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案提堂 還押9‧13再訊 -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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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動案提堂 還押9‧13再訊

防暴警向曾志健開槍。 防暴警向曾志健開槍。
防暴警向曾志健開槍。
【本報訊】2019年反修例示威期間,於荃灣遭警察開槍射中左胸、及後被控暴動罪的學生曾志健涉嫌事後未有到庭應訊,他在周三(13日)於西貢被捕,昨午被押往區域法院提訊。辯方沒有提出保釋申請,但申請案件押後至9月13日再訊,以待曾志健索取法律意見。法官高勁修應辯方申請將案押後,期間曾志健須還押看管。
有組織代發聲明指已流亡
21歲被告曾志健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鱟地坊一帶參與暴動。該案轉介區域法院後,曾志健在前年12月22日未有如期出席法庭聆訊,有海外組織代曾志健發聲明,指他正在流亡;同案另一被告邱宏達則承認交替控罪的非法集結罪,被判監一年,邱已於今年6月刑滿出獄。曾志健在本案中須還押至9月13日再提訊。
消息指,曾志健昨被捕時與另外3名同被通緝的男子身處西貢黃石碼頭,懷疑欲潛逃至台灣。另外3名男子本身亦分別涉及案件,其中兩人昨午被押上區院提訊,當中包括馮清華及一名案發時13歲的男生,兩人沒有保釋申請,同樣還押至9月13日再訊,以待申請法援。
23歲被告馮清華則被控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一帶涉及暴動,他於案件審前覆核時缺席聆訊,被法庭發出拘捕令,馮的4名同案被告早前已被裁定暴動等罪成立,分別判監51至56個月不等。
至於案發時13歲的黃姓男生,則被控在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一帶涉及暴動、非法禁錮、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以及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用品共4罪。案件編號:DCCC 485、443/2020、DCCC 868/2019
曾志健中槍倒地。曾志健中槍倒地。
曾志健中槍倒地。
被告押上區域法院提訊。被告押上區域法院提訊。
被告押上區域法院提訊。
示威者當日在荃灣街頭燒雜物。示威者當日在荃灣街頭燒雜物。
示威者當日在荃灣街頭燒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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