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rest Gump:对历史的再认识
这篇影评可能有剧透
大约和我同龄的朋友在大学时代都经历过这样一段时期——疯狂淘碟。那还是VCD的时代,众多好片的获得渠道及其质量都与今天不可同日而语,一旦找到一部不错的,都能反复看上很多遍,回味很久。通常是自己买来先睹为快看一遍,然后推荐给朋友陪他们再看第二遍、第三遍……在这个过程中,通常也可以判别出一部作品的优劣来了:好的作品,是在看每一遍时都会让你有不同的感受的。而《Forrest Gump》就是佳作中的代表。
那是1995年,也是我大学时代的开始,《Forrest Gump》携多项奥斯卡大奖的风潮而来,喧哗一时。如今多年过去之后,回头再来看这部电影,它的确已呈现出相当不同的样子。
1995年是怎样一个年代?在我看来,这个年份无论是对于我,还是对于国家,都有不一样的意义,并且,更为重要的是,这个意义不像十年文革或者改革开放那样具有如此明显的标志性,某种程度上来说,它很像是十年前的那场暗流,只是这场暗流具有与1985年颇为相逆的特质。1985年,文革过去将近十年,新旧交锋已到达一种微妙的境地。这十年最初具有很强的逆反特色,甚至不够格称为“反思的时代”,在这样的时候,文艺总是充当着先驱的角色,其代表当然是所谓的“伤痕文学”。而文艺的“复兴”后面跟随而来的往往就是思想的“启蒙”。很多人可能认为后者在某种意义上从前者中攫取理论成果,是艺术成果在思想领域的延续,换句话说,艺术是“第一主旋”,是“起兴”,而思想则是“第二主旋”,其实质是“第一主旋”的某种“变奏”或“再现”。大概很多人都这样理解西方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关系。这很可能是有问题的。
在我看来,最初的思潮当然具有“反思”的色彩,但却往往难以担负“批判”之重任。这并不是说最初的思潮中没有划时代的成果,说难以担负重任并不特定地归咎于某种思想的浅薄。问题仅仅在于,倘若这种思想,仅仅停留于其“书面形式”,那么它的意义就是有限的。或许它在若干年后被奉为“划时代的伟大思想”,但这种“划时代的”意义,并不是在它诞生之初就能被看到的,换句话说,在诞生之际,它具有很强的理论色彩,而不是民众的生活。这句话一说可能马上就要被误解为传统意义上的“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了,其实不然,这里说的仅仅是这样一句话:民众尚且没有如那种思想一般去“阅读”自己的生活,因而其生活对他们而言,也就并不是这种思想所表述的样子。
民众教化的完成,不是某种理论被灌输到头脑中去的过程,而是这种理论走出其“学说的书面形式”参与构成民众的生活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历史”才最终获得其应有的批判。这就是为什么海德格尔声称我们仍旧处于“黑格尔时代”的原因,也是为什么说讨论“马克思哲学的当代性”仍旧是一种“侈谈”的原因。
由此可见,1985年所能提供的思潮,远不能直接成为民众的生活,相反,黑格尔所谓“国家的习惯”倒的的确确是我们的生活。政治必然是当代的,其对民众生活的参与力倒是“直接的”。1985年政治教科书改革这个事件,在今天看来,倒的确参与构成了民众(尤其是青年人)此后二十多年的生活。而情形到了1995年,又有了很大的不同。学界有些人将1992年发生的事情当作是继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二度春风”(春天的故事),其后似乎的确进行了一场“思想解放运动”,很多在1985年不能谈的问题,又可以成为话题了。但这诚然是一种误解。
正如前文所指出的那样,1995年的情况具有同1985年时“相逆的特质”。相同的仅仅是对于我们身处的时代的一种无知。1985年的无知,可能还可以归咎于过于“迫近”,或者某种不冷静的“逆反情绪”造成的过犹不及,但1995年的无知,用伽达默尔的话来说,则更可能是源自于“有意识地退出”。对“理论问题”的悬置,已不仅仅体现于政治策略,而更加像是民众普遍认同的后果。也就是上文所说的,1985年的策略,已然构成1995年乃至之后的民众的生活。
而对1995年的自我来说,同样也是一个“有意识地退出”的时代。说“拒斥”已经显得单薄,因为年轻人的直接的“叛逆心理”对我而言已不具备统治性,或者说,已经不是我的精神状态中占主导地位的因素。我在我的成长过程(亦即我的“历史”)中,已然告别“文艺”——其表面特征就是诗歌作品数量的下降——而进入“启蒙”。我开始重新追问“人生的意义”问题。而恰恰在这样的时候,我发现了思想领域(首先是价值领域)内的真空。这种真空就“民族的”特质来说,直接源自“理论问题”的悬置,但在更高的层面来说,源自这个“形而上学没落”的时代。显然,尼采的颇具“文艺色彩”的呼声,在很多年后才终于成为民众的生活,并且,随着资本文明的世界化,尼采所揭示的那种西方的命运也转嫁到了我们的头上。从中国的情况来看,尼采在那样一个年代同高校校园的文化潮流的邂逅,并不是偶然。但更显然的是,这场“美丽的邂逅”仅仅发生于高校或者说某些知识分子那里,而对更为广大的民众来说,仍旧不过是某种“理论问题”罢了。1985年还不足以体会其主要精神,不是因为谁的愚钝,而是资本原则贯彻自身的力度和范围还相当狭窄(也就是改革开放的成果还仅仅是一连串的数据),而这种贯彻在精神领域内的展开却立即遭受到了制裁,于是,1995年的“退出”显得不那么“有意识”,而多少有些无奈的气氛。这仅仅是表面情况。在其实质上,更恰当地来说,应当是“我们有意识地退出一个时代,但这种意识却不能见诸于理论的表达”。正因为缺乏了这样的表达,于是当前就有了所谓“经济至上”这样的一种误解,仿佛现状仅仅是某种“经济策略”的问题一样。
但不可否认,几乎全部人的退出都是“自觉”的,无论是知识界还是民众都是一样。从80年代的“全民参政”到90年代的“全民下海”就是最好的证据。对于知识界来说,更重要的不是去填补什么理论的空白,而是“用经济效益说话”。这其中包含着怎样的一种信念,或者,资本原则究竟在一种怎样的意义上,在中国范围内乃至世界范围内达成一种自身内部的和解,仿佛是当前知识界首要的问题所在。
1995年的我,尚且不能回答很多问题。这也很自然,我是一个刚刚进入大学的年轻人,我对自己的认识,乃至我对哲学这门学科的认识也才不过刚刚开始。在这个时候,我已经作出了很多重要的决定(比如放弃建筑学去攻读哲学就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决定),但显然我尚且不能理解我自己的决定究竟有怎样的意义,因而这些决定并未参与构成我的“历史”。
第一次看的时候,我是到了Forrest Gump在Jenny墓前独白那一段才落下泪来。我会想Forrest Gump如何延续其此后的人生这个问题,虽然,他已经有了小Forrest,但是,我们不是看见那片羽毛已经飘离了吗?这个第一反应是相当自然的,虽然Forrest Gump声称他并没有为了什么宏大的理想而奔跑,但是,在当时的我看来,若是没有Jenny,那么他的奔跑就是无意义的。
但是,从第二次看开始,情况就不同了。我从Forrest Gump小时候第一次跑起来的时候开始,就一直泪如雨下一直到最后。在这个时候,奔跑开始对我呈现不一样的意义。这个意义并非为最开始的领会所欠缺,而仅仅只是我此前未曾“阅读”明白最初的自己而已。
一句话,Forrest Gump的奔跑,开始有了超越他自身目的的意义。那不再是纯粹私人的行为,也不是那种其实奠基于“私人行为”这个基础上的“类”的行为,比如“为了女权主义、为了环境、为了世界和平”等等。但那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意义呢?
曾有评论家比较《Forrest Gump》与《The Shawshank Redemption》,说要看懂前者,必须对美国的历史有充分的了解,而后者,则超越了美国人的“家事”,由此,这个评论家声称《Forrest Gump》仅仅属于美国人,而《The Shawshank Redemption》则属于全世界云云(由此他还得出奥斯卡评委的眼界过于“美国化”等等推论)。
我不会去讨论我们看《The Shawshank Redemption》是否需要了解一下美国的历史,如果我仅仅以此来诘难这位评论家,那么我不过是在对他的立场进行低效的重复而已。
“对美国历史的了解”根本不是领会这个作品的先决条件。这个作品里哪里存在作为知识的“美国的历史”?难道Forrest Gump真的触发了水门事件吗?这个作品也非仅仅是漫画式地解构了“美国的历史”,否则它充其量不过是“政治八卦”或者“政治黑色幽默”而已。这部作品包含了对“美国的历史”进行再认识的重要的真知灼见,而这种“再认识”,一如前文所说,参与构成“美国的历史”本身,进而,也参与构成时代精神。
对此,在片中的民众有一个认识的过程,他们开始认为Forrest Gump毫无疑问是一个疯子(Run fool),其疯癫的症状不可能比尼采更典型。但后来,他们之中的某些人,就影片的受众来说恐怕是大多数人,开始理解了Forrest Gump的行为。这种理解,不必多言,与Forrest Gump的个人意图没有多少直接的关系。
在当今时代,“人生意义”问题首先不是80年代式样的孰对孰错的选择问题(也即不是“女权主义和环境保护何者更应当成为时代主题”之类的问题),而更接近于在当前时代条件下如何重提或者说重新衡量“人生意义”的问题,甚至,“是否需要提这个问题”的问题。我们得承认,尽管这看上去是一个几乎无法回避的问题,但又有多少人严肃地深思过这个问题呢?而恰恰在这个时候,要求“重估一切价值”的尼采反倒不能继续代替我们发言了,因为似乎“人生意义”问题已经从普遍的领域退出来了,似乎那只关乎“个人的选择”,而大可不必上升到“一切价值”。当代人隐秘地事先判定:要确立某种“个人价值”,首先以斩断其同“一切价值”的关联为前提。这种毁败的见解当然不能帮助当代人确立某种价值,相反,它使得当代人越来越丧失存在的意义。
在这个意义上,《Forrest Gump》中所体现出来的“救赎”意味,显然不如《The Shawshank Redemption》的方式来得实际。后者中的主角不但不是“傻子”,而且是深谙规则的“理性经济人”,他采取的做法看上去更具备“可操作性”,因而,他的“成功”似乎更具有“现实性”。但是,我不得不说,这里存在着一种普遍的误解。《Forrest Gump》中所体现出来的“救赎”在如今看来诚然有问题,但《The Shawshank Redemption》则问题更大。
首先,这个理性经济人的成功,究竟是他“个人”的成功,还是资本原则的成功?恐怕是后者。也许有人会说,至少可以说他是借助了资本原则来实现了自我,可是情况果真如此吗?他连自己的真实姓名都必须放弃(而不得不在虚拟世界中存在以便参与经济生活),唯此才能在某个乌托邦的沙滩上享受阳光,如果说这就是“实现自我”,那么只能说这种想法中包含了当代人全部孱弱和幻想的本质。与此相对照,《Forrest Gump》中丹中尉的救赎则不同,就算有人认为他仍旧不可能如Forrest Gump所认为的那样“同神和解”,但至少他找到了属于他的“Magic leg”,从此他至少能够站立着生活了。也许有人质疑说:他不也是因为“善于经营”(比如从捕虾转到水果生意),才能如此生活的吗?这种质疑其实不值一提,只需提到两点就足够了:第一,他的“第一桶金”看上去更像是“上帝”给的,而不是“资本原始积累”;第二,更具有判决意味的是,我们恐怕不能认为倘若他“生意失败”就会重新“与上帝结仇”,他的“Magic leg”恐怕不仅仅是有形的那双而已。但反观《The Shawshank Redemption》,倘若主人公越狱失败会怎样?资本原则恐怕依然是成功的,但他的个人价值何在呢?提供了一个“掌握或运用规则不够深刻”的失败范例吗?
真正值得追问的是:“上帝”给的救赎,同“运用规则”的便利区别到底在哪里?对于缺乏基督教信仰的人来说,“上帝是否存在”好像是先决问题,否则哪里来“上帝给的救赎”问题?但这里压根不在讨论基督教,正如不在讨论所谓“美国的历史”一样。这里讨论的是“超感性领域”的问题,即“超出我们经验世界之外的领域”的问题,无论你将这个领域交给谁去处理,或者,你谁都没有交托,只是将它虚置起来。毋庸置疑,“人生意义”问题,正属于这个特定的领域。人生意义不是直接的生活经验问题,因此全部“对美国历史的了解”甚至“对世界历史的了解”都无助于回答这个问题。相反,某种时候,我们更加容易认为:人生意义恰恰是从生活常态中抽身出来后方才可以问的问题。但这样一来,上述两者的区别就模糊了:无论是上帝的救赎,还是世俗的规则(比如商品经济规律之类的东西),相对于某个特殊的“个体”而言,都是外在的,谁都不比谁可信。而由于上帝的旨意相比起来无法捉摸,经济规律虽难倒貌似可以掌握,于是,后者反倒是更易于接受的了。
我们必须时刻意识到,对“个体”的存在意义的追问,的确立即超出了“个体”的狭隘立场,但绝不等于说,存在的意义是以任何形式的“个体牺牲”来实现的。
毫无疑问,在我的“历史”上,不会有任何一个时刻比当下更理解当时的我。我看到当时的我如何摆脱了“私人性质”(或者是被放大了的“私人性质”即所谓“民族性质”),而从《Forrest Gump》这样一部影片中看到了对整个时代而言具有普遍性的“立法意义”。奇妙的反讽在于,这种“类的立法意义”丝毫或者说根本无法脱离“我”这样一个特殊的“个人”。
在马克思的立场上看来,资本原则自身内的和解(或者说“理论问题”)哪里是什么根本的问题,这仅仅不过是一个派生的问题而已。而体现出这个问题的派生性质的,首先竟然不是“国家的习惯”,而看上去只是“个人的选择”。比如说,当我看《Forrest Gump》这样一部电影的时候,诚实地来谈,首先映入脑海的不可能是“国家的前途”,而是“个体自身的命运”。在前者那一端,仿佛已经无须多言,也就是说,无论怎么去谈,已经过去的“历史”无法改变,当前趋势不可逆转的(甚至即便在个体看来都没有必要逆转),所需要的仅仅是“掌握规则”而已。而在自身的命运上,我们则异常沮丧,因为在前者的必然性之下,我们似乎看不到两者的任何关联,具体来说就是,无论多么强有力的数据,都无法说服我们认为生存于这样一个时代是“有归属感的”,或者,是“幸福的”。
Forrest Gump的这一跑,便跑出了这个时代所具有的全部的荒诞性质。虽然这种对时代荒诞性质的描画更接近于“文艺的”而非“启蒙的”,但却诚然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启蒙”。
让我们坦白一些吧。各种以单纯的个体性为出发点的观点,哪怕是将这种个体性上升为民族性甚至人性的观点,同旨在夷平个体性的实证主义是一丘之貉。以孤立的个体来对抗形而上学,这种方式必定容易赢得同情,但却始终不会成功。好莱坞塑造的英雄,无论是总统(哈里森福特)还是平民(布鲁斯威利斯),都一样是想象的产物。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丝毫没有必要将Forrest Gump也看作这一类的英雄,更没有必要跟着他跑。
对世俗规则的懵懂(例如Forrest Gump看到裸体的Jenny抱着吉他唱歌心底由衷地想“她终于实现了她的梦想”),绝不意味着苍白,相反,恰恰意味着真正的意义的呈现。Jenny在开始的时候总是不理解这一点的,虽然她关心Forrest Gump,但那种关心更像是出于某种泛泛的“人道主义”,而一旦涉及自身,她则一方面依赖于Forrest Gump对她的关怀,一方面又厌烦于他一再地超越所谓的“人情世故”(例如她总是对Forrest Gump说,你不能总想着要保护我,不能这样不能那样)。中尉丹的立场也大抵如此,当Forrest Gump把他救出来的时候,他认为那是破坏了他宏大的计划(所谓“命中注定”),而若是有人说Forrest Gump是个傻子,他则会忽然暴怒。我们说,他们都在以世俗的规则(无论是中尉丹那样宏大的,还是Jennny那样主要是个体的甚至自杀式的)来要求Forrest Gump,但与此同时,他们都从Forrest Gump身上看到自己的苍白和孱弱,因此他们对Forrest Gump的依赖或者袒护,不过是他们对自身灵魂的看护。这让我想到宫崎骏《千与千寻》中的白龙和无脸男,他们不是两个人,他们不过是同一个人的两个方面,是我们自身的分裂结果:忘记自己名字的白龙何尝不是无脸男?而一心跟着千寻并以自己的方式守护千寻的无脸男又何尝不是白龙?我们不过在白龙身上看到一个在世俗规则中努力奋斗而忘却意义的肉身,又在无脸男身上看到一个掌控不了规则而无助漂泊的魂灵罢了。我们希望有白龙的身手去对抗世界,我们更希望有人来照看我们无主的魂灵。而千寻,恰恰是在帮助二者找到自我的同时发现了自身的意义。
同样的,Forrest Gump也帮助了两个人,Jenny和中尉丹。他和千寻一样手无寸铁,绝非英雄,千寻是个孩子,而Forrest Gump是个傻子。但是,在他们的“实践交往”中,却成全了他人和自己。Forrest Gump让Jenny和中尉丹懂得的事情绝不是爱情和友情,而是什么叫“命运”。Jenny作为一个受到童年创伤的孩子,她的人生一开始就坏了,相比起来,我们似乎没有那么“不走运”,但我们同她一样,感觉到自身面对外在规则的无力;而有着“光荣与理想”的中尉丹原本应该是个身手不错的“能人”,但他一样被强大的外力所改变,“宏大理想”不仅不能成全他,在他看来,他反倒是被神所遗弃,对照我们来说,我们也许没有像他那样咒骂过神,但我们在努力学习却没考到好成绩,或者认真工作却没有获得应有的赏识时抱怨一点也不会更少,在那样的时候,我们也确乎认为,帮助我们讨得我们一心想要的才是对的,像Forrest Gump那样把我们拉出原先的计划是令人愤怒的。显然,他们不懂得什么是真正的命运,无论是Jenny还是中尉丹,在开始的时候,他们都在某种程度上怨天尤人。但是Forrest Gump不同,无论把他放到哪里,他首先便接受了下来(我们看到他被征兵和退伍都同样突然),然后,在其中做到了自己可以做的事情(通常就是running)。他理解不了很多事情,但正因为如此,他没有在他所不能的地方花费力气,因此反倒实现了自己。这种实现,当然是令人愤怒的,中尉丹无疑觉得,他怀着理想而九死一生却什么都没得到且留下一身残疾,而这个傻子只会跑却赢得了奖章!但是他后来忽然明白了,当他坐在岸边,看到Forrest Gump胸无城府地冲他挥舞着手臂,他忽然感到了某种与世无争的平静。于是,当他出席Forrest Gump的婚礼,看到Forrest Gump娶了如此美丽的Jenny时,表情是意味深长的——Forrest Gump是掩不住的高兴,他的得意同某些小人得志的人不同,我们都认为他拥有了他所真心需要的和与他相配的东西。中尉丹这次丝毫没有了愤怒的理由,因为他心底已经认同了Forrest Gump,也正因为此,他一手承担了全部的生意而听由Forrest Gump去做一个“很棒的工作”(修剪草坪),我们都不会将此看作是一个争夺财产的阴谋诡计——因为那是他认同Forrest Gump的最好证明。Jenny也一样,她选择了在另一个地方重新开始,尽管是做一个看上去微不足道的女招待,但她不再觉得应该是由别的什么人来为她的不幸埋单然后开始自我放弃,相反,当一个人认识到自己的命运的时候一切总是为时不晚。
我们的世界上为什么总是有那么多的“粉丝”和“愤青”?因为“粉丝”只看到事物光鲜的一面,而“愤青”只看到事物阴暗的一面,一句话,他们从未面对现实。他们看不到他们所追逐或者愤怒的对象不是别的,正是他们自身狭隘的投影。他们若是真正承当起历史,就会发现他们不需要通过“粉”什么或者“愤”什么来判别他们自己的存在。对Forrest Gump来说,他做过学生,做过军人,做过橄榄球手和乒乓球手,做过大副或者亿万富翁,也做过别人的儿子、丈夫、朋友和父亲,他从没有抱怨过其中的哪些是缘自外在的强力而非自己的选择,也没有因为其中的什么而感到虚荣或自卑,因此,他始终在做的就是这样一个现实的自己,作为母亲的儿子,作为中尉的士兵,作为船长的大副,作为Jenny的丈夫,作为他儿子的父亲,甚至,作为每一个特定时代的美国人。
就如同1995年相对于1985年的意义一样,2005年对于1995年而言,也不仅仅是物理时间的推移。在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接近尾声的时候,历史却来到了一个高潮。在这过去的30年中,究竟是什么走出了学说的书面形式而成为了我们身处其中的现实呢?倘若仍只是某种个体性的滥觞(尽管不再保有一个自由主义的外观),那么我们几乎可以说是一无所获——我们不过是在21世纪重复上个世纪80年代的幻想。我们是否拥有了一些比所谓“自由、平等、博爱”更现实一些的主张呢?至少表面上看来是令人失望的,除了侈谈“自由”、“人性”和“大爱”之外,没有什么更新鲜的。西方人之前走过的道路,看上去一点也不能帮助我们缩短所谓的“现代化”进程。或许这倒恰好表明,技术无新,思想无旧,或许我们的问题不是我们做不做得来美国人,而是有没有做好中国人。近来热播的《士兵突击》好像在创造一个中国式的Forrest Gump,但这诚然是一种误解。Forrest Gump是“美国人”与他自己之间的问题,而许三多其实本应该是“美国人”同“中国人”之间的问题,或者,更确切地来说,是作为“美国人”还是作为“中国人”的问题,而后者,正是一个非常“中国特色”的问题。但遗憾的是,我们的导演没有能很好地对待这个问题,也就是说,他最终没有完成中国人对自身历史的再认识。
已经说了太多了,这最后一个问题,就留给大家自己去反思吧。
那是1995年,也是我大学时代的开始,《Forrest Gump》携多项奥斯卡大奖的风潮而来,喧哗一时。如今多年过去之后,回头再来看这部电影,它的确已呈现出相当不同的样子。
1995年是怎样一个年代?在我看来,这个年份无论是对于我,还是对于国家,都有不一样的意义,并且,更为重要的是,这个意义不像十年文革或者改革开放那样具有如此明显的标志性,某种程度上来说,它很像是十年前的那场暗流,只是这场暗流具有与1985年颇为相逆的特质。1985年,文革过去将近十年,新旧交锋已到达一种微妙的境地。这十年最初具有很强的逆反特色,甚至不够格称为“反思的时代”,在这样的时候,文艺总是充当着先驱的角色,其代表当然是所谓的“伤痕文学”。而文艺的“复兴”后面跟随而来的往往就是思想的“启蒙”。很多人可能认为后者在某种意义上从前者中攫取理论成果,是艺术成果在思想领域的延续,换句话说,艺术是“第一主旋”,是“起兴”,而思想则是“第二主旋”,其实质是“第一主旋”的某种“变奏”或“再现”。大概很多人都这样理解西方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关系。这很可能是有问题的。
在我看来,最初的思潮当然具有“反思”的色彩,但却往往难以担负“批判”之重任。这并不是说最初的思潮中没有划时代的成果,说难以担负重任并不特定地归咎于某种思想的浅薄。问题仅仅在于,倘若这种思想,仅仅停留于其“书面形式”,那么它的意义就是有限的。或许它在若干年后被奉为“划时代的伟大思想”,但这种“划时代的”意义,并不是在它诞生之初就能被看到的,换句话说,在诞生之际,它具有很强的理论色彩,而不是民众的生活。这句话一说可能马上就要被误解为传统意义上的“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了,其实不然,这里说的仅仅是这样一句话:民众尚且没有如那种思想一般去“阅读”自己的生活,因而其生活对他们而言,也就并不是这种思想所表述的样子。
民众教化的完成,不是某种理论被灌输到头脑中去的过程,而是这种理论走出其“学说的书面形式”参与构成民众的生活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历史”才最终获得其应有的批判。这就是为什么海德格尔声称我们仍旧处于“黑格尔时代”的原因,也是为什么说讨论“马克思哲学的当代性”仍旧是一种“侈谈”的原因。
由此可见,1985年所能提供的思潮,远不能直接成为民众的生活,相反,黑格尔所谓“国家的习惯”倒的的确确是我们的生活。政治必然是当代的,其对民众生活的参与力倒是“直接的”。1985年政治教科书改革这个事件,在今天看来,倒的确参与构成了民众(尤其是青年人)此后二十多年的生活。而情形到了1995年,又有了很大的不同。学界有些人将1992年发生的事情当作是继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二度春风”(春天的故事),其后似乎的确进行了一场“思想解放运动”,很多在1985年不能谈的问题,又可以成为话题了。但这诚然是一种误解。
正如前文所指出的那样,1995年的情况具有同1985年时“相逆的特质”。相同的仅仅是对于我们身处的时代的一种无知。1985年的无知,可能还可以归咎于过于“迫近”,或者某种不冷静的“逆反情绪”造成的过犹不及,但1995年的无知,用伽达默尔的话来说,则更可能是源自于“有意识地退出”。对“理论问题”的悬置,已不仅仅体现于政治策略,而更加像是民众普遍认同的后果。也就是上文所说的,1985年的策略,已然构成1995年乃至之后的民众的生活。
而对1995年的自我来说,同样也是一个“有意识地退出”的时代。说“拒斥”已经显得单薄,因为年轻人的直接的“叛逆心理”对我而言已不具备统治性,或者说,已经不是我的精神状态中占主导地位的因素。我在我的成长过程(亦即我的“历史”)中,已然告别“文艺”——其表面特征就是诗歌作品数量的下降——而进入“启蒙”。我开始重新追问“人生的意义”问题。而恰恰在这样的时候,我发现了思想领域(首先是价值领域)内的真空。这种真空就“民族的”特质来说,直接源自“理论问题”的悬置,但在更高的层面来说,源自这个“形而上学没落”的时代。显然,尼采的颇具“文艺色彩”的呼声,在很多年后才终于成为民众的生活,并且,随着资本文明的世界化,尼采所揭示的那种西方的命运也转嫁到了我们的头上。从中国的情况来看,尼采在那样一个年代同高校校园的文化潮流的邂逅,并不是偶然。但更显然的是,这场“美丽的邂逅”仅仅发生于高校或者说某些知识分子那里,而对更为广大的民众来说,仍旧不过是某种“理论问题”罢了。1985年还不足以体会其主要精神,不是因为谁的愚钝,而是资本原则贯彻自身的力度和范围还相当狭窄(也就是改革开放的成果还仅仅是一连串的数据),而这种贯彻在精神领域内的展开却立即遭受到了制裁,于是,1995年的“退出”显得不那么“有意识”,而多少有些无奈的气氛。这仅仅是表面情况。在其实质上,更恰当地来说,应当是“我们有意识地退出一个时代,但这种意识却不能见诸于理论的表达”。正因为缺乏了这样的表达,于是当前就有了所谓“经济至上”这样的一种误解,仿佛现状仅仅是某种“经济策略”的问题一样。
但不可否认,几乎全部人的退出都是“自觉”的,无论是知识界还是民众都是一样。从80年代的“全民参政”到90年代的“全民下海”就是最好的证据。对于知识界来说,更重要的不是去填补什么理论的空白,而是“用经济效益说话”。这其中包含着怎样的一种信念,或者,资本原则究竟在一种怎样的意义上,在中国范围内乃至世界范围内达成一种自身内部的和解,仿佛是当前知识界首要的问题所在。
1995年的我,尚且不能回答很多问题。这也很自然,我是一个刚刚进入大学的年轻人,我对自己的认识,乃至我对哲学这门学科的认识也才不过刚刚开始。在这个时候,我已经作出了很多重要的决定(比如放弃建筑学去攻读哲学就是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决定),但显然我尚且不能理解我自己的决定究竟有怎样的意义,因而这些决定并未参与构成我的“历史”。
第一次看的时候,我是到了Forrest Gump在Jenny墓前独白那一段才落下泪来。我会想Forrest Gump如何延续其此后的人生这个问题,虽然,他已经有了小Forrest,但是,我们不是看见那片羽毛已经飘离了吗?这个第一反应是相当自然的,虽然Forrest Gump声称他并没有为了什么宏大的理想而奔跑,但是,在当时的我看来,若是没有Jenny,那么他的奔跑就是无意义的。
但是,从第二次看开始,情况就不同了。我从Forrest Gump小时候第一次跑起来的时候开始,就一直泪如雨下一直到最后。在这个时候,奔跑开始对我呈现不一样的意义。这个意义并非为最开始的领会所欠缺,而仅仅只是我此前未曾“阅读”明白最初的自己而已。
一句话,Forrest Gump的奔跑,开始有了超越他自身目的的意义。那不再是纯粹私人的行为,也不是那种其实奠基于“私人行为”这个基础上的“类”的行为,比如“为了女权主义、为了环境、为了世界和平”等等。但那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意义呢?
曾有评论家比较《Forrest Gump》与《The Shawshank Redemption》,说要看懂前者,必须对美国的历史有充分的了解,而后者,则超越了美国人的“家事”,由此,这个评论家声称《Forrest Gump》仅仅属于美国人,而《The Shawshank Redemption》则属于全世界云云(由此他还得出奥斯卡评委的眼界过于“美国化”等等推论)。
我不会去讨论我们看《The Shawshank Redemption》是否需要了解一下美国的历史,如果我仅仅以此来诘难这位评论家,那么我不过是在对他的立场进行低效的重复而已。
“对美国历史的了解”根本不是领会这个作品的先决条件。这个作品里哪里存在作为知识的“美国的历史”?难道Forrest Gump真的触发了水门事件吗?这个作品也非仅仅是漫画式地解构了“美国的历史”,否则它充其量不过是“政治八卦”或者“政治黑色幽默”而已。这部作品包含了对“美国的历史”进行再认识的重要的真知灼见,而这种“再认识”,一如前文所说,参与构成“美国的历史”本身,进而,也参与构成时代精神。
对此,在片中的民众有一个认识的过程,他们开始认为Forrest Gump毫无疑问是一个疯子(Run fool),其疯癫的症状不可能比尼采更典型。但后来,他们之中的某些人,就影片的受众来说恐怕是大多数人,开始理解了Forrest Gump的行为。这种理解,不必多言,与Forrest Gump的个人意图没有多少直接的关系。
在当今时代,“人生意义”问题首先不是80年代式样的孰对孰错的选择问题(也即不是“女权主义和环境保护何者更应当成为时代主题”之类的问题),而更接近于在当前时代条件下如何重提或者说重新衡量“人生意义”的问题,甚至,“是否需要提这个问题”的问题。我们得承认,尽管这看上去是一个几乎无法回避的问题,但又有多少人严肃地深思过这个问题呢?而恰恰在这个时候,要求“重估一切价值”的尼采反倒不能继续代替我们发言了,因为似乎“人生意义”问题已经从普遍的领域退出来了,似乎那只关乎“个人的选择”,而大可不必上升到“一切价值”。当代人隐秘地事先判定:要确立某种“个人价值”,首先以斩断其同“一切价值”的关联为前提。这种毁败的见解当然不能帮助当代人确立某种价值,相反,它使得当代人越来越丧失存在的意义。
在这个意义上,《Forrest Gump》中所体现出来的“救赎”意味,显然不如《The Shawshank Redemption》的方式来得实际。后者中的主角不但不是“傻子”,而且是深谙规则的“理性经济人”,他采取的做法看上去更具备“可操作性”,因而,他的“成功”似乎更具有“现实性”。但是,我不得不说,这里存在着一种普遍的误解。《Forrest Gump》中所体现出来的“救赎”在如今看来诚然有问题,但《The Shawshank Redemption》则问题更大。
首先,这个理性经济人的成功,究竟是他“个人”的成功,还是资本原则的成功?恐怕是后者。也许有人会说,至少可以说他是借助了资本原则来实现了自我,可是情况果真如此吗?他连自己的真实姓名都必须放弃(而不得不在虚拟世界中存在以便参与经济生活),唯此才能在某个乌托邦的沙滩上享受阳光,如果说这就是“实现自我”,那么只能说这种想法中包含了当代人全部孱弱和幻想的本质。与此相对照,《Forrest Gump》中丹中尉的救赎则不同,就算有人认为他仍旧不可能如Forrest Gump所认为的那样“同神和解”,但至少他找到了属于他的“Magic leg”,从此他至少能够站立着生活了。也许有人质疑说:他不也是因为“善于经营”(比如从捕虾转到水果生意),才能如此生活的吗?这种质疑其实不值一提,只需提到两点就足够了:第一,他的“第一桶金”看上去更像是“上帝”给的,而不是“资本原始积累”;第二,更具有判决意味的是,我们恐怕不能认为倘若他“生意失败”就会重新“与上帝结仇”,他的“Magic leg”恐怕不仅仅是有形的那双而已。但反观《The Shawshank Redemption》,倘若主人公越狱失败会怎样?资本原则恐怕依然是成功的,但他的个人价值何在呢?提供了一个“掌握或运用规则不够深刻”的失败范例吗?
真正值得追问的是:“上帝”给的救赎,同“运用规则”的便利区别到底在哪里?对于缺乏基督教信仰的人来说,“上帝是否存在”好像是先决问题,否则哪里来“上帝给的救赎”问题?但这里压根不在讨论基督教,正如不在讨论所谓“美国的历史”一样。这里讨论的是“超感性领域”的问题,即“超出我们经验世界之外的领域”的问题,无论你将这个领域交给谁去处理,或者,你谁都没有交托,只是将它虚置起来。毋庸置疑,“人生意义”问题,正属于这个特定的领域。人生意义不是直接的生活经验问题,因此全部“对美国历史的了解”甚至“对世界历史的了解”都无助于回答这个问题。相反,某种时候,我们更加容易认为:人生意义恰恰是从生活常态中抽身出来后方才可以问的问题。但这样一来,上述两者的区别就模糊了:无论是上帝的救赎,还是世俗的规则(比如商品经济规律之类的东西),相对于某个特殊的“个体”而言,都是外在的,谁都不比谁可信。而由于上帝的旨意相比起来无法捉摸,经济规律虽难倒貌似可以掌握,于是,后者反倒是更易于接受的了。
我们必须时刻意识到,对“个体”的存在意义的追问,的确立即超出了“个体”的狭隘立场,但绝不等于说,存在的意义是以任何形式的“个体牺牲”来实现的。
毫无疑问,在我的“历史”上,不会有任何一个时刻比当下更理解当时的我。我看到当时的我如何摆脱了“私人性质”(或者是被放大了的“私人性质”即所谓“民族性质”),而从《Forrest Gump》这样一部影片中看到了对整个时代而言具有普遍性的“立法意义”。奇妙的反讽在于,这种“类的立法意义”丝毫或者说根本无法脱离“我”这样一个特殊的“个人”。
在马克思的立场上看来,资本原则自身内的和解(或者说“理论问题”)哪里是什么根本的问题,这仅仅不过是一个派生的问题而已。而体现出这个问题的派生性质的,首先竟然不是“国家的习惯”,而看上去只是“个人的选择”。比如说,当我看《Forrest Gump》这样一部电影的时候,诚实地来谈,首先映入脑海的不可能是“国家的前途”,而是“个体自身的命运”。在前者那一端,仿佛已经无须多言,也就是说,无论怎么去谈,已经过去的“历史”无法改变,当前趋势不可逆转的(甚至即便在个体看来都没有必要逆转),所需要的仅仅是“掌握规则”而已。而在自身的命运上,我们则异常沮丧,因为在前者的必然性之下,我们似乎看不到两者的任何关联,具体来说就是,无论多么强有力的数据,都无法说服我们认为生存于这样一个时代是“有归属感的”,或者,是“幸福的”。
Forrest Gump的这一跑,便跑出了这个时代所具有的全部的荒诞性质。虽然这种对时代荒诞性质的描画更接近于“文艺的”而非“启蒙的”,但却诚然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启蒙”。
让我们坦白一些吧。各种以单纯的个体性为出发点的观点,哪怕是将这种个体性上升为民族性甚至人性的观点,同旨在夷平个体性的实证主义是一丘之貉。以孤立的个体来对抗形而上学,这种方式必定容易赢得同情,但却始终不会成功。好莱坞塑造的英雄,无论是总统(哈里森福特)还是平民(布鲁斯威利斯),都一样是想象的产物。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丝毫没有必要将Forrest Gump也看作这一类的英雄,更没有必要跟着他跑。
对世俗规则的懵懂(例如Forrest Gump看到裸体的Jenny抱着吉他唱歌心底由衷地想“她终于实现了她的梦想”),绝不意味着苍白,相反,恰恰意味着真正的意义的呈现。Jenny在开始的时候总是不理解这一点的,虽然她关心Forrest Gump,但那种关心更像是出于某种泛泛的“人道主义”,而一旦涉及自身,她则一方面依赖于Forrest Gump对她的关怀,一方面又厌烦于他一再地超越所谓的“人情世故”(例如她总是对Forrest Gump说,你不能总想着要保护我,不能这样不能那样)。中尉丹的立场也大抵如此,当Forrest Gump把他救出来的时候,他认为那是破坏了他宏大的计划(所谓“命中注定”),而若是有人说Forrest Gump是个傻子,他则会忽然暴怒。我们说,他们都在以世俗的规则(无论是中尉丹那样宏大的,还是Jennny那样主要是个体的甚至自杀式的)来要求Forrest Gump,但与此同时,他们都从Forrest Gump身上看到自己的苍白和孱弱,因此他们对Forrest Gump的依赖或者袒护,不过是他们对自身灵魂的看护。这让我想到宫崎骏《千与千寻》中的白龙和无脸男,他们不是两个人,他们不过是同一个人的两个方面,是我们自身的分裂结果:忘记自己名字的白龙何尝不是无脸男?而一心跟着千寻并以自己的方式守护千寻的无脸男又何尝不是白龙?我们不过在白龙身上看到一个在世俗规则中努力奋斗而忘却意义的肉身,又在无脸男身上看到一个掌控不了规则而无助漂泊的魂灵罢了。我们希望有白龙的身手去对抗世界,我们更希望有人来照看我们无主的魂灵。而千寻,恰恰是在帮助二者找到自我的同时发现了自身的意义。
同样的,Forrest Gump也帮助了两个人,Jenny和中尉丹。他和千寻一样手无寸铁,绝非英雄,千寻是个孩子,而Forrest Gump是个傻子。但是,在他们的“实践交往”中,却成全了他人和自己。Forrest Gump让Jenny和中尉丹懂得的事情绝不是爱情和友情,而是什么叫“命运”。Jenny作为一个受到童年创伤的孩子,她的人生一开始就坏了,相比起来,我们似乎没有那么“不走运”,但我们同她一样,感觉到自身面对外在规则的无力;而有着“光荣与理想”的中尉丹原本应该是个身手不错的“能人”,但他一样被强大的外力所改变,“宏大理想”不仅不能成全他,在他看来,他反倒是被神所遗弃,对照我们来说,我们也许没有像他那样咒骂过神,但我们在努力学习却没考到好成绩,或者认真工作却没有获得应有的赏识时抱怨一点也不会更少,在那样的时候,我们也确乎认为,帮助我们讨得我们一心想要的才是对的,像Forrest Gump那样把我们拉出原先的计划是令人愤怒的。显然,他们不懂得什么是真正的命运,无论是Jenny还是中尉丹,在开始的时候,他们都在某种程度上怨天尤人。但是Forrest Gump不同,无论把他放到哪里,他首先便接受了下来(我们看到他被征兵和退伍都同样突然),然后,在其中做到了自己可以做的事情(通常就是running)。他理解不了很多事情,但正因为如此,他没有在他所不能的地方花费力气,因此反倒实现了自己。这种实现,当然是令人愤怒的,中尉丹无疑觉得,他怀着理想而九死一生却什么都没得到且留下一身残疾,而这个傻子只会跑却赢得了奖章!但是他后来忽然明白了,当他坐在岸边,看到Forrest Gump胸无城府地冲他挥舞着手臂,他忽然感到了某种与世无争的平静。于是,当他出席Forrest Gump的婚礼,看到Forrest Gump娶了如此美丽的Jenny时,表情是意味深长的——Forrest Gump是掩不住的高兴,他的得意同某些小人得志的人不同,我们都认为他拥有了他所真心需要的和与他相配的东西。中尉丹这次丝毫没有了愤怒的理由,因为他心底已经认同了Forrest Gump,也正因为此,他一手承担了全部的生意而听由Forrest Gump去做一个“很棒的工作”(修剪草坪),我们都不会将此看作是一个争夺财产的阴谋诡计——因为那是他认同Forrest Gump的最好证明。Jenny也一样,她选择了在另一个地方重新开始,尽管是做一个看上去微不足道的女招待,但她不再觉得应该是由别的什么人来为她的不幸埋单然后开始自我放弃,相反,当一个人认识到自己的命运的时候一切总是为时不晚。
我们的世界上为什么总是有那么多的“粉丝”和“愤青”?因为“粉丝”只看到事物光鲜的一面,而“愤青”只看到事物阴暗的一面,一句话,他们从未面对现实。他们看不到他们所追逐或者愤怒的对象不是别的,正是他们自身狭隘的投影。他们若是真正承当起历史,就会发现他们不需要通过“粉”什么或者“愤”什么来判别他们自己的存在。对Forrest Gump来说,他做过学生,做过军人,做过橄榄球手和乒乓球手,做过大副或者亿万富翁,也做过别人的儿子、丈夫、朋友和父亲,他从没有抱怨过其中的哪些是缘自外在的强力而非自己的选择,也没有因为其中的什么而感到虚荣或自卑,因此,他始终在做的就是这样一个现实的自己,作为母亲的儿子,作为中尉的士兵,作为船长的大副,作为Jenny的丈夫,作为他儿子的父亲,甚至,作为每一个特定时代的美国人。
就如同1995年相对于1985年的意义一样,2005年对于1995年而言,也不仅仅是物理时间的推移。在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接近尾声的时候,历史却来到了一个高潮。在这过去的30年中,究竟是什么走出了学说的书面形式而成为了我们身处其中的现实呢?倘若仍只是某种个体性的滥觞(尽管不再保有一个自由主义的外观),那么我们几乎可以说是一无所获——我们不过是在21世纪重复上个世纪80年代的幻想。我们是否拥有了一些比所谓“自由、平等、博爱”更现实一些的主张呢?至少表面上看来是令人失望的,除了侈谈“自由”、“人性”和“大爱”之外,没有什么更新鲜的。西方人之前走过的道路,看上去一点也不能帮助我们缩短所谓的“现代化”进程。或许这倒恰好表明,技术无新,思想无旧,或许我们的问题不是我们做不做得来美国人,而是有没有做好中国人。近来热播的《士兵突击》好像在创造一个中国式的Forrest Gump,但这诚然是一种误解。Forrest Gump是“美国人”与他自己之间的问题,而许三多其实本应该是“美国人”同“中国人”之间的问题,或者,更确切地来说,是作为“美国人”还是作为“中国人”的问题,而后者,正是一个非常“中国特色”的问题。但遗憾的是,我们的导演没有能很好地对待这个问题,也就是说,他最终没有完成中国人对自身历史的再认识。
已经说了太多了,这最后一个问题,就留给大家自己去反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