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9日晚,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接报警称:一名5岁女童被人领走。分局相关部门迅速开展工作,于2020年8月30日早晨将涉嫌强奸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并依法对其刑事拘留。12月2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某国奸淫幼女案,依法以强奸罪判处刘某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
- 中文名
- 8·29哈尔滨性侵幼女案
- 发生时间
- 2020年8月29日
- 发生地点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
- 受害人
- 妍妍(化名)
- 罪 犯
- 刘维国
据妍妍的奶奶马女士回忆,2020年8月29日下午,与周家隔两条街的邻居刘某某来到周家讨酒喝,“来的时候他已经喝的醉醺醺,我儿子没给他酒,将自家的晚饭拿出一碗,给了他。”
2020年8月29日傍晚6时左右,在家看动画片的妍妍突然不见了。惊慌失措的周家人开始四处寻找,左邻右舍得知消息后,也帮忙寻找。在寻找的过程中,有人称见到妍妍被醉酒的刘某某带走了。周家人马上赶到刘某某家,但没有发现妍妍的踪影。随后,周先生向公安机关求助。 [3]
2020年8月29日傍晚,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也出动警力寻找女童妍妍。尽管有警方和邻居加入,但是众人寻找了一个通宵,没能找到妍妍。
2020年9月7日,妍妍的父亲周先生说,孩子今日已苏醒,可以和医生进行简单的对话,身体的各项指标基本恢复正常。 [4]
2020年9月1日,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发布警情通报,已于2020年8月30日早晨将涉嫌强奸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并依法对其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工作中。 [2]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8月29日晚,刘某国将四岁女童周某某从周某某家门口骗走,挟持到哈尔滨市道里区城乡路汇智东方悦工地西侧彩绘宣传围挡下排水沟内,不顾周某某的反抗,采用暴力手段猥亵并强奸周某某,致周某某身体三处重伤二级,其中一处九级伤残、二处十级伤残。
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法庭当庭进行了公开宣判。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刘某国使用暴力手段奸淫幼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刘某国曾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两次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使用特别残忍手段奸淫年仅四岁的幼女,造成被害人三处重伤的特别严重后果, 严重损害被害幼女身心健康,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以强奸罪判处刘某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
对未满5岁女童的伤害,行为恶劣,令人发指,严重摧残了女童的身心健康,侵害了女童的合法权益,哈尔滨市妇联对此表示严厉谴责。哈尔滨市妇联对此案件高度关注,第一时间与基层妇联进行具体沟通指导,并针对此案成立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妇联组织相关人员组成的维权工作专班,全程跟踪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全力协调多方力量维护受害女童合法权益。市、区两级妇联组织分别向市、区两级公安局、检察院发出《维权意见函》,要求依法严惩犯罪嫌疑人,切实维护受害女童的合法权益。同时,市妇联协调市卫健委、市儿童医院,积极救治受害女童。发动相关社会组织和人员,募集救治资金。市妇联分管维权工作的副主席和权益部工作人员及道里区妇联工作人员于9月1日到医院看望女童,并与儿童医院医护人员针对救治工作进一步沟通。下一步市妇联将继续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为受害女童及家长提供相关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多方面维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