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短少93萬,中壢最多
2009/01/20 06:00
〔記者陳文正/桃園報導〕消費券在18日發放後,桃園縣政府統計縣內各發券所約短少93萬3300元,但因內政部規定短少5000元以下不用回報,因此實際短少金額可能比93萬元還要多。縣府說,短少原因以工作人員發券卻忘蓋章為最多,實際原因還會詳查。
全桃園縣有992個發券所,前天發出的消費券金額就有65億6575萬5600元,領到的人數有182萬3821人,已領消費券的人數比率達92.51%,已高於全國平均。
短少25萬3100元
因發出的金額太高,短少金額在5000元以上的有80個發券所,全縣短少93萬3300元,其中以中壢市各發券所短少25萬3100元最多、其次是桃園市18萬3500元、八德巿16萬5900元,短少最小的是新屋鄉的7700元,復興也只短少1萬1900元,不過當地人數不多,發放作業較單純。
雖然縣府呈報內政部短少的數額是93萬3300元,不過有人預估若加上不需回報的5000元短少的數字,全縣短少金額應有百萬元之譜。
發券卻忘蓋章佔多數
縣府分析,短少原因絕大部分是發券卻忘蓋章,縣府說,投票是1人1票,也不能委託代領,但消費券1個人就領了9張,還可代領,全縣委託比率就達48.8%,等於2個人就有1個人幫別人代領,1人就領幾十張,且早上各發券所大排長龍,在工作人員手忙腳亂下,可能發券卻忘了蓋章,且消費券都是新的,不容易分開,因此也有可能是算錯而多發或少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