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简称教资会;英语:University Grants Committee,UGC)是中国香港特区政府辖下,职权范围如下:(一)按社会的需要,检视下列事项:香港各所大学及行政长官指定的其他院校的教育设施;各院校的发展计划;以及各院校所需的教育经费。(二)就下列事项向政府提供意见:如何在各院校运用获立法机关批核作教育用途的拨款;以及行政长官向教资会提出的各项高等教育事宜。 [1]
于1965年10月成立。委员会并无任何法定或行政的权力,所有委员由政府行政长官委任。
- 中文名
-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
- 外文名
- University Grants Committee
- 简 称
- 教资会
- 属 性
- 香港各所大学及行政长官指定的其他院校的教育设施 [1]
1983年香港浸会学院成为受资助院校。
1984年香港城市理工学院归入委员会资助范围。
1994年11月所有受资助院校升格为大学,恢复原有名称。
香港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的由来是1964年的预算案辩论中,立法局议员提议,香港应设立与英国的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相似的咨询委员会,为政府提供当时香港大学及香港中文大学的拨款经费的意见。翌年,政府委任首批委员,并以英国教资会的原则和工作为本运作。
2003年首次拨出十亿港元推行配对补助金计划。 根据规定,各院校所筹得的首四千五百万元“最低款额”,以每一元配一元的等额方式,获发放配对补助金,而其余所筹得的捐款,则以每二元捐款配一元补助金的方式发放,补助金的上限为二亿五千万元。
大学配对补助金
在2012/2013财政预算案,政府宣布拨款25亿元推行第6轮的配对补助金计划。
郝礼士爵士 (1965年-1973年)
高登爵士 (1973年-1976年)
彭励治爵士 (1977年-1980年)
杨铁梁爵士 (1981年-1984年)
施伟贤爵士 (1985年-1988年)
李国能 (1989年-1993年)
梁锦松 (1993年-1998年)
郑维健 (1998年-1999年)
林李翘如 (1999年-2007年)
史美伦 (2007年-2011年)
郑维新 (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