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中世纪中世纪历史为什么在英国斯蒂芬可以将继承权让给亨利二世,而在中国却没有王权的和平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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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的问题有点意思,但有些历史常识错误。以下从历史事件梳理和中国与西欧继承制度差异两个方面作答:


斯蒂芬和亨利二世不是和平过渡,而是长期战争的结果。

斯蒂芬是诺曼底王朝末代国王亨利一世的外甥,他的母亲是亨利一世的姐妹。而亨利二世是亨利一世的外孙,其母亲是亨利一世的女儿玛蒂尔达。

亨利一世原本的继承人是威廉王太子,但是1120年威廉死于海难(白船事件),亨利没有了存活的男性子嗣,导致诺曼底王朝发生继承危机。

相对的,很多英格兰的显贵和王室近亲在白船事件中死于非命,于是斯蒂芬作为国王外甥成为王位继承人的有力竞争者,他是少数还活着的诺曼底王室血亲。

但是亨利一世一直拒绝确定斯蒂芬的继承人身份,导致王太子空缺数年。一方面,亨利始终希望自己的子女继位。另一方面,斯蒂芬在白船事件发生前本来在威廉的船上,但在船只起航前他却突然离开,躲过了海难,其行为令人生疑,成为谋杀威廉王太子的嫌疑人。

储位空缺数年,因为亨利一世还算健康而没有引起骚乱,而斯蒂芬则在等待亨利去世的时机。但在1125年情况发生了变化。这一年,亨利的长女玛蒂尔达回到了英格兰。玛蒂尔达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五世的皇后,因为神罗过于强大的缘故,英格兰贵族并不愿让她继承王位,以避免英格兰被神罗吞并。但是亨利五世与玛蒂尔达没有子嗣,在丈夫死后玛蒂尔达独自回到英格兰,这让她获得王位继承权成为可能。

于是,接下来十年,亨利一世一直为女儿上位铺路。一方面他迫使斯蒂芬向玛蒂尔达宣誓效忠,并要求斯蒂芬承诺在将来支持玛蒂尔达继承英格兰王位。另一方面,他将玛蒂尔达嫁给了安茹伯爵富尔克五世的儿子若弗鲁瓦五世(他绰号“金雀花”,是金雀花王朝得名的缘由)。因为安茹伯爵是法国北部最强大的诸侯之一,此前亨利一世让威廉王太子迎娶了富尔克五世的女儿,双方建立同盟共同对抗法兰西国王路易六世。正是因为这桩婚事,富尔克五世送给了自己女儿女婿大量的嫁妆,亨利一世利用这笔钱武装了自己的部队,打败路易六世。而且,安茹虽然强大,但相对于神罗来说也只是一个伯爵,不存在安茹吞并英格兰的风险,玛蒂尔达可以保持自身的独立。

经过这一番安排,玛蒂尔达在外有夫家安茹伯爵支持,在内有表兄弟斯蒂芬的承诺,王位继承权已经比较稳固。因此在1135年亨利一世去世时是比较放心的。

但是随着亨利的去世,斯蒂芬立刻违背了承诺,他抢先一步赶到伦敦,在反对女性继承权的贵族们支持下登上王位。于是玛蒂尔达立刻对斯蒂芬宣战。她的丈夫若弗鲁瓦五世进军诺曼底公爵领,玛蒂尔达本人则回到英格兰,并在愿意遵守承诺的贵族们支持下进攻斯蒂芬。

值得一提的是,玛蒂尔达还得到了苏格兰国王大卫一世的支持。大卫是玛蒂尔达的舅舅,他的妹妹就是亨利一世的王后,他本人因为内乱逃亡英格兰,并在英格兰有不少领地,后来在亨利一世的帮助下回到苏格兰夺取了王位。大卫无论是为了报恩还是单纯想让邻国内乱自己从中渔利,他都坚定地支持着自己的外甥女玛蒂尔达。

另外,大卫的母亲、玛蒂尔达的外婆就是苏格兰地区的重要圣徒圣玛格丽特,她是英格兰前王室威塞克斯家族(阿尔弗雷德大帝的家族)的最后后裔。本来威塞克斯王朝的末代国王忏悔者爱德华死后应该由玛格丽特的弟弟埃德加继位,但是王位被大贵族,戈德温家族的哈罗德夺取。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打败哈罗德后,英格兰贵族一度想拥立埃德加继位对抗威廉,但被威廉打败。于是埃德加带着两个姐妹逃亡苏格兰。玛格丽特也因此嫁给了苏格兰王国马尔科姆三世(莎翁剧作《麦克白》里被害国王的儿子,历史上他被麦克白赶出苏格兰,逃亡到忏悔者爱德华的宫廷避难。后来又杀死麦克白父子,夺回了王位)。

由上可知,玛蒂尔达拥有不列颠地区三个主要王室的血统(英格兰的两个王朝,威塞克斯王朝和诺曼底王朝;苏格兰的一个王朝,邓凯尔德王朝),而她的后代又开创了著名的金雀花王朝。单从玛蒂尔达的血统我们就可以看出很多东西方政治制度上的差异,这个稍后再说。

在大卫一世的支持下,玛蒂尔达一度取得了战争优势,诺曼底被其夫若弗鲁瓦五世夺取,她本人则在英格兰擒获了斯蒂芬。但是英格兰贵族们却仍然拒绝承认其王位继承权。法兰克王国的建立者克洛维一世曾经颁布过一部《萨利安法典》,其中明确剥夺了女性的财产继承权。这一法理原则被查理曼帝国继承,并随着其扩张传递到了西欧(法国、意大利、德意志)等地区,因此在西欧大部分地区都拒绝承认女性的继承权。

而英格兰原本受到《萨利安法典》的影响较小。但是随着诺曼底公爵威廉的征服,特别是威廉继位后成功挫败了英格兰本土贵族的反叛,他将大批参与叛乱的英格兰贵族流放并没收领地,并将领地分封给了支持他的诺曼贵族。基本上在诺曼底王朝时期,统治英格兰的上自国王下到基层的小男爵之类都是来自法兰克的诺曼人,这些诺曼人将法兰克的法律带到了英格兰,并且建立起了根深蒂固的影响。也正是因此,大部分英格兰贵族拒绝承认玛蒂尔达的王位继承权。(不过在实践中,西欧事实上仍然存在大量女性继承爵位领地的情况,一般是在家族没有男性继承人的情况下出现,而且经常伴随着其他远亲挑起的继承战争,英格兰王位继承战争就是著名例子。)

由于贵族的反对,玛蒂尔达虽然在1141年击败并俘获了斯蒂芬,但她却无法顺利获得王位。而且在斯蒂芬被释放后,他很快恢复了实力,并且又击败了玛蒂尔达。1147年时,玛蒂尔达甚至不得不假装为要被埋葬的死尸才得以从围困中逃脱。而随着她在英格兰的主要支持者们或死或败,她几乎丧失继续争夺王位的可能,本人也回到了法国。

不过在几年后的1153年,玛蒂尔达迎来了转机。1151年,她的丈夫若弗鲁瓦五世去世,儿子亨利继任为诺曼底公爵、安茹伯爵。按惯例,亨利要到领主法兰西国王路易七世的宫廷觐见,请求其确认自己的继承合法性。据说在觐见期间,年轻英俊的亨利(19岁)结识了美丽多情的王后阿基坦的埃莉诺(30岁,她就是文明6里英国和法国的文明领袖,也是中世纪著名的女性领主之一)。当时埃莉诺因为没有生出儿子而同丈夫路易七世关系紧张,不知道是否是亨利事先设计好的,两人很快坠入爱河。

于是1152年,埃莉诺与路易七世离婚,并返回自己的领地。仅仅两个月后,亨利就赶到阿基坦和埃莉诺结婚。虽然这桩婚姻是典型的老少配,但两人婚后感情还不错,先后生下了五个儿子另外还有几个女儿(不过后来两人关系破裂到兵戎相见,埃莉诺也战败被亨利囚禁)。更重要的是,埃莉诺拥有法兰西南部大量领地,他们夫妻俩的领地加起来几乎是国王路易七世的两倍。这不仅让路易七世恨的牙痒痒(后来他和儿子腓力二世一生都与亨利父子为敌,并且把亨利的儿子们耍得团团转,报了一箭之仇),也让亨利拥有了重新争夺英格兰王位的实力。

1153年,亨利率领大军登陆英格兰,向斯蒂芬再度发起挑战。不过此时局面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

首先,玛蒂尔达放弃了王位继承权,支持自己的儿子继位。这样一来,反对女性继承人的理由就不能成立了。亨利和斯蒂芬都是诺曼底王室的母系后裔,身份相当,原本因为女性继承人身份而反对玛蒂尔达的贵族也就不再反对亨利了。

其次,长期战争导致英格兰贵族们的利益受损。而且由于同阿基坦的联姻大大加强了亨利的实力,贵族们担心战争会长期化,期望和平解决争端的呼声开始出现。

因此在经过几次短暂交锋之后双方开始和谈。促成和谈的重要原因在于斯蒂芬寄予厚望的继承人尤斯塔斯四世在1153年去世,没有留下子嗣。虽然斯蒂芬还有个儿子威廉,但威廉素无威望,也没有子嗣,贵族们对于斯蒂芬家族能否长期延续,维持王国的长期稳定充满疑虑(诺曼底王朝就是因为没有继承人导致长期内战,贵族们显然对此心有余悸)。相反,亨利和埃莉诺在1153年生下长子威廉,贵族们对亨利建立一个长期稳定的新王朝充满期待。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斯蒂芬剥夺了自己的儿子威廉的继承权,由亨利成为其王位继承人,相应的,亨利母子承认斯蒂芬的王位合法性。次年,随着斯蒂芬去世,亨利顺利继位,称亨利二世,由此开创金雀花王朝。


从整个王位更迭过程我们可以看到,斯蒂芬和亨利二世绝非和平过渡,而是经过了长期战争。斯蒂芬在位19年,其中三分之二是在应对玛蒂尔达、亨利母子的挑战。

事实上,英格兰历史上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王朝和平更迭是发生在近代初期的都铎王朝与斯图亚特王朝更迭时期。而这次王位继承能够和平过渡主要有两方面原因。

一方面是玫瑰战争期间,大部分的王位继承人都死于非命。除了战死的外,兰开斯特王朝的亨利四世、亨利五世处死了多位潜在的王位继承人。约克王朝的爱德华四世(他的直系祖先就有人被亨利父子杀害)也效法这两位远亲处死了多位王位继承人,包括他自己的弟弟。死敌兰开斯特家族则被他杀到绝嗣。

都铎王朝终结玫瑰战争时,开国君主亨利七世也没少杀人,包括几个冒名顶替的西贝货。所以在都铎王朝末期,基本没有具有合法地位的宣称者可以对斯图加特王朝发起挑战。

另一个原因则是都铎王朝本身子嗣较少。亨利七世有四个儿子,但是活到成年的只有亨利八世。亨利八世只有一个儿子即爱德华六世,但他16岁就去世了,没有后代。

亨利八世有两个女儿,一个是玛丽一世,她是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的王后,在爱德华六世之后继位。原本她可能导致英格兰被西班牙吞并,但她一直没有子嗣,避免了一场战争的发生。另一个女儿是伊丽莎白一世,英格兰最著名的女王。她也是著名的“童真女王”,终身未婚。据说,伊丽莎白正是担心结婚会遭致王朝战争所以才拒绝结婚。因此伊丽莎白一世去世时,都铎王朝已经没有后代了。

所以当伊丽莎白一世决定由远亲斯图亚特王朝的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六世担任继承人时,无人可以反对。詹姆斯六世是亨利七世长女玛格丽特·都铎的曾孙(而且很有意思的是他母亲是玛格丽特与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四世的后代,父亲则是玛格丽特二婚与苏格兰贵族的后代),从血缘上看詹姆斯已经与都铎王朝非常疏远了。

换句话说,如果伊丽莎白的兄弟姐妹们还有子嗣,那么这次王位更迭也不会和平完成。


---------------以上是对题主举例的历史事件的梳理------------------

---------------以下是对题主核心问题:中国和西欧继承法差异的讨论---------------

接下来我们再来说说为什么中国和西方的王朝更迭形式完全不同。我个人认为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婚姻制度的差异导致的继承习惯的差异,这种差异导致中国不会形成西欧式的继承制度。

西欧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就形成了一夫一妻制,这种婚姻制度下,只有合法妻子的子女才拥有继承权。妻子以外的女性生下的子女都是私生子,没有任何合法权利(私生子可以从父亲或者同父异母的兄弟那里获得赏赐,从而跻身贵族。但他本身不能依靠血统自动成为贵族,也不能继承领地、爵位或其他财产)。不过也有特例,比如征服者威廉就是私生子继任为诺曼底公爵。另外兰开斯特家族的祖先冈特的约翰与自己的情妇结婚,于是私生子成为合法子嗣。

由于私生子没有权利是常态,导致西欧贵族家庭因为没有合法子嗣而导致绝嗣的情况比比皆是。因此,西欧逐渐形成了通过血缘纽带形成继承关系的继承制度。这种制度下是否同一家族不重要,只要能够通过血缘纽带将两个家族链接在一起就可以构成继承关系。

在这种继承模式之下,新王朝必须承认旧王朝的合法地位,以此作为自身合法地位的依据。同时,新旧王朝必须有血缘纽带的存在才能证明自身的合法性。比如前面提到的玛蒂尔达具有多个王室的血缘,这是她能得到部分英格兰贵族支持,以及其子能够最终登上英格兰王位的重要助力。

这两个特点和中国的王朝更迭模式很不一样。

中国的王朝更迭中,新王朝同样会承认旧王朝的合法地位,但采用的是五德终始说、禅让制等具有神圣性的仪式或理论来提供王朝合法继承的证明。这种证明形式是一种虚拟的继承关系,从现实层面而言,新旧王朝不具有任何实质性继承关系。这与西欧通过血缘这种可见的、实质性的纽带形成继承关系截然不同。而且常常真正具有血缘这种继承关系时,反而会被排斥。比如李世民和杨广的女儿生下了吴王李恪。当李世民废除太子时曾试探性的提出立李恪为太子,而李恪具有前朝血缘的现实成为其被排除出继承顺位的重要理由。

回过头来看,为什么中国不会形成西欧式的继承模式。我觉得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中国自古以来实现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和西欧不同,中国也强调正妻的权力和正妻子嗣(嫡子)的优先性。但中国不排斥正妻以外的妾室所生子嗣的合法权利。这就大大降低了中国贵族的绝嗣风险。

以中国几个重要的大一统王朝为例。西汉时汉成帝无后,于是先后迎立了哀帝、平帝、孺子等皇室旁系继位。东汉在汉殇帝后主支就断绝,迎立旁支继嗣。而在汉冲帝之后五位皇帝(质帝、桓帝、灵帝、少帝、献帝)只有汉灵帝和汉少帝是父死子继。

北宋宋仁宗无后,于是由旁支宋英宗继位。南宋更夸张,宋高宗(太宗系)无子,于是由太祖系的两个远房旁支先后继位。明代的大礼议也是由于旁支入嗣带来的政治争端。

从以上情况看,中国历史上,正妻一系无嗣,由旁系入嗣是常态。而这种情况想西欧足以导致改朝换代。比如卡佩绝嗣后由瓦卢瓦王朝继承,瓦卢瓦王朝绝嗣后由波旁王朝继承。而这三个王朝都是同姓家族的分支,从中国的继承法来看根本不构成改朝换代。

综上,中国和西欧因为婚姻制度的差异导致了继承制度的差异,这样的差异又带来了王朝更迭标准的差异。可以说,这是文化差异的一个重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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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失去教會支持以後,布魯瓦的史蒂芬的力量已經在與蘇格蘭和反對他的北地諸侯的鏖戰中耗盡。在法國人登陸英格蘭以後,史蒂芬的軍隊不再願意繼續作戰,許多男爵甚至轉而投靠剛自法國登陸的亨利·金雀花麾下。因此他被迫與亨利·金雀花停戰並以指定他爲繼承人的代價換取和平。第二年,史蒂芬的獨子尤斯圖斯突然死去,心力憔悴的史蒂芬也很快駕崩,由此開啟英格蘭歷史上最精彩的金雀花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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