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低价香港跟团游存在强制性购物,人们为了捡便宜报便宜的团,去了后又被强制购物。为啥子不改改制度?

关注者
82
被浏览
45,888

16 个回答

本文第一部份会先从目前中国大陆以及香港对旅行团的监管条例,讨论从法理上政府对参加旅行团的游客有否足够的法律保障。第二部份将会集中讨论是次致命案件中各持份者的责任。第三部份则尝试就案件引发的中港网民冲突作个人意见的表述。


本文未经许可,请勿以任何形式转载,违者将循法律途径追究



第一部份:

根据2013 年 4 月 25 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同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1],旅行社以“零团费”组织旅游活动,并通过安排游客购物或安排另行收费的旅游项目来获取回扣的做法是被禁止的。

第三十五条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专案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丶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

根据此法律,日前来自深圳的旅行购物团属於非法旅游。同时,该旅行社由於违反《旅游法》中第一百条,即:

(一)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
(二)拒绝履行合同的;
(三)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

故应被相关的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後果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丶领队证。

基於以上法例,目前中国政府在制度上对於旅客的保障是有法律效力的。但即使如此,悲剧仍然发生,当中必然涉及中国地方政府监管不力。

然而,与中国地方政府相比,是次悲剧特区政府必须负起最大责任,零团费丶低价游丶购物团等涉及不良营商手法的事件自2003年「自由行」推出後充斥市场,在这次死亡事件前香港已多次发生劏客丶强迫购物等严重案例,其中包括比较着名的事例为:

  • 2010年5月,前国家队桌球手陈佑铭在香港女导游安排下,到红磡半岛广场的JW Jewellery Outlet Limited珠宝店购物,进店後强逼陈佑铭购物,与导游发生争执,被导游阻止他离开店铺,期间陈佑铭心脏病发,店员即召救护车将他送院,之後证实死亡,消息令香港舆论哗然。
  • 2010年3月,一个由安徽合肥出发到香港的旅行团,以610元人民币招待旅客来港4日3夜,被接待往珠宝店手表店购物,香港金凯国际旅游导游李巧珍指责内地游客团购物太吝啬, 出言威胁,如不购物,便不给饭吃和晚上没有酒店住。

就此,香港旅游业议会於同年发出指引[2],要求:

1. 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强迫或企图强迫在内地组办的入境旅行团旅客购物。
2. 会员所指派接待内地旅行团旅客的导游,如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强迫或企图强迫有关旅客购物,会员须为此负上作为雇主应负的责任。

並且:

由会员为内地旅客所安排的服务如包含以下任何一项,即为在内地组办的入境旅行团:(1)在香港的旅游景点或其他任何地点观光丶參观丶游览或游玩;或(2)在受到「入境旅行团(登记店铺)购物退款保障计划」所规管的店铺购物

「入境旅行团(登记店铺)购物退款保障计划」[3]是指:

凡经由议会会员旅行社安排前往登记店铺购物的团体旅客,都可得到百分百退款保障。旅客购物後如有不满,只要於六个月(内地旅客)或14天(海外旅客)内提出退款要求,均可获全数退款。旅客须凭单据正本办理退款,而有关货品必须没有损坏,也没有因使用而导致的损耗。

导游方面,截至2015年10月17日为止,香港共有 6,886名持证导游。自2004年7月1日起,所有由香港旅途业议会会员指派接待入境旅客的导游,必须持有由议会发出的有效「导游证」,并受《导游作业守则》[4]约束。根据该守则,其中:

8.ii导游不得强迫旅客参加自费活动(包括藉群众压力,或令旅客在无可选择的情况下被迫参加),必须给予旅客自由选择的机会。及;

9. i. 导游必须让旅客明了他们所享有的消费权益,包括:
- 购物或不购物的权利;
- 获得商品及服务资讯的权利;
- 选择商品及服务的自由;
- 作出投诉及要求更换或退款的权利。

然而,道高一呎魔高一杖,再多的条文亦不能保证众人遵守,更何况香港的旅游业质素参差不齐。据了解,如今有不少旅行团以「纸牌导游」逃避监管,即安排团员兼任导游安排行程,以「劏客就由内地人出手」[5]的方法出团,利用法例中的灰色地带继续举办购物团。就此,我认为两地政府法律条文上已就旅行团的营商手法有适当的指引,亦已清楚列明旅行社及导游的法律责任。接二连三的旅游事故,很明显表现出两地政府的执法部门在执行上没有竭尽全力打击,使各种不良的购物团仍能存活於旅游界。

[1]

fhcta.org.hk/wp-content

[2]

tichk.org/public/websit

[3]

香港旅遊業議會

[4]

香港旅遊業議會

[5]

揭內地購物團 兩招避中港規管 珠寶店打架案 男團友不治改列誤殺

第二部份:

是次发生的悲剧,特区政府责无旁贷,必须承担最大责任。以一条龙形式经营的「旅行团-购物店」则需从刑事上承担是次致命事件。香港市民(特别是香港网民)则在道德上应负起一部份责任。作为社会一份子,在不良商家存在多年的情况下并没有积极要求政府进行打击,虽然该大陆游客不是网民亲手打死,却仍需就事件而受到道德指责。同时,网民在facebook丶或各网络媒体上发表的冷血言论,对於受害者,受害者家属,以及一众大陆人,造成不必要的二次伤害,这种消费死者的行为及文化是极为可耻的。至於大陆游客,我个人认为并不需要负起什麽责任,却应该扮演起更重要的角色,包括全力抵制购物团,劝阻亲友参加任何形式的低价团。发起全面抵制香港的行动於我个人而言是绝对接受的。香港的无良商家一早便应予以消灭,抵制香港将有利香港尽快淘汰各种依赖不良營商手法傷害游客维生的商户,长远不但有利香港的旅遊業改進,更有利香港的整体發展。

特區政府

香港特区政府是小弟最讨厌的团体,没有之一。我認為香港绝大部份的问题,很大程度都因为特区政府施政不力。我不认同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这句说话,因为有能力的人未必有权力尽责,相反,权力越大责任越大。特区政府目前拥有极大的权力,并且获中央政府授权,管治香港。根据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由港人治港,同时亦拥有高度自治。然而,基本法中所谓的「港人治港」,并不意味着港府获港人支持而执政,按目前的政体而言,特区政府所代表的是拥有行政长官投票权,主要来自政商界的1200人。在这个情况下,以行政长官为首带领的香港特区政府,其施政必然向政商界倾斜。这情况导致政商界的话语权凌驾於其他香港人,包括香港的中产,以及知识份子等。

目前,香港拥有世界上人口比例密度最高的药房丶化妆品店丶金饰行等,很明显这种现象对社会整体来说是不健康的。由於赚取暴利的药房等能支付高昂的铺租,故盈利不及药房等的其他商户,最终会因为不能维本而结业。我在知乎上曾回答过相关问题,在此不述。当市面上租金上升时,药房等店便因此而需要更多的利润来支持租金,在这情况下,不良商人便会采取各式各样的误导手法欺骗顾客,由於大部份中国人在面对这种具压迫性手段的销售手法时选择忍气吞声,结果这些带非法手段的营商手段成为他们业界的「行规」,存活在香港。

关於香港的药房还有另一个更重要的特性,就是他们拥有极高的流动性。香港開業的药房虽然需要注册,但注册过程简单。结果,有很多药房在收到执法部门的警告或检控後,会选择结业,另觅地点重新开张。有些更嚣张的,会在原址改名继续营业。另外,药房所售卖的商品存放期可以很长,而药房之间形成强大的销售网,故只要大陆人仍然愿意在香港药房买药,他们就会像小强一样厚颜无耻地存在。

然而,就此现象香港商界及旅游业界并没太在意,原因是他们当中很多人是此法律漏动的获益者。(安利一下,因此香港更必须普选立法会。可惜,大家都不会支持。)特区政府理应负责解决这些问题,然而,正如前文所言,特区政府正正是由这些人操纵,故此按照目前的政体,这些问题不会得到解决。

「旅行团-购物店」

今时今日做大陆人生意的商户(包括药房),都有「黑社会」背景。虽然这个指控非常严重,但一切属实。更可怕的,是这些「黑社会」和政府关系密切,黑社会「反社会」的本质与政府「反主流社会」的施政方式极为相似,结果,政府近来多次利用黑社会来打压香港

以「黑社會」形容他們其實不太準確,因為他們如今已經不是傳統意義上的黑社會。相比之下,他們更像政府的打手。

在去年占领期间,一群口带面罩的黑衣人不时追打占领人士,背後原因值得玩味。而且这景象已非第一次。在特區政府「默許」的情況下,利用暴力手段似乎成為香港某部份人管治,以及解決問題的方法。

(佔領期間參與者被矇面男子有組織地襲擊)

(梁振英地區宣傳期間,到場抗議的團體被疑似黑社會襲擊)

留意,以上事件警方均沒有處理。

當日坐在梁振英身旁主持論壇的新界社團聯會會長梁志祥,在梁振英到訪的兩天之前,號召各路社團江湖人馬,在論壇當天全體亮相。報道指,這些江湖大佬包括橫台山瀝背村村代表鄧瑞民、屏山鄉鄉委會主席曾樹和等人。

早在2012年特首選擇期間,梁振英便被揭發他與懷疑黑社會有特別交情。

流浮山小桃園飯局,又稱為「新界鄉紳飯局」,指的是2012年2月10日,香港新界部分鄉紳與2012年香港行政長官候選人梁振英競選陣營成員於流浮山小桃園酒家一同出席的飯局。2012年3月6日,《東周刊》披露,飯局中有「江湖社團人物」出席,引起傳媒廣泛關注。


據警方港島總區重案組深入調查後,發現當日飯局除梁營多名核心人士外,列席者均為江湖上有頭有面的人,變相證實除了上表14人外,可能還有其他江湖中人出席飯局。由於牽涉太多江湖中人,案情嚴重,警方表示會轉交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 O記)跟進。

可惜,事件在梁振英当选特首後不了了之。

今日香港,传统的黑社会已经很难生存,黄赌毒三行均不能立足。同时,他们却又没有能力担任其他正当职业,即使转行,所赚的钱又不及「行偏门」时多,结果,有不少转往开业所谓的「免税店」,或购物城。香港不少购物城门外均有身穿黑衣男子把守。印象中,店外会有告示列明该店「仅限获邀请人仕进入」(有机会我会去拍张照片)。我曾和朋友计划进入观光一下,被拒,当时并没有意识到当中原因,後来,细思极恐。

總之,這些店,不去為妙。購物團,不報為妙。香港,少來為妙。

香港鍵盤戰士

香港的网友一直是我社会学的研究对像之一,而事实上,这些人比想像中更复杂。由於对大陆的网民认识不多,故很难比较,但总体而言,香港的网友(特别是高登)在大部份是网络法西斯。先不论他们在现实生活中会否实现其「法西斯」主义,但在网络上,他们均肆无忌惮地表现出法西斯主义的行动。他们极端排外,如果更准确的说,是排除异端,稍有意见不合便立即恶言相向,即使对方是自己人。他们的言行构成了一套网络原则,当中包括对名词的演译(例如:蝗(大陆人)丶蝻(南亚人))丶对语体的标准(不能使用简体丶不能用火星文丶不能有错别字),到词句的政治立场(港X为大前提)。

我在研究之初,尚能看到意见不同的人发声,但如今,那些意见不为其他高登仔接受的人已完全排斥在时事话题之外,只会出没於其他版块,例如音乐台丶体育台或成人台等。

目前,他们提倡的是「勇武」,(社会学上又能理解成激进主义者),崇尚暴力手段,反对昔日以来主流社会提倡的「和平理性」手段。但可笑的,是每次他们提出采用激进手段後,现实生活里都没有人和应,一直未能成事。他们所谓的「勇武派」,如今与泛民一样,都是他们嘲笑的对像。

根据我的研究,这些网民的本质,更为接近虚无主义。但说他们是虚无主义者,还是抬高了他们,他们更象一群无所事事的人,纵然现实生活中他们可以是专业人仕。简单来说,网络的匿名本质令他们在网络上失去「人」的身份,而成为一种「去人性化」的产物。由此,他们的言行也是「去人性化」的行动。

回到是次的致命案件,参考评论的人大多以嘲讽的言辞表达出他们对事件的看法。很难想像在现实生活中,有人会在命案发生後说出这些说话。然而,网络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无论他们说了什麽,他们都没有需要为其言行负责。被受影响的,是香港仅馀仍关心大陆网民意见的人。

香港网民另一个应被受批评的,是他们并没有积极要求政府跟进及处理相关事件。话虽如此,我认为他们消极的态度应被理解。近年香港发生的事,已大大消耗了关心社会的人人精力。香港目前同时正在发生的事已经太多,例如大规模的食水含铅事件(事件中政府从一开始就把责任推给某一位建筑工人,後来基於压力才承认监管不力)丶警察暗角行刑事件(一年多前七名警员把一位占领人士推到暗角毒打,律政司一直拒绝检控。)丶港大副校长任命事件等。与这些事件相比,香港黑店的重要性及对港人的影响明显低很多,而且香港的黑店已经存在多年,是香港旅游业界的公开的秘密,有不少港人都以为,所有游客都知道香港有黑店而会谨慎选择,殊不知黑店仍能存在,正正因为游客不具备分辩的能力。

事已至此,一切太迟。还望港府能吸取教训尽快处理事件。


第三部份:

原本我更倾向不作太多的表态,然而事件在大陆的传播程度远远超於我的想像。

我理解大陆网民的愤怒,但愤怒归愤怒,讨论还是应该以事论事。有人认为香港法治已死,我认为这说法过於严重。目前,涉案人士已经被捕,案件亦已开审。当然,事件距离结案仍有一段很长的路,但我相信,本案的审讯不会因为涉案人的身份而有所偏私。

另外,有人认为,警方以「误杀」罪名检控涉案者,是不合适,应以「谋杀」检控。首先,误杀并非轻微罪行,而是极严重的刑事罪行。其次,警方检控时考虑的,是入罪的机会。如果警方以「谋杀」的罪名检控,警方便必须证实涉案人仕有意图杀死受害人,在本案里,涉案人仕并没有杀人的意图,亦很难推论出合理的犯案动机,故检控「谋杀」成功的机会极微。相反,本案完全合符「误杀」的情节,故警方由检控「严重伤人」改为检控「误杀」是最合适的决定。

知乎上

怎样看待大陆游客在香港被打死? - 香港

里,借题发挥的人实在太多,原本打算就某些存在明确错误的答案作适当的回应,但想了想,还是算了。

要理性看待这件事,极为困难,我亦不要求所有人都以理性待之,但我在此恳求,真正关心事件的人请尽可能更完整地看待事件,不要因怒火而作出错误决定。

最後,我支持大陆任何抵制香港的行为。同时,我亦在此呼吁,各位尽可能选择香港以外的地方旅游。旅游应该享受,不应该受气。至少,如果我是旅客,我一定不会选择来香港旅行。香港本来就不应该是个旅游城市。

(本文不作回應,不作補充。未經許可,請勿轉載。)

直接反对

@龙兄可爱多

,言论也是醉了,寻求便宜跟占便宜到底是不是一个概念

你备注加个工程师,甭管你是什么工程师,哪怕你不是工程师,起码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个东西叫做合同。

你开个低价团,注明会有很多购物的行程,作为想话少点钱的游客,就是默认了我旅游的行程,景点会比较少,购物地会比较多

你要是开个团写我这个团低价,但是游客必须消费达到多少钱以上,其实也可以,甚至你写一个必须限定品牌限定商户都是合情理的,如果游客没这么买,是他单方面违约,你停了他的团餐还是取消了他的酒店,哪怕你给他弄死,只要你在合同里写了,敢签的人我就敢拿着身份证站出来说,打死他不冤!

问题是现在低价团什么路子呢?口口声声”我们就是稍微多去两个商场,要停留几个小时,你们买呢最好,不买也无所谓,希望你们稍微买点,这样导游也高兴,也尽心尽力“这种话,结果是”只要你不买,我就给你准备质量奇差的团餐,其实你买了也没享受到好的待遇,而且你不买我还骂你甚至可能打你“。这种行为即便说到最宽容,也叫欺诈吧

穷家富路不是穷家傻路,有钱就报高质量的团,选酒店好的,团餐档次高的,景点多且细致的,钱没那么多的还想去,就报个质量差点的,什么叫质量差,质量差不等于人性差,可以景点少点,可以酒店差点,甚至可以购物区多一点,这都不是问题,还是那句话,你提前说啊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你又想招揽游客,又想赚出比高质量团还多的收入,那还不如直接在旅行社弄个小黑屋,哪个游客来报名,直接带小黑屋里宰了,钱财揣兜,皮肉卖钱,骨头炖汤。

游客动机很纯洁,少花钱多玩乐,甭说游客了,很多买合约机的,低价卖你,但是你得承诺每个月消费多少多少钱,这都是明码标价。低价团动机其实也很纯,但是一点都不洁,纯纯的就是为了坑人。

所谓”低价团“屡禁不止,野导游跑出来哭天抢地,一定程度上就是有你这种人跑出来给他们洗地

欢迎直接举报我不友好,对你这样的,就是直接不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