功能才能滿足要求。“所以手風琴風箱的結構能滿足我們的需要。”施雲鵬說。“這次‘天宮一號’的飛行時間是兩年,我們膜盒內的燃料已經一次性充滿了,可以維持兩年不要再加油。”
  此前我國的運載火箭也都有燃料貯存箱,但不論是固體的,還是液體的都是一次性的。這次“天宮一號”的油箱卻可反複加注、重複使用。這項技術的突破和掌握,使只能在一定時間內運行的飛船變成長期在太空運行的“工作站”。
 
天宮一號安裝26個發動機 24個負責姿態調整 2011-10-01華商報
 
  昨日16時09分,天宮一號成功實施第2次變軌,順利進入在軌測試軌道。
  在未來大約兩年時間內,天宮一號還將完成多次變軌、與神舟飛船對接、轉體、翻滾等高難度動作。天宮一號是怎麽實現這些的呢?靠的是安裝在其身上不同位置的26個發動機,這些發動機與神舟飛船發動機都是位于西安的航天六院制造。
 
天宮一號廣泛使用碳纖維 儀器玻璃可耐千度高溫 2011-09-30 中國新聞網
  
  天宮一號此行最重要的任務就是空間交會對接,這是舉世公認的航天技術瓶頸,也是它要面臨的最大的技術考驗。對接任務的完成離不開其姿態控制系統,而姿控系統必須使用關鍵的光學材料,既能夠濾紫外線,又耐宇宙線輻射、耐近千度的高溫,還要有很強的抗沖擊能力。據介紹,國內目前唯一能滿足此類要求的,只有中國建築材料科學研究總院提供的耐輻照石英玻璃。
  普通玻璃乃至普通石英玻璃在高強度的宇宙射線輻照下都會變黑不透光,從而造成姿控定位的失誤。在技術完全空白的情況下,1987年,中國建築材料科學研究總院顧真安院士和他的科研團隊通過幾年的研究和反複試驗,解決了在高純石英玻璃內部進行摻雜的技術問題,攻克了高溫熔融不均體、耐宇宙射線輻照等多個技術難關。1995年,“耐輻照石英玻璃”首次應用于衛星並取得了良好效果。
  資源艙推進分系統先進複合材料承力錐臺是天宮一號的重要結構件。中國建材集團哈爾濱玻璃鋼研究院使用碳纖維複合材料承力錐臺結構方案,創造性地用蜂窩夾層結構與複合材料十字梁組合結構作爲主承力結構件。
  碳纖維複合材料在天宮一號上的使用幾乎隨處可見。爲滿足空間光學結構的應用,作爲重要承力結構件的相機支架,設計要求五“高”:尺寸精度及形位精度要求高;線膨脹系數要求高;結構彈性模量要求高,變形要微米數量級;産品基頻高,達100Hz以上;重量指標要求高,研制的技術難度較大。
 
天宮一號家具齊全 可騎單車 2011-10-01 旺報
 
 天宮一號將在太空待上兩年,迎接太空人入住。這個家「家具」眾多、功能齊全,太空人要在其中工作、生活並開展科學實驗。它為太空人提供了不少工作生活設施。
 一奇:騎車練身體
 太空人將來要在天宮一號中駐留的時間比以往的神舟任務明顯延長。長時間在失重環境下生活會造成肌肉萎縮、骨丟失等症狀,所以太空人需要通過太空鍛鍊進行健康維護。天宮一號首次帶上了太空鍛鍊器材,例如特殊自行車,用於鍛鍊下肢肌肉;拉力器,用於鍛鍊肩部和背部肌肉;下體負壓筒,對下半身施加負壓,促使血液向下半身流動,改變失重環境中血液朝頭部轉移的情況。這些也是目前國際空間站通用的失重防護鍛鍊器材。此外,太空人的筆記本電腦裏事先存儲好他們感興趣的影音節目,甚至還可以從太空中往地球上發送電子郵件。
 二奇:祥雲睡袋更輕
 天宮一號為太空人準備的藍色睡袋外部繡有祥雲圖案,相比神七的睡袋,其重量明顯減輕,材料也是優中選優,具有抗阻燃、防靜電、重量輕、鬆緊可調等特點。天宮一號還為太空人準備了保暖內衣、保暖褲、運動襪、運動服、短褲等。這些衣服的設計比較特別,主要是考慮太空工作實驗的特殊需求,比如有的衣服裝有電纜口,有的口袋用於放置輻射測量儀等。由於天宮一號是長期無人低壓運行,會造成衣服材料加速老化,研究人員在地面做了大量的低壓存儲試驗,用專業設備拉扯衣物,確保拉伸強度和撕裂強度合格。
 三奇:滅火手套抓火苗
 天宮一號和神舟飛船都配備了滅火裝置。如果火情小,就用手套狀的滅火濕巾,可以隨處抓握火苗。它不僅耐高溫,而且絕緣性能好,這是因為太空中的火災大多是由電纜引起。滅火器只在火情較大的情況下使用。太空人戴上防毒面具,按下滅火器上的按鈕,噴射出的滅火劑就會把著火點與四周的氧氣隔離。由於滅火劑有毒性,一旦使用了滅火器,密閉艙裡的空氣就受到了汙染,太空人不再適宜待在艙裏,要嘛更換艙內的空氣,要嘛返回地球。
 四奇:品質測量儀稱重
 為了探索太空人長期駐留太空的醫學變化規律和防護措施,天宮一號裝載了很多空間醫學實驗設備。品質測量儀能在失重條件下「稱量」人體品質,反映太空人飛行期間體重的變化。骨丟失對抗儀通過對太空人施加外力刺激,研究如何對抗太空飛行造成的骨丟失。還有一些裝置用於研究失重環境下細胞變化規律、人的心理變化規律以及對艙內氣體採樣分析等。相比神舟系列任務,天宮一號的實驗設備和專案大大增加,太空人工作量也相應加大。
 五奇:淨化 除有害氣體
 人類想在太空長期逗留,必須設法製造適宜人類生存的小環境。除了維持合適的溫度、濕度、壓力、氧氣等常規環境外,天宮一號還對控制微生物和微量有害氣體配備了專門的「武器」。人體是微生物的產生源,代謝的皮屑在空氣中以浮塵形式存在,微生物控制裝置能在短時間內對空氣進行高效過濾淨化。艙內設備和非金屬材料會釋放微量有害氣體,對太空人健康不利。有害氣體淨化裝置能強力去除幾十種有害氣體,在太空人進入前提前開啟運行。此外,太空人呼吸、排汗產生的水汽也有冷凝水收集裝置定時自動收集。
 六奇:心電裝置隨身帶
 天宮一號攜帶了更新穎、更豐富的醫監設備,採集太空人生理資料,為太空人醫學健康維護提供技術支援。比如,太空人隨身攜帶的心電裝置能24小時連續記錄心電資料,而且不受測控弧段的限制。測血壓的設備和地面袖帶式不同,在胸部連上心電電極,在手指上戴上血氧、脈搏波感測器,對心電信號和脈搏波信號進行分析處理,計算出心率、血壓、血氧飽和度等生理參數。
 七奇:回收 變尿為水
 神舟飛船過去攜帶的都是消耗性資源,太空人衣食住行所需的物資都從地面攜帶,而天宮一號首次對再生技術進行驗證,攜帶了廢物回收利用設備。電解制氧裝置是將純水製成氧氣,動態水氣分離裝置是用太空人的尿液進行水氣分離。未來空間站上尿變水、氧氣再生等技術都與此息息相關。這些技術走向成熟後,將大大減少地面補給,實現尿液、體液和有害氣體等資源的回收利用。
 八奇:蔬菜水果僅觀賞
 部分航太食品將隨天宮一號進入太空,包括蔬菜、水果、肉類和複水湯等成品菜肴,也有蛋白、脂肪、澱粉等單體成分,但這些都不能吃,還只是實驗品。真正能吃的航太食品要等太空人隨飛船帶上天,種類會非常豐富,也更加符合太空人口味。實驗用的航太食品將來要跟隨對接的載人飛船返回地面,研究人員要觀察它們在太空長期運行後會發生哪些變化。據航太食品專家陳斌介紹,太空輻射、艙內溫度變化等因素都可能對食品構成影響。他們在地面存儲了同批次的航太食品,用於對比研究。天宮一號攜帶了高光譜相機,在軌期間將展開多項空間科學研究,包括探測大陸農作物中重金屬的含量分布、農藥殘留和病蟲害。
 九奇:實驗細胞帶上天
 此外,太空人將來駕乘飛船與天宮一號對接時,還會攜帶一部分產品上天,有的要轉運到天宮一號中。一方面是因為航天器載荷有限,無法一次帶完所有產品,另一方面是出於產品壽命的考慮,比如做實驗用的細胞,在長期無人條件下難以存活,所以要跟人一起帶上天。
 微重力下 光子晶體試驗
 此外,科學家還將利用天宮一號提供的微重力環境進行光子晶體試驗。光子晶體是可能替代半導體器件並引發信息技術革命的一種新材料,在地球引力影響下,光子晶體很難進行大尺度的試驗。
 
離職教授詛咒天宮 北航憤慨 2011-10-02 旺報
 
 「天宮一號」順利發射,大陸各地一片歡騰慶祝,可是新浪微博用戶王福重竟然修改個人認證簽名為「祈禱發射失敗」。王福重在微博表示,中國大陸在國強軍盛的形勢發展下,應該更加重視人民民生議題。他已將認證簽名改為「哀民生之多艱」。
 不過王福重的異常論點,已引起眾怒。經過人肉搜索發現(另參本館:人肉搜索),王員任職於北京航空航太大學國際貿易系主任,對此,北航30日晚間在官網發表聲明,稱其已經於2010年1月離職,對有關針對「天宮一號」目標飛行器的不良言論,表示極大憤慨!北航同時要求有關網站、論壇、微博,應立刻停止傳播失實資訊,消除不良影響。
天宮1號國慶獻禮 近7成訪衆民族自豪感增強 2011-10-01 環球時報
  根據環球網的一項在線調查,有近七成的受訪網友表示 “天宮一號”的成功發射增強了其民族自豪感。不過,對于外界由“天宮一號”而發出的各種誇贊中國的言辭,很多中國民衆也做到了冷靜看待。環球網另一項相關調查結果顯示,有超七成的受訪民衆認爲,“天宮一號”的發射只是中國綜合國力提升的一個方面,不過並不能因此就稱它是中國變成世界強國的一個標志。
評論稱中國載人航天效費比高不算“奢侈品” 2011-10-02 新華網
  天宮一號的成功發射,是中國航天發展的又一個重大成果,振奮人心。不過在一些論壇和博客中,我們也不難發現有這樣一種觀點:美國航天飛機已經退役,歐美各國都不斷縮減在航天領域的投入,在這種情況下,現在中國在載人航天領域的投入是不是有些過于奢侈?
  由于經濟上出現的嚴重問題,造成了美國大幅度削減航天領域的投入。航天是一個高投入的産業,美國的航天飛機使用費用極爲高昂,但並不能說航天拖垮了美國的經濟。美國經濟出現問題是由于金融等虛擬經濟過度畸形發展所導致。即使對于蘇聯來說,它在軍事和航天與美國的競賽,也並不是其解體的主要原因,更多的是因爲經濟體制的僵化。
  因此,航天領域確實投入高,但它不會對整個經濟發展形成巨大的負面沖擊效應。相反,航天産業在幾十年的發展過程中,還會對經濟産生一定的間接促進作用。美國通過“阿波羅”登月等大型航天工程,就刺激了材料、電子、精密加工等一系列相關産業的發展,對美國新興産業革命起到了重大的促進作用。而現在美國經濟的問題,非但和航天沒什麽關系,反而和制造業逐漸萎縮,特別是航天這種高技術制造業止步不前有一定的聯系。
美國在冷戰結束後,出于自身“一超”領先地位,就已經開始縮減了在航天領域的投入。美國航天飛機的使用費用高昂,除了本身技術複雜的原因之外,發射次數的降低也是一個因素。次數越低,造成每次發射的費用就會越來越高。而外界批評美國航天飛機設計過于複雜,美國國家航天機構人員臃腫、效率低下,則就涉及到了一個國家航天發展的計劃和費效比的問題了。
  一個國家航天産業能否健康發展,能否對社會經濟産生促進而非“過度投入”的阻礙作用,關鍵在于能否制定一個合理、高效和可持續的航天發展計劃。而中國航天的發展,恰恰就遵循了這樣一條道路。這裏既有我們自身的原因,也有借鑒他國經驗的因素。
  新中國成立之初,研制火箭衛星就成爲國家重點發展的目標。但中國發展航天等高技術,一直堅持獨立自主、不與別國爭霸、“量入爲出”的方針。因此中國在經濟水平尚不發達的時候,就建成了屬于自己的一整套航天研制、發射、測控體系。而且,美國、蘇聯等領先國家的發展,也對中國的航天提供了諸多有益的經驗教訓。例如航天飛機的優勢和劣勢,空間站的發展模式等等。
中國航天的發展上“彎路”就相對的少的多,而且更多表現爲“少花錢、多辦事、效率高”的特點。例如這次天宮一號發射,中國載人航天工程總設計師周建平就介紹說,美國和俄羅斯當年一次空間交會對接試驗只解決一個問題,而我們這次飛行試驗除主要任務交會對接外,還可達到3個目標。相比美、俄每次都需要發射兩艘飛船進行一次對接,我國一個目標飛行器與3艘飛船先後對接的“1+N”模式,減少了2次發射,顯著降低了成本。
  其實合理、高效地發展載人航天,對于中國目前的經濟實力來說,還真不算什麽了不得的“奢侈品”,完全可以承受。老是琢磨吃飯穿衣的問題並不一定是好事,因爲這意味著忽視了長遠未來的發展。
 
「天宮一號」壽命僅2年 追美須努力【聯合報2011.09.30
 
不過,中共的「天宮一號」太空實驗站,仍與美國或西方太空站相距甚遠。一九七三年美國發射的太空實驗站重達八十五噸,「天宮一號」僅八噸多;一般國外太空站壽命可達五至十年,「天宮一號」設計僅兩年;國外太空站至少有兩個對接面,能同時對接載人、貨物的太空船和專用實驗艙,但「天宮一號」僅有一個對接面。
其次,「天宮一號」明年與「神十」對接後,太空人預計停留時間較短,國外太空站裡的太空人停留時間可達數十天到上百天。最後在能源補給、設備運載及設備維修方面,「天宮一號」也都明顯不足。(楨:小而美!一號是測試用的2年後將返回地面,二、三號才是真正太空實驗室)

九年後美退出 陸獨霸太空? 2011-09-30 中國時報
 
 美國主導的國際太空站將於二○二○年退役,這年正是大陸將正式建成完善的太空站,屆時可能「獨霸太空」,歐美的太空研究項目,也只能借助中國的太空站。
 諷刺的是,大陸獨立研製太空站,源於美國堅拒中國參與國際太空站計畫所致。(另參本館:《美國對中共之技術轉移》)
 但西方專家評估,大陸的太空技術,仍與美、俄有距離。天宮一號與美國太空總署1960年代的「雙子星」飛船試驗計畫相似,中方的神舟火箭計畫及對接技術,大抵只是源自前蘇聯的「聯合號」太空船。中方專家也承認,天宮一號算不上是太空站,只是簡易的太空實驗室。
 「天宮一號」壽命兩年,中共預訂2015年前再發射「天宮二號」、「天宮三號」兩個太空實驗室。但中共真正意義上的載人太空站將在2020年前後建成(楨:北斗導航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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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正式公布了2020年中國空間站的規劃:由核心艙、實驗1艙、實驗2艙組成,每個艙約20噸,總重60-65噸,可對接1艘載人飛船和1艘貨運飛船。
美國航天局首次公布航天飛機與空間站對接照片
 
登月航太工程 三步走 2011-09-30 中國時報
 
 儘管天宮一號與神舟八號交會對接任務總指揮部發言人武平表示,登月一事尚未列入計畫,也沒有具體時間表,但天宮一號屆時在外太空與神八成功交會對接,代表大陸將掌握未來載人航太、組裝大型太空站和載人登月的關鍵技術。
 在最2010的航空航天工程討論會上,嫦娥一號總設計師和總指揮、中國科學院院士葉培建表示,嫦娥探月項目(中國朝深空探測邁出的第一步)有望繞月球轉動、登陸並于2020年返回地球。葉培建建議中國要在2025年進行首次載人登月和建立月球基地、2013年探測火星、2015年探測金星。
 
射天宮配美愛國歌 陸網友喊瞎【中央社2011.10.01
 
英國「衛報」報導,中國國家航天局和中央電視台CCTV攜手轉播,搭配振奮人心的管弦樂「美哉美國」。衛報評論是:發射無瑕疵,但選的配樂很奇怪。
另有網友寫道:他還寫:「我們在白宮演奏『我的祖國』,在天宮演奏『America the Beautiful』,誰說中國人不夠幽默! !真感謝美國不幫我們!!!
他提到「我的祖國」的事情,指的是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訪問美國,在白宮出席歐巴馬國宴的時候,受邀表演的鋼琴家郎朗演奏這曲「我的祖國」。
這首歌被視為反美歌曲,在美國演奏也被視為打了白宮一巴掌,不過這次天宮一號搭配美哉美國,也可算是還了債了。

美稱天宮一號給NASA敲警鍾:美國面臨中國競爭
 
據2011年9月30日出版的《環球時報》報道,瑞士“國際關系與安全網絡”網站9月27日文章說,在美國不斷縮減自己太空活動的同時,中國卻朝相反方向努力,這在美國激起與多年前類似的辯論:中國人到底要用他們的火箭幹什麽?美國FroexTV則問得更加直接:“中國的天宮一號是給NASA敲響的一記警鍾?”
 
外媒:天宮一號 中國崛起重要標誌 2011-10-01 旺報
 
 美國彭博社說,天宮一號升空是中國希望在2020年底將人類送上太空的計畫的一部分。天宮一號計畫外加高鐵、北京奧運會等,共同形成中國崛起成為一個世界強國的一個標誌。天宮一號的發射將鞏固中國在印度、伊朗、韓國等這些新興國家中的領導地位。這些新興國家正在向火箭連接和對接技術注資。
 
歐洲航天局 欲與陸合作 2011-09-30 旺報
 
 大陸昨天完成天宮一號發射,大陸將在2020年擁有全球唯一的空間站,由於中美政治分歧,短期內中國加入國際空間站的可能性不大,不過,歐洲對於和中國合作航太發展表達相當高興趣。
  
中國天宮一號升空背後深藏軍事意圖 2011-09-30 (楨:美俄亦然!)

西方披露:有秘密迹象顯示中國的載人飛行計劃由軍事目標驅動;美國和俄羅斯的太空專業人員都已經心知肚明,這是用于發展太空軍事計劃最好的方法。”明智和理想的西方軍事觀察家都知道,天宮一號已經撅動了歐美俄把持的大國太空俱樂部,而且中國讓正在後來居上,令人不安的事中國對此很低調,西方無法知道中國的全盤計劃。
 
美國專家:中國可能於2020年建反飛彈系統【中央社 2010.01.13
 
上海東方網引述美國媒體報導,中國可能會在2020年代中期建立全國性的反彈道飛彈防禦系統。
報導說,美國軍事問題專家費雪指出,中國公佈進行陸基中段反飛彈攔截技術試驗的舉動非常罕見,顯示中國在這個領域取得重大進展。
此外,前美國空軍官員、軍事專家石明凱認為,自20世紀80年代末開始,中國便一直在投資研發彈道飛彈防禦技術及陸基太空監視系統。
中國於2007年向太空發射一枚陸基飛彈,成功摧毀一顆氣象衛星。報導說,中國可能會利用這項反衛星系統發展反彈道飛彈系統。
 
從後太空梭時代看各國的太空夢 [2011-07-09]
 
1981年4月12日哥倫比亞號太空梭升空畫面
正由太空梭載運機運輸中的亞特蘭提斯號太空梭
1986年挑戰者號在升空73秒後突然爆炸失事
资料图:苏联时期制造的暴风雪号航天飞机
蘇聯時期制造的暴風雪號航天飛機
這卅年來,有些美國輿論對太空梭的整體表現感到失望,因為太空梭研發預算暴增一倍;太空梭「了無新意」的重複在地球軌道打轉;只發射升空一百三十五次,僅達原先承諾數字的九分之一;更嚴重的是太空梭失事兩次,十四位精英在天際中壯烈殉職,令美國太空總署飽受質疑,計劃被迫逐年萎縮,最後在二○一一年陸續被送到博物館,成為最昂貴的「鎮館之寶」。
美國人失去對太空的熱情除了缺乏新的願景,另一方面經費不夠也是現實主因,當國家赤字連連,民眾連年飽受失業率痛苦時,美國只能選擇在太空競賽中暫時缺席。
不過也有人認為,如果將太空衛星科技算入「總帳」,則美國的太空事業表現又不是太差,美國間諜衛星無所不在,可以精確定位地表目標,制敵機先掌握地面戰爭的優勢,再度印證了太空計劃的多方成果。因此當星際戰爭的預算轉移到美國國防部,太空總署功能萎縮後,也注定了沒落的命運。
有分析家從管理的角度來分析太空總署的成敗,他們認為任何機構不管夢想有多美或是貢獻有多大,當這個機構失去功能就應該考慮「退場」。許多專家質疑的是,太空總署現在的使命是什麼?又應該是什麼?美國總統奧巴馬認為是在二○三○年登陸火星或是小行星。但部分民眾仍持觀望心態。
在官方被譏成效不彰後,有些企業家嗅出太空商業氣息,比方美國兩家民營公司推銷太空遨遊之旅,每人花廿萬美元可以上太空;更長遠的旅途是移民火星,截至目前為止有四百位民眾已繳費參加這項太空旅遊,也許可以透露出太空商機及轉機。
面對美國太空梭載人飛行的暫時偃旗息鼓,世界各國探索太空方興未艾,繼起的中國、俄羅斯、印度都透過國際合作,跟美國共構太空環境,可以說人類的太空夢沒有打烊,只是換個方式繼續前進。
http://news.singtao.ca/toronto/2011-07-09/editorial1310203610d3293747.html
 
「太空」飯碗不保 鎮民很失落 2011-07-22 中國時報
 
 「亞特蘭提斯號」安返地球,為美國航太總署(NASA)的太空梭任務畫下句點。與發射地點佛羅里達州「甘迺迪太空中心」僅一河之隔的小鎮提圖斯維爾(Titusville),在仰仗太空計畫繁榮半世紀後,也從雲端跌入谷底。
 
美發射X-37B空天飛機 將進行多項秘密試驗
2007年,X-37B轨道试验载具在前往范登堡空军基地途中
2007年,X-37B軌道試驗載具在前往範登堡空軍基地途中
中新網20104月23日電據外電報道,外形酷似小型穿梭機的美國無人駕駛空天飛機X-37B于北京時間4月23日7點52分(美國東部時間4月22日19點52分)在佛羅裏達州卡納維拉爾角空軍基地發射升空。
美空軍稱發生成功,但未透露具體細節。“阿特拉斯5號”火箭執行了此次發射任務。
在能以自動駕駛模式返回地球之前,X-37B最長能在軌道停留270天,它將在太空中進行多項保密試驗。
報道稱,X-37B在戰時,有能力對敵國衛星和其他航太器進行軍事行動,包括控制,捕獲和摧毀敵國航太器,對敵國進行軍事偵察等。
(楨:X-37尺寸似1/4的太空梭,NASA于1998年開始研制X-37、2004年底退出計劃,但是五角大樓決定重拾該計劃,並指定由國防預先研究計劃局(DARPA)接管。)
 
試飛極音速戰機 美國又受挫【中央社2011.08.12
美國國防部國防先進研究計劃署表示,軍方科學家今天將1架超高音速實驗飛機發射進行第2次試飛,這架飛機原應以20倍音速下降,但很快就與地面管制中心失去聯絡。
 
太空站3太空人平安返地面 2011-09-16
 
莫斯科時間2011-16日8時,載有3名國際太空站太空人的俄「聯合」太空船返回艙平安降落在哈薩克境內的指定區域。
今年8月,俄羅斯用一枚「聯合」運載火箭為國際太空站發射「進步」貨運太空船時,由於火箭第三級發動機燃料供應系統堵塞,導致發射失敗,太空船在俄境內墜毀。
由於俄向國際太空站發射載人太空船也需使用「聯合」運載火箭,而且美國穿梭機退役後,只有俄羅斯負責國際太空站太空人的往返運送,因此相關國家對國際太空站能否正常運行感到憂慮,美國太空總署甚至開始擬訂國際太空站人員撤離計劃。
然而俄羅斯航天部門一直表示,貨運太空船發射失敗不會影響國際太空站太空人的生活。
本月13日,俄航天署宣布,8月份貨運太空船發射失敗的原因已經查明並已作出整改,下一艘「進步」貨運太空船將於10月30日飛向國際太空站。
此外,俄將在今年11月12日和12月20日發射兩艘載人太空船,為國際太空站送去「換崗」的太空人。
目前,俄美兩國航天部門正就國際太空站的運行事項進行磋商。
 
美稱航天飛機退役後可能搭載中國飛船赴空間站 2010-07-03青年參考
 
  6月28日,美國總統奧巴馬發布新版國家太空政策,一改前任布什的“軍事對抗”論調,祭起“合作”大旗,尋求加強國際太空合作。但也有人指出,美國謀求太空軍事化以及稱霸太空的既定方針沒有改變,只是在策略上更富于技巧性。
 
美新火箭 登火星不是夢【聯合報2011.09.16
 
美國太空總署(NASA)14日公布新一代運載火箭的設計,新火箭為歷來威力最強大的發射器,預定2017年首度試射,未來載送太空人漫步火星或更遠的星體,將不再是夢。
進軍太空掀起中國熱 美像孤軍2010-12-18 中國時報 劉屏
 美國專家指出,中國的太空科技飛躍進步,唯獨美國,既不敢與中國合作,又爭取不到其他國家訂單,愈來愈孤單。
 
俄稱已輸掉與美太空競賽 與中國並列世界第二
 
  環球網記者梁旭報道2011年 4月13日,俄羅斯聯邦航天局局長波米諾夫在聯邦委員會會議上坦誠,俄羅斯已經輸掉了與美國的太空競賽,並且與中國分享世界第二名的位置。俄媒稱,波米諾夫一直被輿論要求下臺,但他在講話中將目前的情況歸結于“政府投資不足”上。
 
天津以建成了世界最大火箭基地初型 2011-03-05 新華社
 
經過三年建設,位于天津濱海新區的火箭基地已初具規模。作爲中國運載火箭技術研究院長征五號等新一代運載火箭研制、生産和産業化基地及航天技術應用産業基地,該基地總占地面積3000畝,規劃建築面積55萬平方米,分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産業化基地全部建成後,總建築面積將超過100萬平方米,遠遠超過了目前位于北京南城中國運載火箭技術研究院院內的火箭總裝基地。
基地建成後能夠滿足未來30年至50年發展空間技術及和平利用空間的需要。屆時,産業化基地將具備部件加工、總裝、試驗等研制“大火箭”需要的全部功能。
 
背後有玄機:中國大推力火箭基地選址海南2009-09-17
 
將來的5米直徑大推力火箭將從天津建造,從海路運到海南文昌基地,文昌基地本身靠近大海,將來的空間站和載人航天和載人登月都將從海南發射。海南最大的優點是利用海運可以做到大尺寸大質量發射,並且本身靠近赤道,發射有先天優勢,第三個優點是衛星殘骸抛在大海,減少了內地發射對地面居面的可能傷害。
此前我國酒泉、西昌、太原三個發射基地受到鐵路運輸條件的限制,火箭直徑不能超過3.35米。長征-5號:分直徑5米,3.35米,2.25米三種長征5號低軌25噸,同步14噸;H2B火箭低軌18噸,同步8噸,現在是比中國強,H2B研制了十幾年的時間,也就是說未來很長一段時間日本將用H2B和中國的長征5抗衡。
 
另參本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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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阿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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