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屋大王套丁案廉署再控9人 全屬元朗原居民 (14:45) - 20240227 - 港聞 - 即時新聞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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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屋大王套丁案廉署再控9人 全屬元朗原居民 (14:45)

有「村屋大王」之稱的王潘律師行創辦人王光榮,涉嫌伙同元朗區議員程振明於14年間「套丁」,同被廉署控告一項串謀詐騙罪。廉政公署今日(27日)再落案起訴9名丁屋申請人。9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周四(29日)分兩宗案件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9名涉案丁屋申請人為黃觀勝、陳志明、蔡偉生、陳永堅、梁錦益、龍福兒、楊啟光、鄧翹沾及駱天龍,年齡介乎42歲至74歲,均為元朗原居民。他們各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

廉署調查顯示,元朗水蕉新村原居民代表程振明及其他中間人自1990年代起向元朗原居民收購「丁權」,以在水蕉新村內發展一個丁屋物業項目。至約2005年3月,一間發展商與程振明達成協議,並委派程振明為受託人合作發展該丁屋項目。程振明及該等中間人於是繼續向原居民收購更多「丁權」,並安排他們申請在水蕉新村興建丁屋的建屋牌照。

署方指,首宗案件涉及兩名元朗原居民黃觀勝及陳志明。二人涉嫌於1991年11月至2014年4月向地政總署申請建屋牌照期間,分別與程振明等數名中間人串謀詐騙地政總署,涉嫌向地政總署訛稱黃、陳二人均為水蕉新村有關土地地段的唯一合法註冊業權人,而二人從未與任何人士訂定任何協議或安排,以轉移或其他方式處理該等土地地段或相關權益,亦無意將二人的「丁權」售予其他人士或發展商。

第二宗案件涉及另外7名元朗原居民蔡偉生、陳永堅、梁錦益、龍福兒、楊啟光、鄧翹沾及駱天龍。7人涉嫌於1999年11月至2017年8月向地政總署申請建屋牌照期間,分別與其他中間人串謀詐騙地政總署,藉虛假陳述誘使地政總署向該7名被告批出興建丁屋的建屋牌照。

廉署調查顯示,水蕉新村於案發期間興建多幢丁屋,包括該9名被告獲批的建屋牌照所興建的9幢丁屋。有關丁屋其後由一個發展商以一個私人屋苑的型式向公眾出售,每幢售價900萬至1300萬元不等。該發展商就銷售其中115幢丁屋,獲取逾10億元。

至於早前被控的王光榮及程振明均否認控罪,案件將於2025年2月10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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