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12至13歲罪犯判囚10至15年 內地法院:處罰寬容但不縱容 (17:12) - 20240416 - 兩岸 - 即時新聞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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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12至13歲罪犯判囚10至15年 內地法院:處罰寬容但不縱容 (17:12)

最高人民法院今(16日)披露,法院最近共審結4宗未成年人殺人、重傷害犯罪案件,4名罪犯年齡在12至13歲之間,被依法判處10至15年有期徒刑。最高法院強調,審判既要成為對失足未成年人懲戒處罰的公堂,又應作為挽救教育的課堂,處罰堅持「寬容但不縱容」,對於主觀惡性深、危害嚴重、特別是屢教不改的人依法懲處,發揮警示教育作用。

法院稱,在審理婚姻家事、侵權等案件時,要注重強化監護責任和教育引導工作,引導父母依法履行監護職責。應當盡快改變對低齡未成年人專門矯治機構力量薄弱的局面,加快專門學校建設,逐步推動建立獨立的少年司法系統,讓實施嚴重危害社會行為但尚未構成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得到應有的矯治教育。(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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