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修法降齡18歲有投票權

中國時報【黃菁菁╱東京17日電】 日本國會參議院17日正式通過《公職選舉法》修正案,將選舉權的年齡門檻,從原本的年滿20歲調降至年滿18歲。也就是說,自明年2016年夏天的參議院選舉起,18、19歲的未成年人也有投票權,選民人數將增加約240萬,占所有選民的2%強。 明夏選民數增約240萬 日本自1945年修改《公職選舉法》,將選舉權年齡限制從年滿25歲調降為20歲以來,這次是時隔70年的修法,主要目的是希望年輕人能廣泛參與政治。 「年滿18歲即擁有選舉權」乃外國政治的主流,此修正案於本月初在國會眾議院院會通過,17日在參議院院會也經全體一致通過。 修正法成立後1周左右將正式頒布,1年後正式施行。預估明年6月20日以後公告的參議院選舉,將首度適用新法,凡在投票日之前年滿18歲者都具有投票權。國政選舉之後的地方首長和議員選舉等,也將陸續適用新法。 隔70年再降投票年齡 此外,修正法也放寬年滿18歲未成年選民參與選舉活動的限制,但若發生買票、賣票等違反選舉法的重大惡質情事,家庭法院原則上將移送檢察官處理;若被起訴,未成年者將與成年人一樣遭刑事懲處。 鼓勵年輕人參與政治 今年3月,日本朝野6政黨為鼓勵年輕人參與政治,而提出公職選舉法修正案。 不過,以往日本的國政選舉中,20至30歲的年輕族群投票率普遍低落,修正法是否能提高投票率令人質疑。 日本政府今後擬將在學校教育中加強宣導,也考慮舉辦摸擬選舉等活動,以提高年輕人對選舉權的認識。 隨著此修正案過關及選舉權年齡調降,日本目前規定「20歲以上是成年」的民法、以未滿20歲者為對象的《少年法》之適用年齡是否也該調降,成為今後檢討、研議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