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法醫:死者四肢與屍身分離 料遭沾化學物布掩口窒息亡 (18:16) - 20191022 - 港聞 - 即時新聞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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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棺藏屍案】法醫:死者四肢與屍身分離 料遭沾化學物布掩口窒息亡 (18:16)

荃灣工廈DAN6單位2016年揭發石棺藏屍案,3名男子被控謀殺罪,案件今(22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法醫供稱,抵達案發單位時,屍體蜷曲躺在石棺內及多處腐爛,四肢部分與屍身分離,估計已死去數周,但無法確定死因。法醫其後看畢警方重組案情片段,估計事主死因可能是被沾有二氯甲烷(類似哥羅芳)的布掩口,導致事主機械性窒息死亡。

被告依次為曾祥欣(28歲)、劉錫豪(22歲)及張善恒(25歲),被控於2016年3月4日在香港謀殺男子張萬里(別名阿J,終年28歲)。

法醫潘偉明表示,2016年3月30日抵達案發單位時檢查時,事主屍體蜷曲躺在石棺內,多處已腐爛,估計已死去數周,無法確定死因。

法醫指出,事主頭及頸部被兩層膠袋包裹,膠索帶纏住臉部,幼繩纏住頸部,解剖後發現腦部內出血;屍體四肢部分位置與屍身分離,包括右膝以下的腳部、右手腕、左腳踝及左上臂中段等。另外,屍身多處被利器割傷,包括頭部、左胸部、背部、腹部,部分傷勢可見骨,但不能確定生前或死後受傷,而左胸有兩處很深的割傷,沒有掙扎痕迹,應是在事主失去意識下割傷。

另外,法醫在死者肝臟驗出與哥羅芳類近的物質「二氯甲烷」,該物質與哥羅芳功效相似,影響中樞神經系統、可致人神志不清、心律不正,吸入分量多可致死;但死者多個內臟正在分解、軟組織腐爛,無法確定其體內的二氯甲烷分量。

法官引述法醫說法,稱事主死因有4個可能性,第一是攝入致死分量的二氯甲烷;第二是攝入二氯甲烷,加上被掩口導致機械性窒息;第三是攝入二氯甲烷及腦部出血傷勢;第四是死者死前多處利器割傷,胸部或肺部大量出血致死。

法醫續說,其後觀看警方重組案情片段,模擬事主的假人遭人用沾有化學物質的布掩口,再有人向假人注射酒精4至5次;若案發時以上情況,估計死者因遭掩口及吸入二氯甲烷,2至4分鐘後,已可導致機械性窒息死亡;但以針筒注射酒精4至5次,約50毫升,分量並不致死。

首被告的代表大律師盤問時指出,事主身上的傷痕,可能是各被告打算從水泥搬屍出來時造成。法醫回應稱,該些刀傷是平行、有規律的,並非隨意的不規則割傷。聆訊明(23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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