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名
- 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
- 外文名
- Level 1 Certified Fire Engineer
- 别 名
- 一消
- 举办方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考试通知
-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
- 从事人员
- 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
- 首次考试时间
- 2015年12月19、20日
- 2021考试时间
- 11月6日、7日 [5]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5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8号)。
一、组织分工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共同负责。有关报名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12月19、20日)、2016年(11月12、13日)、2017年(11月12、13日)、2018年(11月10日、11日)、2019年(11月9、10日) [1]。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五、报考条件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再增加1年。
(二)获准免试1科的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三)报考条件中对大专以上学历层次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的审核,可参照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附件3)执行。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报考本年度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请各地在当地报名网站做好全国统一报名服务平台的网址链接工作。
(二)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10月16日~22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组织方式,请各地合理安排现场资格审核时间,确保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按时缴费。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
办理资格审核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缴费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12月14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商请核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苏人社函〔2015〕300号)的规定,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收费标准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按每人每科69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按每人每科65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标准收取。 [2]
八、其他事项
(二)有关购买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可与官方联系。
工科类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安全工程、机电一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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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类 | 管理科学、工业工程、工程管理 [3] |
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三)公安消防部队在职人员取得消防工程专业、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或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并符合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要求均可报名。公安消防部队在职警官从事防火、灭火工作年限可以视为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其他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士兵岗位的工作经历不能视为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
(四)从事消防技术工作主要是指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工作,包括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监测、灭火器维修、消防咨询、消防安全培训等消防技术服务,以及从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检查、维护、管理工作;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单位中从事消防设计、消防施工工作;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消防研究、消防教学工作等。
1、考试合格标准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由公安部组织成立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提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建议,由人社部会同公安部共同确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研究确定本地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
2、考试成绩管理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公安部共同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当地人事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共同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当地区范围内有效。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有效期没有规定。
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共三册,含《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一二级资格考试考生均适用,是公安部消防局委托中国消防协会组织编写的唯一一套辅导教材。该教材2014年首次出版, 2016年局部修订再版。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满足广大考生和读者需要,2018年对教材进行了再次修订,定于2018年7月份由中国人事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4]。2021年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教材由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组织编写,由中国计划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7]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公安部消防局没有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有关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也没有必须经培训才能参加资格考试的规定,凡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报考条件的要求均可报考,已有部分不法分子冒充权威培训机构,进行违法诈骗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在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实施前长期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考核认定的办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2013年,已组织开展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工作,考核认定只此一次,共有147人被评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今后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必须参加资格考试。 [4]
国家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只是执业的前提条件,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还应当受聘于一家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注册申请,经批准后才能执业。
注册消防工程师应注册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与该机构或单位业务范围和本人资格级别相符的消防安全技术活动。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主要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已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无需办理退费申请,报考费用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届时会有短信告知,请考生注意查收。
以上考试本年度在北京考区已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2022年度在北京考区报考相同项目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网上报名成功提交信息后可免于资格审核,在规定的缴费时间段进行网上缴费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