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女童受虐致死案 生父繼母外婆罪成上訴被駁回 官:無合理理據爭辯 (15:56) - 20230706 - 港聞 - 即時新聞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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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歲女童受虐致死案 生父繼母外婆罪成上訴被駁回 官:無合理理據爭辯 (15:56)

5歲女童Z及8歲兄長X遭長期虐待,女童因敗血症而死。小兄妹的生父、繼母受審後裁定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繼外婆則被裁定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成,判囚5年。3人不服上訴,早前遭上訴庭駁回。小兄妹的生父和繼母再申請終極上訴。上訴庭今(6日)頒下判辭,認為兩人沒有合理可爭辯的上訴理據,拒批上訴至終院的許可證明書。

兩名上訴人依次為小兄妹的生父C.H.P.(30歲)和繼母W.H.T.(31歲),兩人沒有律師代表。

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法官薛偉成、潘敏琦在判辭中,引述上訴人認為案件涉及4個重大和具廣泛重要性的議題,包括原審法官未有按照Kevin Brown案的準則引導陪審團、未有充足引導陪審團考慮案發事件時序與Z的死因的關係、英文審訊對上訴人不公、及未有清晰引導陪審團考慮上訴人是否知悉Z的胸腺退化。

判辭中質疑,上訴人不曾爭議英文審訊是否公平,加上案中的證人均以廣東話作供,兩名專家證人的英文供辭,則有安排翻譯,案件涉及的專有名詞均附有中英雙語翻譯,不認為審訊語言有爭辯的空間;至於另外3個議題,上訴庭亦判斷沒有爭辯空間,尤其原審法官已清晰作出有利上訴人的指引,即無證據顯示上訴人知悉Z的胸腺退化,並指示陪審員不要考慮有關其胸腺退化的證據。上訴庭判斷上訴人沒有合理可爭辯的上訴理據,拒批終極上訴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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