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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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

香港独立咨询团体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简称教资会;英语:University Grants Committee,UGC)是中国香港特区政府辖下,职权范围如下:(一)按社会的需要,检视下列事项:香港各所大学及行政长官指定的其他院校的教育设施;各院校的发展计划;以及各院校所需的教育经费。(二)就下列事项向政府提供意见:如何在各院校运用获立法机关批核作教育用途的拨款;以及行政长官向教资会提出的各项高等教育事宜。 [1]
于1965年10月成立。委员会并无任何法定或行政的权力,所有委员由政府行政长官委任。
中文名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
外文名
University Grants Committee
简    称
教资会
属    性
香港各所大学及行政长官指定的其他院校的教育设施 [1]

发展历史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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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起亦负责香港理工学院拨款事宜,故改称为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英文University and Polytechnics Grants Committee。
1983年香港浸会学院成为受资助院校。
1984年香港城市理工学院归入委员会资助范围。
1991年,新成之香港科技大学岭南学院成为获教资会拨款资助院校。两所前理工学院及香港浸会学院升格为大学后,
1994年11月所有受资助院校升格为大学,恢复原有名称。
香港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的由来是1964年的预算案辩论中,立法局议员提议,香港应设立与英国的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相似的咨询委员会,为政府提供当时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的拨款经费的意见。翌年,政府委任首批委员,并以英国教资会的原则和工作为本运作。
2003年首次拨出十亿港元推行配对补助金计划。 根据规定,各院校所筹得的首四千五百万元“最低款额”,以每一元配一元的等额方式,获发放配对补助金,而其余所筹得的捐款,则以每二元捐款配一元补助金的方式发放,补助金的上限为二亿五千万元。
2008年香港都会大学接受UGC大学配对补助金。
2010年香港演艺学院接受UGC大学配对补助金。

受资助院校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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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大学等共8家高等教育院校受资助。委员会会因应各校在院校发展、教育质素而增加或减少资助金额。
大学配对补助金
2008年第4轮涵盖以下院校:香港都会大学等;
2010年第5轮涵盖以下院校:香港演艺学院等;
在2012/2013财政预算案,政府宣布拨款25亿元推行第6轮的配对补助金计划。

历任主席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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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礼士爵士 (1965年-1973年)
高登爵士 (1973年-1976年)
彭励治爵士 (1977年-1980年)
杨铁梁爵士 (1981年-1984年)
施伟贤爵士 (1985年-1988年)
李国能 (1989年-1993年)
梁锦松 (1993年-1998年)
郑维健 (1998年-1999年)
林李翘如 (1999年-2007年)
史美伦 (2007年-2011年)
郑维新 (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