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賣屋 去年查獲27件

中國時報【蔡依珍╱桃園報導】 地政局發現賣屋平台常「技術性隱藏」重要資訊,像是在賣房網只填寫鄰近大馬路名稱,但實際卻是在巷弄內,門牌完全沒有馬路名,涉及廣告不實,或是非法業者擅自攬生意賣房,桃園市府去年共查獲27件、開罰206萬元,除以活潑文宣向民眾宣導,也呼籲業者誠實揭露。 地政局指出,桃園不時有業者發生刊登不實廣告而遭檢舉,像是法定用途、使用分區、地址、坪數、物件照片等與事實不符,強調刊登廣告前應檢查各項標的物資訊內容是否與事實相符,確認無誤後才能上架,若有不實將面臨6萬元至30萬元罰鍰。 除此之外,仲介是特許行業,必須要揭露經紀業名稱,但591等售屋網上,往往只有房仲名字跟電話,沒有業者資訊,已違法,地政局去年就查獲廣告不實或未註明經紀業名稱的業者17件,全都開罰6萬元起跳。 地政局另外還發現有業者根本沒有售屋資格,卻違法攬客,去年共查獲10件非經紀業執行經紀業,開罰10萬起跳,總計27件共開罰206萬元。 地政局特別製作多款簡潔易懂的宣導文宣,像是「請認明合法不動產經紀業者」、「買房基本功.詳讀要點有保障」、「不動產經紀業廣告規範」等,透過活潑生動的插畫和簡潔有力的文字,圖文並茂向民眾宣導,提醒民眾買賣不動產一定要委託合法業者,簽約前要詳閱契約內容、審慎考慮,以確保自身財產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