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催淚煙】意外中催淚煙 保險保唔保? - 香港經濟日報 - 理財 - 博客 - D191121

【中催淚煙】意外中催淚煙 保險保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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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11/21 12:07

最後更新: 2019/11/21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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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不斷】出街無辜中催淚煙 意外保險保唔保?

香港警方發射催淚彈止暴,引起公眾疑慮。催淚彈(Tear Gas;TG)有何成份,釋放的催淚煙(Tear Gas Smoke)會否對健康構成影響,成為當下香港人關心的切身問題之一。政府與民間各有說法,在未有任何結論前,有關中催淚煙後如何自保成為網絡及群組瘋傳的訊息之一。

即使是一般市民,就算未身陷暴風前綫,亦難完全置身事外,事件亦喚起市民對保險的關注。對於並未直接參與衝突,卻被波及的人,究竟個人意外保險又能否提供保障呢?本文嘗試以不同個案加以解釋。

個人意外保險的保障範圍主要包括因意外導致的:

1.身故及傷殘(斷肢)、

2.受傷的醫療保障(包括住院及門診)、

3.住院現金、

4.物理治療及跌打保障等,但要注意,某些保險產品只涵蓋部分的保障項目。

所謂個人意外保險,有關索償必須由「意外」所致,保險公司對意外有明確定義:如「不能預料」及「非自願」。以下個案,假設是受保人沒有走上抗爭前綫,但仍間接受到衝突所影響,我們藉此解釋個人意外保險的保障,及「意外」的定義。

例子一:帶幼兒外出玩耍時,遇到催淚彈,幼兒感不適

若帶幼兒在街上玩耍,當地沒有預先張揚的衝突,幼兒卻不幸遇到催淚彈,這理應屬於「不能預料」的情況。市民接觸催淚煙後,可能出現眼睛、黏膜刺熱或灼熱的感覺,部分甚至頭痛、胸悶、皮膚灼熱出紅斑等,兒童的反應尤其明顯。

個人意外保險的醫療保障或住院現金,事故需由意外所致。若幼兒吸入催淚煙後看門診、或者入院留醫,理應獲賠;但是,家長更大機會前往公立醫院急症室,而非私家醫院。

例子二:因被襲擊導致受傷(如被打傷、燒傷、斷肢)

近日多宗襲擊、「私了」事件,若要符合個人意外保險的保障,事情就必須是「不能預料」,受保人是「被襲擊」,沒有還手,否則有機會被保險公司認為是「雙方打鬥」,打鬥很可能是非法行為,因而不受保障。因被襲導致不同形式的受傷,保障如下:

  • 被打傷流血入院留醫:理應獲賠意外保險的醫療保障及住院現金。
  • 被燒傷:視乎被燒傷的嚴重程度(如面積及深度),賠償保額指定百分比。如友邦自選人身意外保險2,賠償三級燒傷,按燒傷面積,賠償保額的50%至100%,但就不賠償二級燒傷。
  • 被打致手指截斷:保險公司會因應被截斷的手指類別,再逐節(即被截斷手指的節數)計算賠償額,通常食指及姆指賠得較多。如保誠安健保,斷一節尾指賠保額2%、斷兩節姆指可賠保額25%。
  • 被打傷眼睛:若受保人的眼睛被傷,導致一隻眼永久完全喪失視力,不少意外保險會賠償100%保額。

不過以上情況事出突然,受保人很有機會被送往公立醫院接受治療,住院開支有限。不過,意外保險仍可提供住院現金、或往後的私家門診覆診(如有)之保障。

例子三:因路面遭破壞而不慎扭傷

假設有人意外扭傷,即「拗柴」,需要跌打治療,其實市場上都有部分意外保險,提供跌打及物理治療保障,部分產品的相關保障計算在醫療保障上限內,亦有產品另設個別的賠償上限,如蘇黎世樂在人生的跌打保障額為每年2,000元,每次上限150元。

對於個人意外保險的理賠,保險公司先要判斷事件是否出於意外,所謂「不能預料」及「非自願」,受保人若明知某地有可能發生危險,仍故意置身險境,索償時保險公司就有理由拒賠。另外,大家亦要注意個人意外保險的「不保事項」,有保單會寫明,若索償事故因「抵觸或企圖抵觸法律的行為」、「拒捕」、「戰爭」、「革命」等造成,便不獲保障。

 

【文章來源:10Life;已獲授權轉載。原題:風波之外 意外頻生 個人意外保險可保安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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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10Life

欄名 : 保險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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