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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機票?
2014/05/27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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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認識機票:
機票(Ticket)是指航空公司提供旅客在飛機上固定區域內的座位與運輸行李的憑證,並作為運輸契約的有價證券,機票可分為紙本機票及電子機票兩種,但國際航空運輸會協會(IATA)公告自2008年6月1日起停用紙本機票改用電子機票,大多數的航空公司已不再開立傳統的紙本機票,或是開立紙本機票時需要另加費用。

傳統的紙本機票應包含四種票根(審計票根、公司存根、搭乘票根、旅客存根),其中審計票根及公司存根為旅行社結報使用,旅客收到紙本機票時,只會有搭乘票根(Flight Coupon)和旅客存根(Passengers Coupon),搭乘票根張數依旅客航程的搭乘次數而訂,由於機票也是契約,不能自行塗改或修改,否則機票會被視作無效,而且旅客機票上的英文姓名必須與護照一致;其缺點是旅途中必須隨身攜帶,萬一遺失或被竊,由於是有價證券,必須報案取得遺失證明後才能重新開票或辦理退票。

電子機票(Electronic Ticket)是將旅客的行程和機票內容等電子紀錄儲存在航空公司的系統資料庫中,旅客可列印出載有詳細航程及訂位代號的書面資料,搭機時,旅客只要出示訂位書面資料或身分證明文件(護照),由航空公司櫃檯人員核對身份後即可發予登機證,由於沒有實體機票,降低機票遺失或被竊的風險。

二、機票號碼:(Ticket Number)
每張(本)機票都有其13碼的機票號碼,例如:2972412345678,前三碼為航空公司代號,(297)表示為中華航空公司,第四碼(2)為航空公司為區分其來源所設定之號碼,第五碼(4)表示搭乘票根數量,後面八碼為機票流水號,以往紙本機票的機票號碼第十四碼為檢查碼,但在電子機票已經沒有在用了。

使用機票時,必須依照訂位記錄內的行程順序使用,不得顛倒使用,否則航空公司有權利拒絕旅客使用已經違規之後的航程機票。
例如:原開票行程為台北-香港-台北,如果旅客先使用了香港-台北機票,則台北-香港航段的機票,航空公司有權拒絕旅客使用,如該機票還有退票價值時,可以辦理退票。

三、機票艙等:(Class of Service)
飛機艙等大都分為頭等艙、商務艙及經濟艙三種(也會因航空公司不同或飛機機型不同而有不同的艙等配置),部分航空公司為了與競爭對手有所區隔,增加了介於商務艙與經濟艙之間的艙等(如豪華經濟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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