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田北辰:政府擬分兩期派5000元 每期2500元 4個月用盡

消費券|田北辰:政府擬分兩期派5000元 每期2500元 4個月用盡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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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預算案》提出的5,000元電子消費券計劃,預計今年暑假接受登記,政府敲定由八達通、支付寶、WeChat Pay等4家營辦商發放消費券,但未公布具體安排。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透露,據他了解,政府不會採用早前分5期派發、每月1,000元的方案,傾向改為分兩期派發、每期2,500元,各期使用期限為2個月,即合共需要4個月內使用。

加快推電子貨幣 商戶裝機後難取消

田北辰接受《香港01》查詢時指,分2期派發消費券、每期2,500元的好處,在於可兼顧大額及小額消費,有助振興消費之餘,亦解決每期僅派1,000元無法購買大額產品的問題;另一個原因是政府選定八達通作為營辦商之一,其儲值上限是3,000 元,無法一次過存入5,000元消費券,分兩期派發是合適做法,亦預留了500元餘額作「走盞位」,供市民作交通費用。

他指八達通在香港獲廣泛使用,今次派發消費券可進一步提升其香港品牌地位,因政府希望加快推行電子貨幣,參與今次計劃的商戶,包括街市商販,安裝八達通機可豁免1.5%行政費,直至計劃完結,可提供誘因予商戶。他認為即使計劃結束,商戶須開始支付行政費,但商戶、顧客已經習慣八達通支付的模式,難以取消,對加快電子貨幣發展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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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是連鎖時裝店G2000老闆的田北辰指,消費卷有效期內若涉八達通的全港支付( 除去指定不包括行業如交通費及政府費用等)是1,000億元,而又若透過八達通轉移給市民的總金額是250億元,得出的政府資助比例是25%;若現有商戶A這段時間透過八達通做的生意額是1,000萬元,將會要繳付1.5%給八達通,即15萬元,那八達通就必須回饋25%,即3.75萬元給商戶A。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昨日 (11日)在網誌表示,政府目標是在暑假期間開始接受登記,至於消費券發放的期數、每期發放的金額及使用期限等,當局正詳細考慮過去一段時間市民提出的各種不同意見,會盡快敲定當中細節。大原則是讓市民在一段時間內能便捷靈活地使用電子消費券,用於支付本地零售、餐飲及服務商戶的消費,以刺激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