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巴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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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和雅虎争夺控制权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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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协议,从2010年10月开始,持有阿里巴巴39%股权的雅虎,其投票权将从35%增至39%;阿里巴巴现有管理层的投票权将相应地从35.7%降至31.7%。如果这样,双方在董事会中的力量对比将发生变化,雅虎拥有的董事席位将至少等同于阿里巴巴现有管理层。
“雅巴之争”始末 作者: 佚名
2005年,由雅虎CEO杨致远牵头雅虎与阿里巴巴集团签订协议,这份被外界称为“雅巴合作”的协议称,雅虎以10亿美元及雅虎中国全部资产,换取阿里巴巴集团39%股权。当时双方签署一份协议,约定在2010年10月后,雅虎将获得阿里巴巴董事会的第二个席位;同时雅虎的投票权将由35%增至39%,马云等管理层则从35.7%降至31.7%,软银则保持29.3%不变。
2009年1月,美国雅虎董事会宣布,任命美国软件公司Autodesk执行董事长巴茨担任雅虎CEO,同时成为雅虎董事会成员。杨致远则辞去雅虎CEO一职,但仍留任雅虎董事会成员。而杨致远的离职则为“雅巴之争”埋下伏笔。
2010年9月9日,雅虎子公司雅虎香港总经理蔡宝德表示,“正考虑”吸引内地客户到雅虎香港网站上投放广告。这个“正考虑”的事情引起了阿里巴巴集团的强烈反弹,其发言人表示,将根据这一情况重新评估与雅虎的合作关系。
2010年10月,五年前的协议即将兑现。
“雅巴之争”的焦点是阿里巴巴集团欲回购雅虎持有的39%股份。对于阿里巴巴欲回购股份的原因,阿里巴巴上市公司CEO卫哲曾表示,雅虎已不再拥有其自主搜索引擎技术,阿里巴巴与雅虎间合作关系的基础已不复存在,阿里巴巴并不需要一个没有业务协同作用或者技术的金融投资者。他还指出,雅虎作为阿里巴巴的股东,只顾本身利益而未对阿里巴巴做出任何有贡献的策略,这令阿里巴巴“难以理解”。
另据知情人士介绍,在2009年阿里巴巴集团十周年庆典之际,雅虎出人意料抛售了其持有的阿里巴巴1%股份,以提振自身下滑的股价。2010年9月下旬,在阿里巴巴集团十一周年庆典之际,雅虎又宣布进军中国内地市场,吸引内地客户投放广告,直接违背了不允许在中国内地开展互联网业务的承诺。雅虎的上述举动直接挑战了阿里巴巴的价值底线,引发了“雅巴之争”。
资本是把“双刃剑” 作者: 胡雅清
公司创始人被资本反噬的悲剧早就不是第一次发生。当年新浪创始人王志东的出局,和UT斯达康创始人吴鹰的黯然离场,都是因为失去了对公司的控制权,进而被股东所抛弃。如今,这样的风险再次降临到阿里巴巴马云的头上。
2005年8月,马云用阿里巴巴39%的股份,换取了雅虎10亿美元、雅虎中国全部资产以及雅虎品牌在中国的无限期使用权。这在当时看来,是一笔不错的交易。而马云也认为,阿里巴巴借此一举获得企业发展迫切所需的资金和技术。
不过,在一直研究美国及中国互联网发展、并密切关注“雅巴之争”的沃顿商学院市场营销教授彼得·费德(Peter Fader)看来,这场公司控制权争夺战并非偶然,而早在双方合作之初,就已经埋下了风险的隐患。
“2005年,雅虎和阿里巴巴两家公司均认为他们是具有相同发展方向的公司,而业界也对当时双方进行的股权交易评价颇高。”彼得·费德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说,“但从现在看来,当时的判断显然是不准确的,这两家公司选择了不同的发展道路。无论从业务层面,还是战略角度来看都没有实现互补。”
从雅虎角度看,尽管它获得了良好的资金收益,但是并没有从这笔投资中找到适合自己的业务转型方向,导致业绩不断下滑。而对于阿里巴巴来说,除了获得了资金以外,雅虎也并没有提供给其未来发展所需要的技术。阿里巴巴集团CEO卫哲说得很明白,雅虎已不再拥有其自主搜索引擎技术,阿里与雅虎间合作关系的基础已经不复存在。
其实,资本在公司的发展和壮大过程中,是可以起到良好的助推作用的。
以美国为例,2000年以后,是互联网公司飞速发展的时期,但由于宏观经济增长速度放缓,这些公司为了发展不得不释放出股份,以获得资本的助力。现在看来,真正成功的企业,都是利用资本得当的企业。因为资本的进入,一定程度上可以为公司带来更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更有远见的发展策略,让公司在公众化、市场化过程中,更加注重公司发展本身,而剔除创始人的个人因素。
当然,在和资本的博弈过程中,公司创始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也总结了一些经验,比如:拿出少部分股权去融资;或是在议协签订过程中设置额外条款以保护本人权益。例如,美国已存在一些法律设置,可以使创始人保持一定的持股比例不被稀释;而在欧洲公司的章程中,同样也会明确创始人与投资人的权利等。
“雅巴之争”对于中国企业来讲,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如今公司的创始人们对待资本的态度越来越审慎。战略是否具有互补性、管理是否具有可控性等都是他们要考虑的问题,而不再是一味地期待资本垂青。
面对体量巨大的投资公司,更需要中国企业拿出智慧来应对。
对于阿里和马云而言,牢牢控制阿里巴巴的董事会,才能充分展现自己对阿里巴巴的掌控权。2000年以来,阿里系的发展有目共睹,其在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地位不言自明。前景越是明朗,拥有充分掌控权就显得尤为必要。权利之争由此上演。
2003年,阿里巴巴创办淘宝网,进军C2C市场,却遭遇直接竞争对手eBay的迎头痛击,后来当当、腾讯等也加入战团。为了争夺市场占有率,淘宝坚持免费模式,这种成功的背后是巨大的资金压力。在2003年投资1亿元后,阿里巴巴在2004年7月又追加投资3.5亿元,而当时渴望套现离场的风投们已经表现出不耐烦。这时候,雅虎的适时出现,令马云和杨致远一拍即合,随后双方正式开始了“雅巴合作”。
尽管2005年的雅虎中国开始走下坡路,但仍有很多业务具有竞争力。而与雅虎的合作,除了资金外,阿里巴巴还获得拓展海外业务等机会。然而,5年后,阿里认为,雅虎当年10亿美元的投资,如今已经赚得太多,甚至沦为“财务投资者”的雅虎仍在坐享其成。
另外,如同乔布斯之对于苹果一样,马云之于阿里巴巴而言,同样是企业灵魂。当然,还有一种可能:雅虎在未来某个时点决定出售阿里股份,这也很好理解:无论事情如何发展,对于逐利的企业而言,追求利益最大化才是最有价值的。
有消息称,9月17日,雅虎CEO卡罗尔·巴茨开始为雅虎所持阿里巴巴39%的股权寻找买家。她表示,雅虎“非常支持”阿里巴巴创始人兼董事局主席马云及其团队所实施的经营战略。并补充称,雅虎不会就是否私下与阿里巴巴进行了讨论置评。巴茨还表示,就阿里巴巴股权所进行的任何讨论都将“与为我们股东创造最大利益的原则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