躯体感觉诱发电位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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躯体感觉诱发电位

心理学术语
躯体感觉诱发电位(Somatosensory evoked potential)是指对机体感觉系统的任何一点给予刺激,在该系统的特定通路上的任何部位均能检测出的生物电反应,骨科常用的是皮质诱发电位(CSEP)及脊髓诱发电位(SSEP)。前者是记录电极置于头皮,后者置于脊柱,需要特殊仪器,将与刺激有关的诱发电位叠加,以波形形式记录。
中文名
躯体感觉诱发电位
外文名
Somatosensory evoked potential
提出时间
1917年
提出者
Dawson
学    科
普通心理学
应    用
法医学鉴定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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躯体感觉诱发电位在临床法医学鉴定中如何客观的评判颅脑损伤脊髓损伤的被鉴定功能障碍程度一直是鉴定工作中的一个难点。自1917年Dawson首先创建诱发电位测定以来,当前此技术在临床医学中已逐步普及,并已在法医学鉴定中使用。通过潜伏期及波形的变化,反映感觉通路的功能障碍,当前最主要用于脊髓损伤的诊断及预后判断,脊柱手术中的脊髓功能监护,以预防截瘫的发生。设备复杂、影响因素多是其不足之处。 [1]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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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刺激或机械刺激混合神经干、神经末梢或皮节等,在特定神经通路的任何部位记录到的与刺激有锁时关系的电位变化,称为躯体感觉诱发电位(SEP)。上肢常用的神经是正中和尺神经,下肢是腓总和胫后神经。正中神经刺激时,阴极置于近端,记录电极可置于肘、Erb氏点、C7、C3’和C4’(Cz后2cm向左右旁开7cm处)。周围电位按其记录部位或可能的神经发生源命名。头顶记录的成分有P14、N20、P25、N35、P45和N60等。胫后神经刺激时,记录电极可置于口窝、臀点、T12、Cz’(Cz后2cm)。周围电位按其记录部位或可能的神经发生源命名。头顶记录的波形似“W”,成分有N33、P40、N50、P60和N75。SEP正常值判定标准主要依据:各波峰潜伏期、峰间期、左右侧差及波幅等。临床主要用于周围神经病,特别有助于神经根或丛的病变的诊断和定位;脊髓病,判断病变的程度、范围等;多发性硬化,有助于发现临床下病灶;脑血管病;脊髓手术监护及脑死亡判定等。

应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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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肢SEP,记录电极分别置于头顶(C3’、C4’)、Erb’s点、第7颈椎棘突(C7),参考电极为前额(FPz),方波脉冲电刺激双侧腕部正中神经及肘关节外侧肌皮神经走行部位。刺激强度5~15mA,叠加250次,扫描时程50ms。
下肢SEP,记录电极置于头顶(Cz),参考电极为前额(FPz),方波脉冲电刺激双侧踝关节内侧胫神经走行部位。刺激强度15~25mA,叠加250次,扫描时程50ms。

临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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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躯体感觉诱发电位检查可以对受测者的感觉神经传导功能进行评判,躯体感觉诱发电位完全消失,其脊髓完全性损伤的可能性极大;潜伏期延长及波幅下降可以反映其感觉神经传导功能存在不同程度的障碍 [2]
2、对受损部位进行定位,通过异常表现出现的时间,可以对损伤的部位进行定位,上肢躯体感觉诱发电位检查,N13存在提示刺激引起的诱发电位已传至脊髓水平;N20缺失提示脊髓水平以上的干及大脑皮层、皮层下的轴索功能受损 [3]
3、对颅脑损伤及脊髓损伤的预后进行客观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