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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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主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正厅局级行政机构,也是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政府安委会)的办事机构(以下简称市安办),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科技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一处、安全监督管理二处、安全监督管理三处、安全监督管理四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人事培训处、机关党委11个处室;下设市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安全生产调度信息中心、市安全技术培训考试中心、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6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中文名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
属    性
市政府直属
级    别
正厅局级
主    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机    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等

主要职责

播报
编辑
一、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中央在渝、市属国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承担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制定和发布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措施、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六、负责市安全生产监察专员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播报
编辑
办公室
负责机关办公、值班、政务信息、公文处理、政务公开、保密、信访、行政事务和体制、国际合作、外事管理、财务预算、资产管理、经济审计等工作。
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机关办公,拟定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并监督
执行,督促检查局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2.承担机关值班和事故信息处置工作,组织筹备局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
3.承担机关文秘、文电、机要、档案和机关行政事务工作,组织办理“两会”交办的建议、提案。
4.承担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关电子政务工作。
5.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管理体制工作;承担联系、推动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村(居)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工作。
6.承担机关保密管理和密码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机关涉密网、公文加密传输网建设和管理工作。
7.承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指导协调相关信访工作。
8.归口管理外事工作,拟订外事工作规章、规划并组织实施。
9.综合管理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国有资产、房屋产权处置、房改资金管理。
10.承担机关、直属单位财务预算管理和年度预(决)算编制、执行和管理工作,承担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核算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银行帐户的监督管理。
11.承担预算执行、资产管理审计相关工作和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及社团组织的财务收支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
12.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 任:谢云凯
政策法规处
负责法制建设、执法监督、标准制修订、重大政策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建设;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研究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标准;归口管理法规工作。
2.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安全生产监管法制建设工作,监督执法行为。
3. 负责指导区县(自治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工作。
4.组织研究安全生产重大政策;负责相关的安全生产重要研究课题的组织管理工作。
5.负责典型经验的调研、总结和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6.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文化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新闻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区县(自治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定期提出统计分析报告。
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 长:万仕洪
副处长:朱 佳
规划科技处
负责安全生产规划、科技、信息化、投资项目、专项资金、中介机构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1. 组织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实施。
2. 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示范及科研成果鉴定、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安全科技产业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市政府安全生产技术专家库工作。
3. 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建设。
4.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负责综合协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5. 负责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建设和“安保互动”工作;负责研究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和安全投入政策,并组织、协调实施。
6.负责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咨询、安全认证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
7. 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
8. 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 长:陈德忠
副处长:陈昌华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
主要职责
1.承担全市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统计、职业卫生统计、行政执法统计体系建设工作。
2.承担安全生产统计工作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统计工作。
3.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监督考核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执行情况。
4.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统计认定工作。
5.承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关于安全生产指标考核等相关工作。
6.承担安全生产事故、职业卫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分析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任:张锡强
副主任:黄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