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則12‧服務做得好, 成交與轉介紹水到渠成

  其實服務與行銷是一體兩面的。我們為什麼要提供服務?除了從業的使命感外,歸根結柢還是為了能夠順利行銷,希望能夠成交保單,或者得到優良的轉介紹。

  但是我們又該如何知道,什麼時候能夠提出成交,又該如何獲得轉介紹?首先要放下急躁的心情, 透過服務累積足夠的信賴,才能夠做得優雅,不怕功利心太強,破壞了在客戶心中的形象。

讓客戶覺得轉介紹是正確的決定
  轉介紹的關鍵是什麼?其實還是在於服務做得夠不夠好,如果服務不到位,客戶連認同都沒有,又怎麼會為你轉介紹?服務的品質夠高,才能打造出好口碑,客戶也才會為你背書。

  其次,我們要讓客戶知道,轉介紹是在幫助親朋好友。透過轉介紹,能夠讓一位真正專業而願意付出的保險顧問,為重要的親友把關,檢查抵禦風險的保障是否充分,又該如何規劃──這樣的資訊,必須透過平常的交流,明確地傳遞給客戶。

  接著是案例,讓客戶知道我們曾經幫過誰、做過什麼樣的事情,一來是讓客戶知道,我們在案例中提過的這些方面十分專業,能夠滿足客戶的需求,二來則是喚起客戶的危機感。

  通常我們常用案例喚醒客戶的投保意識,但是在自己的保障充足之後,案例能夠喚醒的則是客戶的善良,讓他們擔心親友的保障有沒有做足,如此善念,又怎麼會不願意轉介紹?

  當然,客戶會主動轉介紹的情形還是極少數,我們必須要主動出擊,向客戶要求轉介紹。事實上,大部分的轉介紹幾乎都是半推半就的情況下達成的,就跟保單成交一樣,需要做適度的要求。

  你也可以請客戶在轉介紹時,幫你說點好話,美言幾句,這或許不會對轉介紹對象產生很大的影響,卻讓客戶直接參與了轉介紹的流程,他對這次轉介紹的成功與否就會放在心上,甚至可能比你還希望這次的轉介紹成功,證明他沒有看錯人。

  最後,當轉介紹成功之後,一定要給轉介紹客戶一些回饋,主要是狀況的回報,讓客戶放心,知道你是個負責任的人,更要讓客戶知道你沒有造成親友的困擾,而是幫助了他們。有這個過程,讓客戶知道他們的轉介紹沒有白費,更不是錯誤的決定,才會有後續的其他轉介紹。

  但是話又說回來,什麼時候提出轉介紹要求才是適合的時機?我聽過許多績優業務人員提出自己的見解,每個人認為適合的時機都不盡相同,而我的作法則是──在成交之後的這段時間。

  能夠成交,代表客戶對你的信任已經達到了一定程度,而成交後所提供的一些後續服務,證明了我們是很棒的業務人員,更會讓這份信任感進入甜蜜期。這個時候客戶會覺得──如果把這個人介紹給朋友,應該是一件有面子的事。這時候,轉介紹不但不是壓力,還是客戶自己願意做的事情,要求起來自然是事半功倍了。

  轉介紹很重要,畢竟能夠帶來大量成交機會,有誰不想要?但是即使再想要,我也希望可以做得優雅一點。稍微忍耐一下,不要太急躁,等到客戶的信任足夠豐厚了,轉介紹就會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法則13‧看好時機,維持溫度,一鼓作氣成交

  在讓客戶知道我們所提出的案子、商品、規劃等對他是真的有幫助之前,不要急著成交。我們應該要有一個信念:我提出的這個方案,是對客戶最好的方案。必須要有這樣的信心,並且讓客戶明白這一點之後,才是適合推進成交的時機,否則只是平白提高被拒絕的機會,反而讓客戶失去信賴。

  大家都騎過腳踏車,一開始踩踏板起步的時候,要用比較大的力氣,但是當速度提上去了,只要輕輕用力就可以不斷加速。行銷也是這樣,從感情聯繫完善,正式談商品、談需求、談規劃開始,一直到寫建議書、遞送與成交,一鼓作氣地完成。

  如果因為被拒絕,而將行銷流程貿然中斷,就像是腳踏車停下之後,又要重新費力起步,你覺得是一開始就一鼓作氣完成比較輕鬆又容易成功,還是停步之後重新啟動容易?溫度一旦降下來,想要回溫就沒那麼輕鬆了。

  如果客戶拒絕,那就先瞭解拒絕的理由,如果只是藉口,就繼續推動;如果是對規劃仍有疑慮,就一起調整規劃再重新遞交;若是客戶實在無法作主,那就留給客戶一點時間,但仍要緊緊追蹤,以免溫度下降。

  什麼樣的情況可以繼續推,什麼樣的情況應該放緩,依據每一個個案的情況而有所不同,很難訂下一個明確的指標,只能靠經驗累積判斷。但有一點是確定的,我們與客戶的關係愈好,客戶愈信賴,推動成交的阻力就愈小;反之陌生客戶因為還在觀望,還要觀察我們的能力與可信度,自然不會輕易成交。

好與壞,都要反省自身
服務做得好,才有轉介紹與成交,但要是埋頭瞎做,即使做錯了往往也不知道,所以年輕夥伴需要團隊主管的輔導,除此之外更需要重視自我反省,即使我已經算是資深保險業務人員了,也不曾例外。

  曾子言:「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這句話相信許多人都聽過,也確實能夠印證到我們的從業生涯之中──為客戶做規劃時,是否盡心盡力?與朋友交往,是否付出真心?我所學到的專業,是否都發揮得淋漓盡致?

  但是朱熹對這句話的批註,卻是許多人都沒聽過,也都忽略了的事情:「曾子以此三者日省其身,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不是只有做錯的東西要反省,做得好的也要給自己鼓勵,不然要是天天都在批評自己,誰又能繼續維持足夠的自信與開朗呢?

  每天晚上,我都會進行一次倒帶,對一天的行銷過程進行自我反省。

  為什麼這位客戶會拒絕讓我做保單健檢?為什麼那位客戶還是沒有跟我成交?為什麼這件案子被客戶覺得不OK?我是不是還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夠好,需要修正?

  與此同時,我有哪些地方是做得很棒的?是讓客戶的權益得到滿足的?這些都要繼續保持下去,最好能夠找到成功的關鍵,讓夥伴都能夠分享經驗,一起向績優邁進。

 

法則14‧追求目標,不只是為了追求數字

  不管是哪一間保險公司,甚至只要是有業務人員的公司,訂立目標都是一個不可或缺的制度,有助於激勵夥伴,提升整體績效。而在個人成長與管理上,訂一個屬於自己的目標,也幾乎是每一位保險業務人員的必經之路。

  目標人人在訂,但是有多少人真的訂了一個正確的目標?又如何以正確的觀念追逐目標?從業22年來,我看過很多人追逐目標到最後,反而變得以「完成目標」作為從業的目的,不但本末倒置,也會做得很空虛。

  目標,應該是一個用來督促我們幫助更多人的指標,只是個單純的數字。完成目標不只是為了完成目標,而是為了幫助更多的人,所以我們才要提早完成,然後才能做得優雅。

  我發現很多人在訂立目標的時候,因為擔心自己做不到,所以訂了一個能力範圍內的目標。但是這麼善待自己其實很吃虧,本來就會做到的事情,即使不定目標也能夠達到,訂定這種只是應付主管用的目標就沒有意義了。

  當然我也不會訂一個遙不可及的目標,那只會造成挫折,而沒有推動我突破極限的效果。最合適的目標,應該是一個十分努力去做能達到的成績,再往上增加一點點的數字。

  我的自我要求與期許很高,即使沒有向大眾公開宣布這些目標,但是我心中一直都有個底──我要追求的目標就在那裡,我得再努力一些啊,不然就達不到目標了。

  但是在追逐目標的同時,我卻也沒有把目標當成什麼了不得的東西。如果你問我上個月達到多少業績,達到了多高的目標,我其實已經忘記了,每月都像吃下了「歸零膏」一樣,一切從頭再來,只知道要一個月比一個月更好。

  既要追逐目標,又覺得目標不重要,這好像很矛盾,但是仔細想過你就會發現──目標本身真的不重要,它就只是一個數字而已,重要的是追逐目標的這個過程。

  追逐目標,只是為了達成目的所採用的方法而已,就好像我們賽跑是為了突破自我成績,而不是只為了衝過那條終點線。

(本文摘錄自楊秀梅《點石成金的27項壽險行銷管理法則》部分內文,如有興趣,請由此去「保險行銷網」訂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