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暴動罪成3月判刑 官稱被告爭議身分斷送「認罪折扣」且不見悔意 (14:21) - 20220131 - 港聞 - 即時新聞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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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暴動罪成3月判刑 官稱被告爭議身分斷送「認罪折扣」且不見悔意 (14:21)

2019年9月22日有網民發起「和你Shop」,有示威者於沙田新城市廣場踐踏國旗及破壞港鐵站設施等,2男1女早前被裁定在好運中心外暴動罪成,其中男工程師另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今(1月31日)在區域法院求情。法官謝沈智慧指出,暴動並非新罪行,殖民地時期已有法例,批評被告審訊時尚耗時爭議身分辨認,「將認罪折扣白白斷送」,不見悔意。被告須還押至3月7日判刑。

被告依次為銷售市場主任陳樂怡(24歲)、工程師周錦威(23歲)及地產經紀黃溢霖(43歲)。懲教人員於開庭前約半小時,先讓被告坐進犯人欄,親友揮手,周錦威、黃溢霖微笑點頭示意。

辯方稱陳樂怡曾到各地做義工,父親有長期病患,她明白事件為家人帶來壓力,感到歉疚。陳樂怡在求情信中稱「從未想過會經歷看似與我無關的事」,並說政治難分對錯,法官質疑她找藉口,斥她是特意響應集會,以違法手段逼使他人接受其政治立場,「點與佢無關?」辯方解釋陳樂怡無想過面臨監禁。

辯方續稱,周錦威獲公司讚賞為人有熱誠,出身草根的父母對讀土木工程的他寄予厚望,惟本案令雙親痛心。工程師是周錦威的夢想職業,他知道前途受阻,辯方又說周錦威原本計劃與首被告陳樂怡結婚。法官指出,暴動並非新罪行,批評被告審訊時爭議身分及「將認罪折扣白白斷送」,不見悔意。

辯方表示,黃溢霖承認做錯及愧對家人,他在案發前仍在購物,無預謀犯事。辯方同意法官指稱黃溢霖曾搬小巴站牌,但稱他非指派角色,只是見他人搬不動,故健碩的他上前協助。辯方稱,黃溢霖從事地產24年,因為本案由分區經理降職至地產經紀,月入由約10萬元減至約3萬元,形容他事業受重創。法官接受本案在同類案件中不屬最嚴重,但被告定罪後有悔意是來得太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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