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股息】滙豐不派股息5股民入稟追討 滙豐代表指做法具法律基礎 - 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 - 新聞 - 社會 - D210608

【追討股息】滙豐不派股息5股民入稟追討 滙豐代表指做法具法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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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1/06/08 14:44

最後更新: 2021/06/08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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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索人李激光(左)、曹維新(左二)及麥若媚(右),區議員方國珊(左三)協助各人處理案件。(陳卓欣攝)

滙豐(0005)控股於2020年2月表示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下的各種不明朗因素,取消派發2019年末期息。5名持有滙控股東早前分別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滙控追討股息,案件今(8日)開審。其中持有4,000股滙控的男股東,申索逾6,000元的末期息及利息。代表滙豐控股的吳先生供稱明白股東會失望,但强調取消派息具法律基礎。有申索人質疑滙控曾將末期息改名為中期息,滙控代表否認。

5名申索人包括曹維新、李激光、Jantix Management Limited 、麥若媚及程少媚;答辯人為滙豐控股。由於程因病入院,今缺席聆訊,審裁官指審訊時將一併考慮程的書面證供。

申索人李激光早前於申索書指持有28,800股滙豐控股,以每股派息0.21美元(折約1.62港元),申索損失46,880.64港元及利息;申索人曹維新則申索約6,500元。

申索人李激光今在答辯方滙豐控股代表吳先生盤問下指,根據她於網上查看所知悉,滙豐控股在早年是將該次派息稱呼為「末期息」,但滙豐控股其後則改名為「第4次中期息」。李認為涉案該次派息由始至終都是屬於末期息,而末期息是必需要派,非末期息則可派可不派。吳否認曾改名,並指末期息及中期息是不同概念。

答辯一方滙豐控股代表吳先生解釋,因2019新冠病毒影響全球,滙豐控股需預留足夠現金儲備,董事會才決定取消派息。

另外,申索人Jantix Management Limited 代表呂先生盤問吳先生時指,滙豐控股有否曾考慮以股派息,吳稱沒有相關資料。呂又問及,滙豐控股是否知道香港有很多小股民依靠派息維持生活質素,取消派息會令他們失望。吳供稱明白股東會失望,但取消派息具法律基礎。

案件押後至7月12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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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卓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