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伙癌症病人冒名索保險 三人判囚4年半至6年4個月 (17:27) - 20240301 - 港聞 - 即時新聞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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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伙癌症病人冒名索保險 三人判囚4年半至6年4個月 (17:27)

友邦前保險代理涉嫌聯同表兄安排一名患淋巴癌的男子冒充保單持有人,以取得癌症證明申請危疾及醫療索償。保險代理另替一對姊妹偽造病歷,企圖騙取保金和延長病假。代理承認6項串謀詐騙罪和3項偽造罪,今(1日)於高院判囚6年4個月,代理表兄判囚5年,淋巴癌患者則判囚4年半。法官表示,本案歷時逾3年,涉款逾2700萬元,若然被告沒有被揭發,可能繼續損害保險公司的利益。

被告為前保險代理王家強(現45歲)、自由身司機羅俊傑(45歲)和裝修工人梁偉鍵(40歲)。辯方求情指,梁於2017年確診患濾泡性淋巴癌,病况一度好轉,惟翌年癌症復發,梁遂透過中間人認識王和羅,假冒身分獲得免費醫學療程。辯方透露,羅曾將3.2萬元報酬分發予梁,梁願意向友邦保險賠償該3.2萬元。

法官黎婉姫判刑指,王家強安排索賠保險的計劃,為本案主腦,角色比其他人更重要,加上王是保險代理,屬嚴重違反誠信責任。黎官表示,本案導致友邦保險損失逾2700萬元,若然王沒有被揭發,可能會繼續損害友邦保險的利益,遂判囚6年4個月。

黎官強調,羅俊傑和梁偉鍵的罪責比王家強輕微,惟羅梁二人都有重要角色,否則計劃無法成事,判羅囚5年。黎官提到,雖然梁願意賠償3.2萬元予友邦保險,但梁獲得的醫學療程價值逾100萬元,「與獲益相比,賠償金額實在微不足道」,遂判梁囚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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